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出口业务DP结算方式信用风险
2023年以来,中国信保收到出口商针对巴基斯坦买方的索赔案件数量急剧上升,已发案件结算方式类型多为DP(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付款交单 )或者信用证,损失原因多集中在买方以各种理由拒绝接受货物,或提出先释放单据提货后付款等变更合同约定结算方式的要求。由于巴基斯坦特殊的退货及货物转卖政策,中国出口商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本期我们主要以DP结算方式为例,分析巴基斯坦出口业务的信用风险。
一
案例分享
案例一:怠于提货,逼迫打折
2022年4月,某生物医药企业通过中间商出口巴基斯坦5吨原料药,货值5万美元,结算方式为DP 即期,因通过中间商进行交易,出口商自始至终没有和最终买方直接联系。中间商反馈,买方先是以历史质量纠纷为由拒绝付款赎单,后在中国信保海外渠道的施压下,提出8折付款赎单的无理要求。
因该笔货物滞留在港口已经很长时间,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与日俱增,出口商为减少损失,被迫答应买方的折扣要求。
案例二:外汇额度紧张,请求变更结算方式
2023年3月,某化工企业向巴基斯坦买方出口硫化工产品,货值8万美元,合同约定结算方式为DP即期,货物到港后,买方告知其4月份的美元额度已经使用完毕,提出变更结算方式为DA 15天,并由此要求出口商先行放单提货,买方承诺15天后付款。
出口商无法判断潜在风险,遂向中国信保寻求建议。
二
案例背景分析
2022年以来,受国际能源和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国内严重的洪涝灾害以及本币汇率贬值的影响,巴基斯坦通货膨胀率达到19.9%,为近49年来历史最高点,汇率贬值幅度达30%,加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救助资金和沙特阿拉伯救助资金的延迟导致巴基斯坦国际储备大幅紧缩。2023年初官方净外汇储备仅余29.2亿美元,已不够支付3周的进口,导致商业违约率急剧上升。
与此同时,基于巴基斯坦的外汇储备压力、重大经济冲击和政治风险上升等因素,穆迪、惠普和标普将其主权信用评级分别由B3、B-和B-下调至Caa1、CCC+和CCC+。宏观层面,评级调降进一步加剧了巴基斯坦国内的通胀以及外汇储备的紧张;微观层面,这也造成了越来越多的巴基斯坦国内进口商因无法正常购汇,进而无法按时付款、赎单、提货,巴基斯坦进口商商业违约风险急剧上升。
两案例正是上述宏观经济背景的例证。
三
巴基斯坦买方拒收风险的类型
同样是拒绝接收货物,实务中的表现形式却不尽相同,分析不同表现形式,有助于准确判断买方的付款能力和付款意愿。
情形一,以履约纠纷或者历史质量问题为由,拒绝付款赎单。巴基斯坦买方不直言外汇购汇困难的问题,而是以履约纠纷或者历史质量问题为由拒收货物,使出“拖字诀”,出口商担心货物长期堆放可能会变质,以及随之而来的各种杂费、罚金,处于心理上的被动境地,买方进而提出折价提货的要求。
情形二,坦言购汇困难,无法及时赎单提货,要求变更结算方式为DA或者OA。对于有提货意愿,但确属暂时购汇困难的善意买方,可以通过附条件满足买方请求的方式减少损失;对于无提货意愿或者有提货意愿确无付款能力的买方,则应沟通转卖或者退货等后续事宜。
情形三,以购汇困难为由,要求出口商先行放货,提货后拒付货款。此类买方自始就有诈骗或者拒付货款的恶意,实务中确实很难辨别买方的真假善恶,具体要根据买方的资信情况、双方的合作情况、产品的市场行情等因素确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四
巴基斯坦DP方式出口建议
对于结算方式为DP、目的地为巴基斯坦的货物,出口商如果申请退运或者转卖货物,则需要原买方出具书面的NOC(No Objection Certificate )证书,这无疑会增加拒收风险发生时的货物处理及减损难度。针对与巴基斯坦买方的DP交易,我们建议出口商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一)风险的信息获取。密切关注巴基斯坦近期风险状况,多渠道及时了解交易买方经营状态、下游销售及回款情况,巴基斯坦外汇管制程度及换汇安排是否顺利,密切关注收汇情况。
(二)风险的流程控制。通过公开渠道或向买方了解出口货物是否符合当前国别的进口政策,合理安排出运,注意控制货权,把握出货节奏,适度提高预付款比例,选择更有利的结算方式,从流程控制和制度安排层面做好风险防控。
(三)风险发生时的“亡羊补牢”措施。遇到买方拒收或者有拒收的征兆时,第一时间了解货物(提防买方货代无单放货)和单证(提防代收行不付款放单)的状态,尤其当货代为买方的货代时,注意货权的控制;自寄单证时,严格控制物权单证,通过银行交单时,通过托收行叮嘱代收行严格履行付款交单的规则,避免落入“款货两空”的被动境地。
(四)风险防控的制度安排。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性保险工具,做好极端情况下无法回款时的风险防控预案。出口信用风险的识别、应对、防控以及事后处置属专业性较强的涉外贸易事项,需要专业的信用风险管理机构帮助应对处置,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可以帮助出口商解决前期风险识别、中期风险管理以及后期风险处置等专业性问题。
(五)关注类似对退货、转卖货物等有严格规定和限制的国家。除我们所熟知的巴基斯坦外,中东国家有土耳其,南亚国家有印度、斯里兰卡,非洲国家有尼日利亚等,甚至作为发达国家的近邻韩国也有类似关于退货、转卖货物的限制性规定,以最大程度保护本国进口商利益。出口此类国家,必须有应对上述情况的预案。
巴基斯坦是“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国家,中巴经济走廊是“一带一路”倡议下标志性项目,中国连续多年是巴基斯坦最大投资来源国和最大贸易合作伙伴,我们习惯于用“巴铁”来形容两国间的亲密关系,然而,国际贸易实务不能笼统等同于两国间关系,其呈现形式更为纷繁复杂且多变,国内出口商应保持充分的风险意识,备好极端情况下的风险管控工具箱,时时刻刻“留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