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签署菲律宾维塞亚斯群岛变电站升级改造项目

永福股份   2021-12-16 18:30:59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永福股份”)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收到关于收到菲律宾维塞亚斯群岛变电站升级改造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Sp21.VSUP2.Vt-0511(VI)](以下简称“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披露 的《关于收到菲律宾维塞亚斯群岛变电站升级改造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通 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取得与菲律宾国家电网(NATIONAL GRID CORPORATION OF THE PHILIPPINES,以下简称 “NGCP”)签订的《菲律宾维塞亚斯群岛变电站升级改造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 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 MAXIPRO DEVELOPMENT CORPORATION(以下简称“MDC 公司”)作为当地承包商,合同总金额为 42,942,555.82 美元(最终以结算金额为准),其中,归属于本公司金额为 19,443,000 美元(不含税),归属于 MDC 公司金额为 1,121,586,800 菲律宾比索(含税)。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公证后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在合同有效期内国家及地方的行政法 规、政策和行业标准的变更(包括施行新的、废除或改变现有)以及国际经济及 政治状况,对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产生影响的风险。该风险包括并不限于质量标准 提高、各项税费增加、汇率波动和对公司完成合同工期的影响。 

3.该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一带一路”电力市场,巩固并提升 公司在菲律宾电力市场的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提升公司 盈利水平,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二、合同的基本情况 

1.签署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 

2.签署地点:奎松市,菲律宾 

3.合同当事人: 菲律宾国家电网(甲方)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4.合同标的:菲律宾维塞亚斯群岛变电站升级改造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 

5.合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各自义务时止。 

6.合同金额:42,942,555.82 美元(最终以结算金额为准),其中,归属于本 公司金额为 19,443,000 美元(不含税),归属于 MDC 公司金额为 1,121,586,800 菲律宾比索(含税)。 

三、交易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菲律宾国家电网,NATIONAL GRID CORPORATION OF THE PHILIPPINES;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Mr.ANTHONY L. ALMEDA; 

主营业务:菲律宾输电公司(国有)运营、维护和发展菲律宾国家电网; 

注册地址:菲律宾奎松市迪利曼市奎松大道路角NGCP大厦,NGCP Building, Quezon Avenue corner BIR Road, Diliman, Quezon City,Philippines; 

关联关系说明:与永福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2018-2020 年度,公司与 NGCP 未发生购销金额。2021 年公司与 NGCP 发生销售金额 13,361,499.77 元。 

履约能力分析:NGCP 作为一家私营企业,拥有 25 年的菲律宾国家电网特 许经营权,经营情况良好,资金充足,资信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四、分包方介绍 

公司名称:MAXIPRO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总裁:Lawrence K. Sy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建筑施工、安装、测试、调试以及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 电厂设施、高压输电线路、变电站、工商建筑施工、道路施工等各类工程; 

注册地址:菲律宾奎松市卢尔德斯塔梅萨高地阿波街 86 号,86 Apo Street, Lourdes Sta. Mesa Heights, Quezon City, National Capital Region, Philippines;

关联关系说明:与永福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未与公司发生购销金额。 

履约能力分析:MDC 是菲律宾国家电网公司(NGCP)的认可的承包商之 一,拥有“AAA”(PCAB)证书,经营情况良好,资金充足,资信良好,履约 能力较强。

 五、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42,942,555.82 美元(最终以结算金额为准),其中,归属于本 公司金额为 19,443,000 美元(不含税),归属于 MDC 公司金额为 1,121,586,800 菲律宾比索(含税)。 

2.结算方式:按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分期付款 

3.工程建设内容:1 座 230kV 变电站扩建改造,2 座 138kV 变电站扩建改造 

4.总承包方工作范围: 本公司作为项目总承包方总体负责项目全过程执行,该项目包括 Tabango、 Isabel 和 Maasin 变电站现有 230kV、138kV 和 69kV 开关设施的扩建改造。该项目涉及提供和安装所有相关的高压设备、输电线杆和材料、交流/直流辅助系统 和保护、控制和通信系统、土建工程、建筑工程、机械工程。 

5.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从合同签订且承包方收到发包方书面批准的开工报告 之日起 510 个日历日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方书面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 

6.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公证后生 效。 

7.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各自义务时止。 

8.收入确认政策: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9.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0.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向 守约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各方 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与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 

11.定价依据:本次合同定价是按照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和工程规模合理确 定的价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本次项目是通 过邀请招标程序确定中标人,合同定价参考市场公允价格。 

12.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提供现场进入条件、图纸批准. 

(2)本项目 EPC 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乙方权利义务: 

(1)本公司作为项目总承包方总体负责项目全过程执行,该项目包括 Tabango、Isabel 和 Maasin 变电站现有 230kV、138kV 和 69kV 开关设施的扩建 改造。该项目涉及提供和安装所有相关的高压设备、输电线杆和材料、交流/直 流辅助系统和保护、控制和通信系统、土建工程、建筑工程、机械工程。 

(2)本项目 EPC 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六、合同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 NGCP 签订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归属于公司的合同金额为 19,443,000.00 美元,按照合同签署当日的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 123,855,798.60 元,约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总承包工程业务营业收入 6.2687 亿元人民币的 19.76%。

该合同的履行预计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 项目为海外变电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 开拓“一带一路”电力市场,巩固并提升公司在菲律宾电力市场的竞争力,对公 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上述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此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对公司的独立性无重大影 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形成业务依赖,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七、合同风险提示 

在合同有效期内国家及地方的行政法规、政策和行业标准的变更(包括施行 新的、废除或改变现有)以及国际经济及政治状况,对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产生影 响的风险。该风险包括并不限于质量标准提高、各项税费增加、汇率波动和对公 司完成合同工期的影响。 

八、合同的审议程序 

该合同无需本公司董事会审议,也不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九、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时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合同的进 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十、备查文件

 1.本项目相关合同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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