泰国可再生能源和水电发展情况
泰国能源部替代能源与发展和效率司介绍了本国可再生能源和水电发展情况。
一、泰国可再生能源和水电发展情况
二、水电可持续发展
01
泰国可再生能源和水电发展情况
2015年,基于能源安全、经济发展需要和生态环保的考量,泰国政府针对2015~2036年间的能源发展制定了《泰国综合能源蓝图》,包含五大计划,其中《替代能源发展计划》(2018—2037)于2022年10月20日获泰国内阁批准,该计划旨在利用国内可再生能源促进泰国能源生产,使社会和环境受益。
1.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和目标
2021年:
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达11 GW,占全国装机总量近23%
可再生能源发电为436.93 亿KWh,占总发电量22%
2037年:
可再生能源(不含水电)新增装机18.7GW
可再生能源消费达0.394 亿toe,在最终能源消费中占比30%
2.水电发展现状和目标
2022年:
泰国大型水电站总装机为2906.2 MW
2018年至2037年:
实施371MW小水电项目,以水光互补形式提高利用效率
02
水电可持续发展
1.水电开发标准
泰国根据国际大坝委员会(ICOLD)相关标准的法律和规定,进行管理和跟进水电开发造成的环境影响。相关内容如下:
检查
维护
大坝自动化监测系统
遥测系统
应急准备计划
2.环评法律
根据泰国《国家环境质量促进和保护法》(1992 年)有关规定,为保护和提高环境质量,在泰国自然环境委员会的批准下,泰国自然资源和环境部有权规定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EIA)的项目规模和类型分类。
可能对自然环境造成影响的大型项目,必须向泰国自然资源和环境政策与规划办公室(ONEP)提交EIA报告,接受审核和修改。
EIA报告必须由在ONEP注册认可的咨询公司出具。
如在管制区,或工业园区,或被界定为工业区的区域内设立工厂进行生产制造,或者是有可能导致污染蔓延的行业,例如危险工业品回收行业、有燃烧过程的行业等等,则需要准备初始环评报告(IEE)。
3.水电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需求
关于开发远程监控系统技能的能力建设
关于使用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控制和检查水力发电的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