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民议会通过法案修订系列投资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中铁海外合规   2022-05-01 12: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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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于网络)

立法背景

2022年1月11日,越南国民议会通过了政府提出的系列法律修正案,旨在改善越南投资和商业法律环境。修正案对《企业法》、《投资法》、《住房法》、《消费税法》、《招标法》、《电力法》、《公共投资法》、《公私合作投资法》和《民事判决执行法》等进行了修改,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内容简介

1.企业法

一是修改股东会表决计票规则。根据现行《企业法》,除选举董事监事的表决外,其他事项须以全体出席股东会的股东简单多数或绝对多数(65%或以上)表决批准。根据修正案,只有出席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投票数才可计入股东投票中,解决了此前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离开或放弃投票的问题。二是修改决策会议纪要生效规则。在修订之前,《企业法》要求股东理事会(MC)、管理委员会(BOM)会议记录经会议主席及保管人签字(未签字不影响效力)。《企业法》还要求所有出席会议的成员签字,会议记录方可生效。修正案仅要求同意会议记录的所有出席会议的成员签字即可,避免了持反对意见的成员通过拒绝签署影响生效。三是修改有限责任公司重大权利义务决策权限。修订之前的《企业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重大权利义务由股东理事会决策,但由于股东理事会成员可能是股东授权代表而非股东本身,造成一定困扰。修正案将这些重大权利义务决策权赋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修正案还修改了国有企业中期财务报告要求及国防和安防企业定义。

2.投资法

省级政府被赋予更多原则上批准投资项目的权力。关于城区住宅建设,省级政府可以原则上批准土地使用规模在300公顷以下或人口规模低于50000人的项目(此前分别是50公顷和10000人)。赋予省级政府关于位于某些国家遗迹区、限制开发区或历史景区项目的批准权限。

3.住房法

修正案规定,商业住房项目可以在住宅用地上开发,也可以在国家允许将土地使用目的转换为开发商合法使用权的其他类型和住宅混合类型土地上开发。非住宅用地转为住宅用地,应当在原则批准和投资者批准后进行。国民议会否决了允许住宅项目完全在非住宅用地上开发的修正案。

4.PPP法

根据《公私合作投资法》(PPP法),所有由官方发展援助(ODA)贷款和外国发起人优惠贷款融资的PPP项目,必须获得总理的原则投资批准。修正案将投资审批权限进一步给部长、中央和其他机构负责人以及省级人民委员会。具体而言,只有总投资额与《公共投资法》规定“A组”项目相当的此类PPP项目,才需要总理批准。

5.招标法

修正案补充规定了使用官方发展援助资金和优惠贷款项目的招标工作时间。招标计划、招标文件、邀请文件、采购活动短名单的编制、审查、评估和批准,应在签署官方发展援助、优惠贷款国际协定、国际协议之前进行。国民议会进一步授权政府制定具体实施规则。

6.电力法

根据《电力法》,国家电力系统下的电力输送是国家垄断经济活动。修正案允许非国有经济部门的投资者运营其投资和建造的输电网。修正案允许负责输电的国家机构接入符合技术标准的非国有经济部门投资运营的输电网,国家机关还有义务保障其他电力部门参与主体的接入这类电网的权利。

影响和应对建议

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经济承受较大增长压力,各国均积极出台政策法律以提振经济。越南是东南亚地区投资外商投资热点国别。此次政府出台措施修改相关法律,进一步放宽投资审批权限等方面的限制,建筑类企业应重点关注公司法、PPP法、招投标法等方面的政策变化,进一步抢抓市场机遇。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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