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保首个船舶商业买方信贷赔付案件圆满收官

中国信保   2024-06-18 12: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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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伴随船东最后一笔拖欠款项汇入贷款行,中国信保系统内首单商业船舶买贷理赔案件--江苏新时代造船有限公司出口塞浦路斯两艘11.5万吨散货船出口买方信贷项目,在中国信保向被保险人(下称“贷款行”)赔付首笔赔款近10年后,船东成功清偿所有债务,两艘散货船得以涅槃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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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风险保障和逆周期调节作用,突出政策性保险与一般商业保险的不同,中国信保始终坚持“保、管、赔、追”齐抓共管,在实践中构建了一套全过程服务体系,并在本案项下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一是“保”,2006年12月,塞浦路斯船东与江苏新时代造船有限公司签订了2艘11.5万吨散货船的商务合同,单船合同金额5395万美元。2009年11月,船东提出融资意向,船厂向中国信保提出出口买方信贷保险意向申请,联合贷款行共同为船东提供出口买方信贷支持,融资比例60%。2011年12月,中国信保正式出具保单,2艘船舶承保金额合计8617万美元,保险期限10年(其中,宽限期0年,还款期10年),保障船厂顺利交船。

二是“管”,项目承保后,中国信保长期关注全球航运市场走势,持续跟踪船东运营状况,定期梳理船东还本付息执行情况。2014年下半年,全球航运市场持续走低,船东运营收入大幅低于预期,已无法支付贷款到期本息。2015年1月14日,贷款行正式向中国信保报损,当期逾期本息合计超过400万美元。风险发生之初,各方商讨并采用处置资产与调整还款计划并行的减损方案,一方面要求借款人公司投入更多资金以缓解还款压力,另一方面则希望通过船舶资产出售变现实现减损控损。在此期间,贷款行通过积极催收成功收回全部逾期利息。

三是“赔”,因航运市场的持续低迷引发船价暴跌,减损方案执行难以为继,贷款行向中国信保正式提起索赔申请。经过深入调查和与项目各方充分沟通,中国信保最终判定拖欠损因成立,于2015年10月对本项目进行了首次赔付,赔款总计307.2万美元。后续在每期贷款到期后中国信保均按照双方协定方案先行支付赔款,截至2022年1月,中国信保已足额向贷款行支付2张保单项下全部赔款,金额总计5262万美元。

四是“追”,伴随赔款的支付中国信保积极展开追偿工作,协调贷款行、船东就项目还款方案进行了多轮谈判。出险前期曾三方达成过债务重组方案,但是由于航运市场长期低迷,船东在欧洲融资银行的施压下不断卖船还款,重组方案未能落地。因为卖船所得无法足额还款,中国信保不能接受欧洲融资银行仅仅基于船舶抵押价值的还款方案。经过与船东长期谈判,中国信保与船东采取了基于航运市场和船舶运营表现的还款方案,即在满足船舶日常运营费用的前提下,全部运营收益用于偿还贷款。经过多年跟踪,终于等来市场回暖,船舶的二手船转卖价格第一次超过了贷款余额,中国信保抓住机会再次施压还款,船东最终于2024年4月通过再融资向贷款行偿还了全部欠款,实现了该案件欠款的全额清偿。

该案件是中国信保系统内首个全额减损的商业类船舶买贷项目,从首次出险赔付到最终实现全额追偿,历时近10年时间。在案件处置过程中,中国信保始终与贷款行及相关内外部渠道紧密配合,一方面快速响应及时定损核赔,充分保障了被保险人的权益,一方面在10年间始终对债务人及时、有效的沟通,确保维护赔后追偿权益。与此同时,随着中国信保承保船舶项目规模不断扩大,对船舶行业的规律性把握愈发成熟,在确保对船东经营表现持续性跟踪的前提下,中国信保在整个追偿周期内始终未采取迫使船东变卖资产或其他可能影响船东正常经营的追偿手段,陪伴船东度过了至暗时刻,与船东一道经历了一轮完整的航运周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十年的坚守,我公司充分发挥了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跨周期调节作用,实现了多方合作共赢的完美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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