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财政新规

全球风险治理   2023-05-10 10:29:02

赤字超过GDP的3%或总债务超过GDP的60%的成员国必须每年将赤字率降低0.5个百分点,直到赤字率回落到3%以下。委员会将对该成员国提供技术指导,确保债务进入一个合理的下降通道或保持在谨慎的水平上,并制定一个由欧盟经济财政部长理事会批准的时间表,确保赤字在中期内回落并维持在GDP的3%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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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欧盟委员会提出了关于成员国公共财政预算的新规则。这些提案的核心目标是通过更加严格的监督和制裁来降低债务水平、加强公共投资,以增强公共财政的可持续性。该计划是欧盟自欧债危机以来规模最大、最全面的财政规则改革计划。

新的财政规则决定以渐进和持续的方式降低高额的公共债务比率,改革将使财政规则更加透明、简单,提高成员国的决策自主权,强调中期财政框架的重要性,并加强欧盟委员会对政策的监督力度。

一是奠定成员国中期财政规划的基础性作用。每一个欧盟成员国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并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一份中期财政规划,包括其财政目标、解决宏观经济失衡的措施以及至少未来四年的政策和支出重点。这份中期财政规划需要经过欧盟委员会的审批才能正式生效。此外,成员国还需要提交年度进展报告,以对中期财政框架的执行实施更有效的监督。中期财政规划的实施有助于提高政策的连贯性和可持续性,增加了成员国的政策自主权,为成员国校对和调整自己的财政行为提供更大的回旋余地。

二是在财政规则中引入适应性原则。欧盟27个成员国的财政状况、面临的挑战和经济景气情况差异很大。因此,"一刀切"的做法是行不通的。欧盟委员会计划建立一个更加基于风险考量的财政监督框架,将公共债务的可持续性放在核心位置,同时促进财政可持续和包容性增长。赤字和债务占GDP的3%和60%的参考值将保持不变,同时引入适应性原则,针对各成员国“量身定制”财政规则。各国根据国情先行确定未来四年的预算计划。赤字超过GDP的3%或总债务超过GDP的60%的成员国必须每年将赤字率降低0.5个百分点,直到赤字率回落到3%以下。委员会将对该成员国提供技术指导,确保债务进入一个合理的下降通道或保持在谨慎的水平上,并制定一个由欧盟经济财政部长理事会批准的时间表,确保赤字在中期内回落并维持在GDP的3%以下。对于低于3%和60%阈值的国家,委员将只会向其提供技术支持,确保其中期仍然保持该标准。

如果欧盟或整个欧元区出现严重的经济衰退,或者出现成员国无法控制的、对公共财政有重大影响的特殊情况,豁免条款将允许偏离既定支出目标。欧洲理事会将根据欧盟委员会的建议,决定这些条款的激活和停用。

资料来源:

Commission proposes new economic governance rules fit for the future,

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presscorner/detail/en/ip_23_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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