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为中小企业“减负”至2028年

中亚经贸   2025-04-01 18:43:22

从7月1日起,乌兹别克斯坦将对小企业实施暂停施加任何额外义务的措施。同时,还将实行“首次机会”原则——创业者在经营的第一年若首次出现违规行为,将不会受到处罚。

根据总统3月19日的指令,从2025年7月1日起,乌兹别克斯坦将为中小企业主体实施简化的行政程序。

特别是,在2028年1月1日之前,将禁止通过对中小企业(按照其分类)施加新义务的新法律法规。

对于那些设定新的或强化现有监管工具的文件,将适用“新规则统一生效日期”原则。也就是说,这些文件将仅在每年的两个时间点生效——1月1日或7月1日。

这些放宽措施的例外情况包括旨在预防紧急情况、保护公民生命和健康的措施,以及使国内立法与世界贸易组织(WTO)规范相协调的措施。

此外,在2028年1月1日之前,将实行“首次机会”原则。在经营的第一年首次违反贸易和创业领域行政规定的小企业家,将无需承担责任。

从2025年9月1日起,当中小企业主体自愿清算时,若满足以下条件,将不进行税务检查:

过去三年的总收入不超过100亿苏姆;

不存在对预算和预算外基金的欠款,并定期提交税务报告;

在“风险分析”系统中,实施违法行为的风险被归类为“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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