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加速垃圾发电项目:18个月落地,投资者的新机遇
2018年,印尼首次推出垃圾发电厂(PLTSa)计划,指定雅加达、丹格朗、南丹格朗、勿加泗、万隆、三宝垄、梭罗、泗水、望加锡、登巴萨、巨港和万鸦老等 12个城市为优先试点。同时颁布了2018年第35号总统条例(PR 35/2018)。
然而,七年过去,项目进展有限,而垃圾体量却持续增加。
2025年8月25日,总统普拉博沃主持有限内阁会议,明确要求:
将审批流程由6个月缩短至3个月
18个月内完成WtE项目
粮食统筹部长祖尔基夫利·哈桑表示,PR 35/2018的修订版将在数日内颁布,以加快WtE发电厂的建设。
修订亮点:取消倾倒费(tipping fee)
原条例第15条第2款规定,地方政府需按每吨垃圾处理支付补偿。
在最新修订稿中,这一机制将被取消。
未来地方政府不再支付“倾倒费”
政府将提供土地,并承诺支持垃圾管理
对投资者而言,这意味着WtE项目的收益结构将更依赖于电力销售协议(PPA)和相关能源产品,而不是处理垃圾的费用补贴。
招标与合作模式
根据PR 35/2018:
省长或市长拥有主导权,可以:
直接指派项目给地方国企(BUMD)
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私人开发商
项目主体确定后,能源与矿产资源部将要求印尼国家电力公司(PLN)在35天内签署购电协议(PPA)。
合作模式包括:
PPP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依据 2015年第38号总统条例(PR38/2015)
政府与私人共同承担风险
政府采购模式
依据 2018年第16号总统条例(PR16/2018,及其修订版)
使用国家预算(APBN)或地方预算(APBD)融资,从需求确认到项目交付全流程覆盖
时间表与国家目标
根据总统普拉博沃的指示:
3个月内完成行政审批
15个月内完成建设
整体项目在 18个月内结束
这一时间表支撑印尼到2029年实现100%垃圾管理的国家目标(由环境部于2025年8月5日提出)。
中国投资者经济回报与财务分析
优势
成本控制优势
中国在垃圾处理技术及设备设施方面处于世界前列,相关技术成熟且产业化程度高,设备制造成本和建设成本相对较低。这能帮助中国投资者在项目建设阶段有效降低初期投入,从而在相同的收益预期下,提高投资回报率。
例如,中国的垃圾焚烧发电设备在国内有规模化生产基地,出口到印尼时,可通过批量生产和成熟的供应链体系,降低设备采购和运输成本。
长期收益稳定性
印尼垃圾体量持续增加,对垃圾处理的需求迫切,而垃圾发电项目所发电力有国家电力公司(PLN)签署的购电协议(PPA)保障,电力销售有稳定的渠道。只要项目能稳定运营,就能通过电力销售获得持续的现金流,为投资回报提供长期保障。
从财务角度看,稳定的现金流有助于投资者进行资金规划和偿还项目融资,降低财务风险。
政策协同红利
中国近年来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倡议,与印尼在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有较多合作基础。印尼此次加速垃圾发电项目推进,政策支持力度大,审批流程缩短,18个月内完成项目的要求能让投资者更快实现项目落地和收益回收,缩短投资回收期。
挑战
收益结构单一风险
修订后的条例取消了地方政府的“倾倒费”,项目收益更依赖电力销售协议(PPA)和相关能源产品。若印尼国家电力公司的购电价格较低或调整,将直接影响项目的收入。
从财务分析角度,这会导致项目的收入来源单一,抗风险能力较弱。一旦电力市场价格波动或购电协议条款发生不利变化,投资回报率将大幅下降。
运营成本不确定性
虽然中国投资者在设备和建设成本上有优势,但在印尼运营项目时,面临劳动力成本、维护成本、垃圾收集运输成本等不确定性。
例如,印尼当地的劳动力技能水平可能与国内存在差异,可能导致运维效率降低,增加维护成本;垃圾收集和运输体系若不完善,可能需要投资者额外投入资金进行优化,从而增加运营成本,侵蚀项目利润。
汇率波动影响
中国投资者在印尼的投资和收益结算涉及本币与印尼盾的兑换,汇率波动可能对财务回报产生较大影响。
若印尼盾贬值,将导致项目的人民币收益减少;反之,若印尼盾升值,虽能增加收益,但汇率的不确定性会增加财务预算和收益预测的难度,给投资回报带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