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航院全面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强化“薪酬杠杆”效应

中交二航院   2023-10-23 21:05:03
广告

近年来,中交二航院聚焦关键环节发力攻坚、改革创新,紧紧围绕三项制度改革其中一项重要目标“收入能增能减”,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效能,通过改革激发活力,为二航院高质量发展提供战略支持与保障。

优化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规则

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修订《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持续完善工资总额决定和增长机制。强化效益导向,优化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规则,加强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联动机制,切实体现“效益增、总额增,效益降、总额降”,结合各经营生产单位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将效益性工资总额与两金变幅、应收账款压降、人工成本利润率、人均利润对标、经济效益贡献率等指标挂钩,牵引各单位提高效益同时提高效率,不断提升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率。同时,结合各单位、部门功能定位、业务特征、所处发展阶段等因素,实行工资总额分类差异化管理,充分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作用和对新兴业务的培育支持作用。设立总经理奖励基金,用于在经营生产、企业管理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重大成绩、荣誉的团队或个人的各类嘉奖。调整经营业绩超额奖励规定,分类设置业绩超额奖励比例,加大正向激励力度,激发经营管理人员提升经营业绩。制定《模拟岗位分红激励实施管理办法》,调动核心科技和管理人才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经营效益。设置核减单列工资总额,对发生技术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的单位核减工资总额,提高全员抓质量、抓安全的意识和责任。

强化薪酬分配价值创造导向

修订《员工薪酬管理实施细则》,实施以岗位价值为基础、以绩效为依据的薪酬分配制度,根据岗位合理采用年薪制、岗位绩效工资制、固定工资制等,特殊引进人才采用协议工资制,对关键岗位高端紧缺人才实行市场化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差异化设置薪酬结构和固浮比,抓关键少数,经营生产单位、管理部门负责人绩效薪酬占比逐年提升。

严格落实薪酬分配过程管控

根据《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规定,工资总额实行“过程预发、年终清算”的方式进行管控,各单位非责任层绩效薪酬根据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动态调整预发比例。对经营生产单位负责人绩薪预发额实施动态调整,结合上年度经营业绩预考核与终考核偏差、考核年度经营生产运营监控评价等级动态调整经理层月度绩薪预发比例,根据年度经营业绩预考核等级确定年度绩薪预留比例。

刚性执行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落实“效益增、薪酬增,效益降、薪酬降”“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以当期业绩论英雄”“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破除平均主义,解决薪酬分配内部公平性。强化经济效益与工资总额联动,强化业绩考核与绩效薪酬挂钩。严格落实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规定,根据经营业绩考核结论和领导人员评价考核结论刚性兑现绩效薪酬,对于因终考核与预考核偏差等原因造成年度预发薪酬超过考核应得薪酬的,严格执行超发薪酬在次年予以追索扣回的规定。

阅读797次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