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计划加强法人购买外汇的控制

中亚经贸   2023-11-09 09: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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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中央银行提议改变法人实体购买外币的条件。提交购买货币申请时所需的文件清单可能会扩大;可能开始要求非居民确保本国货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等等。

乌兹别克斯坦中央银行公布了乌兹别克斯坦外汇交易规则修正案和补充草案供讨论。

修正案提出加强对商业实体购汇的控制。提交购买货币的申请时,必须附加的其他证明文件的清单可能会扩大。尤其:

为进行外汇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协议、交易、发票);

当以外币提供租赁和贷款服务时 - 本金和利息支付的返还时间表;

当外国投资者汇回利润、股息和其他收入时 - 有关利润分配、股息支付的文件、审计公司或税务机关的结论以及税务机关关于缴纳所得税的确认书。

在某些情况下,银行还可以要求提供证明本国货币资金来源合法性的文件。特别是如果非居民将资金转移到其境外账户或其创建的外国企业。

根据该项目,在将苏姆资金兑换成外币时,无需客户提出申请,未经承兑的银行可以从客户账户中注销资金,以收回从乌兹别克斯坦银行收到的外币贷款(租赁)的逾期债务。

购买外币的申请预计将于当天发送至银行分行进行初步审核。当前版本的规则规定,该申请由银行的一个单独的结构部门考虑。

根据该项目,如果在初步检查中发现申请未以适当方式完成或没有证明文件,银行分行会将申请退回给客户以消除缺陷。如果没有错误,申请将被发送至母行的结构单位供考虑。

也就是说,如果现在购币申请是在银行分行批准的,那么一旦发生修改,最终的决定将由总行做出。

如果有资金合法来源的证据,建议与非居民个人进行货币兑换交易。例外情况是银行购买的进口外币金额无需申报。现在这一数额相当于 7000 万苏姆(12 月 6 日为 1 亿苏姆)。

此外,建议取消非居民进行多项银行交易时出示文件(海关申报单或转账账户对账单)要求的例外情况。与此同时,对于某些计算(提供银行服务、将授权资本存入法人实体账户、慈善机构),可以使用其他文件。

该项目的讨论将持续到11月19日。

让我们回顾一下,9月中旬,中央银行计划对乌兹别克斯坦的银行和企业的外汇交易实施一些限制,但在公众强烈抗议后,该决定被取消。央行行长马里佐·努尔穆拉托夫指出,该文件是央行银行业监督委员会的决定,该决定要求银行采取措施控制客户并降低制裁风险。据他介绍,由于乌兹别克斯坦客户的验证不足,外国银行不批准付款。他还对进口商品的二级银行账户可能非法提取外币表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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