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 CONCESSION与PPP区别
根据巴西法律,特许经营(concession)可以分为三种,可分为传统特许经营(Concession)和公私经营(PPP)两种,总共有三种模式:赞助特许经营(PPP, sponsored concession)、行政特许经营(PPP,administrative concession)以及传统特许经营 (common concession), 实际上,PPP是CONCESSION的一种特殊形式。
所谓赞助特许经营(PPP))是指使用者付费不足以回报私营投资,因此,政府通过系统性的预算基金给予投资者报酬;而行政特许经营是指某些公私合营项目不可能或者不适合向用户收费,所以私营投资的回报全部来自于预算基金;传统的特许经营是指私营投资回报全部来自用户收费,无需动用公共资金。
赞助公私合营(PPP)和传统的行政公私合营的区别在于,后者政府必须及时拨款,往往不超过5年,而公私合营的跨度通常是5到35年。此外,行政公私经营其风险和投资不是共享的,私营伙伴严格按照合同完成项目或者提供服务,政府只需要按照合同价格付款。对于2004年的11.079号法律,特许经营权的时间必须要与合理的投资时间相符合,即使延期,时间范围也应该在5年到35年之间。考虑到私营投资回报主要来自于使用者付费,因此这一条对于合作非常关键。
而政府对私营投资者的报酬只有在大众享受到公共服务后才开始。政府向私营投资者支付的报酬与其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是成比例的。维达尔提醒投资者,要在投标和项目展示时做好分析,确保政府报酬在特许经营权合同中写明。当建设工作或提供的服务没有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法律允许政府不支付或者调整支付额度。这条法律只限于政府报酬,不能和使用者付费相混淆。
此外,关于负担的共同担当,比如项目的经济风险、不可抗力事件、政治不稳定、环境障碍、技术障碍,以及汇率变化,都要以客观的态度在合同里明确。
竞标成功者要成立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Entity简称“SPE”)用于完成和管理特许经营权,这个公司的财务工作也要符合巴西会计标准。此外,这个实体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在证券市场上发行债券。需要注意的是,通常投标时就规定SPE的最低资本要求。
竞标成功者需要提供完成项目的保证。从经验来看,大多数竞标规定都要求提供一个由在巴西开展业务的世界主要银行开出的银行证明,证明能提供支持项目完成一定比例(根据项目情况,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这个百分比)的资金,以及非合同中的,额外出现的由特许经营方造成的损失。至于银行和特许经营方之间的谈判,特许经营权的法律并没有界定,相对自主。
关于确保政府履行条约付款而设立的公私合营保证基金(PPP Guarantee Fund“FGP”),根据法律,联邦、州和市三级政府可以加入这一基金,但出资限额为60亿雷亚尔。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时,可以动用这一基金:当政府贷款逾期15天仍未到时,以及政府付款45天逾期未到。
最后,即使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竞标的规定和特许经营权的合同通常也要明确合同总额不能超过使用者付费。这也是政府部门在选择竞标者时候考虑的最主要因素之一。因为在公私合营项目中,投资回报来自使用者付费,所以在投标前做好评估、计划是至关重要的。
在巴西,主要有以下CONCESSION和PPP法律:
(i) 1995 年 2 月 13 日第 8,987 号联邦法律、1996 年 7 月 5 日第 9,361 号州法律以及 1995 年 3 月 16 日第 40,000 号州法令和 1996 年 9 月 13 日第 41,150 号州法令,涉及公共服务的常见特许权;
(ii) 2004 年 12 月 30 日第 11,079 号联邦法律、2004 年 5 月 19 日第 11,688 号州法律和 2004 年 8 月 10 日第 48,867 号州法令,涉及 PPP;
(iii) 2023 年 6 月 20 日第 67,759 号国家法令,该法令规定了在直接公共管理范围内开展与伙伴关系和私有化项目相关的研究的程序,并提供了相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