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重工与重汽集团重组完成审批流程

12月20日晚间,中国重汽公告称,19日,山东重工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核准豁免山东重工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控制中国重汽总股本64.55%股权所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山东重工与重汽集团重组采取股权无偿划转和无偿委托方式,不涉及资金支付。
根据交易安排,济南市国资委将重汽集团45%股权无偿划转至山东重工,同时山东国投将重汽集团20%股权除资产收益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委托给山东重工行使,即山东重工将成为重汽集团控股股东并控制及支配重汽集团65%股权表决权,从而导致山东重工通过重汽集团取得并控制中国重汽64.55%股份权益,构成对中国重汽的间接收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