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将建立区域委员会,制定2040年前发展计划,未来4年还完成这些工作
蒙古国政府宣布 2024 年为 “区域发展年”,将蒙古国分为 7 个区域,并确定各区域发展重点:1.杭盖地区发展为 “传统畜牧业多样化和城市建设分区”;2.西部地区发展为 “能源多元化和自然旅游分区”;3.北部地区发展为 “自然旅游多元化和工业化分区”;4.中部地区发展为 “农牧业多样化和工业化分区”;5.东部地区发展为 “历史旅游多元化和集约化农牧业分区”;6.戈壁地区发展为 “产业多元化和绿色能源分区”;7.乌兰巴托地区计划发展为 “国际银行、金融和商业发展中心”。蒙古国政府 2024 - 2028 年计划完成以下支持区域社会经济的建设项目:1.连接各省省会和边境口岸的区域发展 “五环” 公路;2.东部地区贝尔湖水上边界的 4C机场;3.西部地区的额尔登布仁水电站;4.北部地区的额根河水电站;5.中部地区的新宗莫德市建设;6.杭盖地区的新哈拉和林市建设;7.戈壁地区的塔奔陶勒盖发电厂、炼油厂、嘎顺苏海图 - 甘其毛都、杭吉 - 满都拉、西伯库伦 - 策克口岸跨境铁路及货运转运站;8.东、西纵贯经济走廊开发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