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改革:菲律宾新能源电站项目开发新政于2024年6月25日起生效执行!

南洋新能源电力   2024-06-22 14:58:03

为了在能源领域建立更便利的营商环境,并实现该国的可再生能源目标,能源部(DOE)简化了可再生能源(RE)开发的申请流程。

根据新公布的批出及管理可再生能源合约指引,发展商可在25年正式合约开始前,开始办理许可证、进行调查及其他可行性活动。

能源部将向开发商颁发授权证书(COA),授权他们进行这些活动,而这些活动以前只有在能源部长批准合同并签署后才被允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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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A的有效期因项目类型而异:生物质能、地热、水电、海洋、陆上和海上风电项目为3年;两(2)年浮动太阳能;陆地太阳能项目则为1年。然而,如果开发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所需的活动,DOE可以收回COA。

此外,能源部还简化了免税进口激励措施的程序。某些项目的发展商现可在签订合约或结清资金证明后,获发注册证书(COR),使发展商在项目发展阶段可灵活利用免税进口优惠。

此外,该指南还为合同领域内的新投资提供了机会,使开发商能够申请额外的可再生能源合同,并可能享受延长的合同期限和对产能增加投资的奖励。

为了促进这一转变,能源虚拟一站式商店(EVOSS)系统将在新指南生效后的五个月内或从2024年6月25日开始进行改进。

在此期间,政府会暂停处理意向书及可再生能源申请。然而,在上述日期之前提交的可再生能源申请将继续由能源部可再生能源管理局(DOE-REMB)处理。增长期还将允许更新已删除的可再生能源合同,修改EVOSS系统,与环境和自然资源部(DENR)、投资委员会(BOI)和地方政府单位(LGUs)等相关政府机构进行协调,以及由能源部信息技术和管理服务部(DOE-ITMS)建立程序,以便实时更新服务或运营合同应用的可用区域。

2024年6月13日,商务部-REMB开始在国家政府机构举行情况介绍会,以便他们能够做出必要的调整。与私人利益相关者举行的指导他们完成新申请流程的介绍会将在能源部网站上公布。

“这些新指导方针的实施标志着朝着加快可再生能源项目实施、促进创新和吸引整个群岛投资迈出了重要一步,”能源部长Raphael P.M.Lotilla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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