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同的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2)公司与ER公司(项目业主)之间的总承包合同生效;(3)合同对方收到公司的书面通知;(4)公司收到合同对方递交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履约保函。
2、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期开始,12年内有效。
3、合同尚需满足前述生效条件后方能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9年12月30日,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铁十九局”)于北京签署《ER几内亚铝土矿矿山和辅助基础设施综合项目矿山采矿工程合同》。根据合同,公司作为ER公司在几内亚的Telimele铝土矿项目的运营方,将该项目的矿山基建和采矿服务分包给中铁十九局。
本事项为公司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合同尚需满足前述生效条件后方能生效。
二、合同对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9号1号楼
主营业务: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隧道工程、铁路工程、公路路基工程、矿山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矿山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铺轨架梁工程、建筑工程、桥梁工程。
注册资本:508,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与中铁十九局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无
3、履约能力分析:中铁十九局技术实力强大,是国内领先的工程业务提供商,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概述:2019年12月30日,公司与中铁十九局于北京签署《ER几内亚铝土矿矿山和辅助基础设施综合项目矿山采矿工程合同》。根据合同,公司作为ER公司在几内亚的Telimele铝土矿项目的运营方,将该项目的矿山基建和采矿服务分包给中铁十九局,以分期的方式支付基建垫资和采矿服务费。
2、合同价款:以实际采矿量乘以采矿单价进行计算,采矿单价为16号矿体4.687美元/吨(不含增值税);17号和18号矿体4.395美元/吨(不含增值税)。
3、结算和支付方式:采用美元结算,定期进行支付。
4、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期开始,12年内有效。
5、合同的生效条件:(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2)公司与ER公司(项目业主)之间的总承包合同生效;(3)合同对方收到公司的书面通知;(4)公司收到合同对方递交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履约保函。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
2、合同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合同履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目前,合同尚未满足生效条件,尚未生效,特别是公司与ER公司(项目业主)之间的总承包合同尚未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ER几内亚铝土矿矿山和辅助基础设施综合项目矿山采矿工程合同》。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