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3亿美元!埃及与日本JICA签署开罗地铁4号线第二项融资协议

2012年3月,埃及与日本JICA签署第一项关于开罗地铁4号线一期项目的融资协议,价值327.17亿日元。
2020年11月,埃及国家隧道局将开罗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系统合同授予了由日本三菱与埃及Orascom组成的联合体,合同价值8亿美元,其中日本三菱占4.5亿美元的份额。
2021年11月,埃及国家隧道局与日企联合体(由日本三菱与近幾车辆组成)签署合同,为4号线一期项目购买184辆地铁车辆,合同价值400亿日元(约合3.51亿美元)。
2022年9月,交通部长与日本JICA副总裁谈论开罗地铁4号线一期项目第二笔融资相关事宜。
当地时间12月28日,埃及交通部长表示,埃及与日本JICA签署了第二项融资协议,价值410亿日元(约合3.01亿美元)。

该协议由日本国际合作大臣、埃及交通部长、日本驻开罗大使以及日本JICA首席代表共同签署。该笔资金将继续用于开罗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的建设,4号线一期线路长度为19公里,设16个车站,将连接开罗市中心与吉萨金字塔和大埃及博物馆(GEM),线路建成后预计将有大量游客使用该线路,从而有利于减少交通拥堵。

据悉,本次融资协议与第一次融资协议一样,将继续适用《经济伙伴关系特别条款STEP》,《经济伙伴关系特别条款STEP》是指,通过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日本杰出的技术和专门知识来提高日本援助知名度的特别援助条款。主合同是日本捆绑的,分包是一般的无条件的。主要协议伙伴通常必须是日本公司、日本公司的海外子公司或日本公司与日本公司作为主要合作伙伴的借款国之间的合资企业,但在某些情况下,日本公司(是合资企业的主要合作伙伴)与日本公司的关联公司(按权益法核算)之间的合资企业可能是主要协议合作伙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