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比托(Lobito)走廊开发谅解备忘录
美利坚合众国政府
欧盟委员会
赞比亚共和国政府
安哥拉共和国政府
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
非洲开发银行
非洲金融公司
关于
洛比托走廊和赞比亚-洛比托铁路
开发工作的谅解备忘录
安哥拉共和国政府、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赞比亚共和国政府、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欧盟委员会、非洲开发银行和非洲金融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以下统称“各方”),特此表示本着诚信和无约束力的原则,探索通过协作扩大经济走廊的可能性,以促进区域贸易和增长,包括在符合经济、财务、环境和社会可行性的前提下,协助开发洛比托经济走廊的以下两段:(i)连接安哥拉Luacano的洛比托铁路线至赞比亚Chingola的赞比亚铁路线;(ii)进一步开发洛比托走廊,从安哥拉-刚果民主共和国边境的Luau-Dilolo至刚果民主共和国的Kolwezi,朝着连通大西洋到印度洋的开放式铁路愿景迈进。
赞比亚共和国政府、安哥拉共和国政府和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合称为“东道国政府”,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欧盟委员会、非洲开发银行和非洲金融公司统称为“潜在财团”。
签署背景
各方表示本着善意、不具约束力的原则探索合作的可能性,通过建设将安哥拉本格拉铁路和洛比托港连接起来的洛比托经济走廊,以促进区域贸易和增长,并推进从大西洋到印度洋的互联互通的共同愿景。
2022年6月,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美国”)、欧盟和其他七国集团成员国发起了全球基础设施与投资伙伴关系(PGI),目标是在五年期间为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的高质量基础设施发展提供6000亿美元,重点是推进性别平等,提高劳动和环境标准,促进公开治理和反腐败。
2022年6月,美国宣布通过PGI调动2000亿美元,提供能源、实物、数字、健康和气候治理的基础设施投资,并加大对包括洛比托走廊在内的关键经济走廊的投资力度。
欧盟委员会于 2021年 12 月通过了《全球门户战略》,旨在提供 3000 亿欧元的投资,支持符合欧盟价值观和标准的优质基础设施智能化与可持续发展,同时促进平等的伙伴关系,打造新的联盟,且不产生依赖性。2023年2月,欧盟通过了新的《大湖区战略》,支持新的战略运输走廊等以更好地连接四个大湖区国家和邻国以及世界其他地区。
2023年9月,美国和欧盟委员会宣布了一项新的合作方针以发展洛比托走廊。
2023年1月,东道国政府共同签署了《洛比托走廊过境运输便利化机构协定》,协定以洛比托为总部,旨在通过实施协调一致的贸易便利化工具,加强联合开发走廊的相关活动,并促进中小企业有效参与价值链,加速推进洛比托走廊沿线和跨境贸易的增长。
安哥拉共和国政府致力于实现经济多样化,促进工业化,振兴国内农业部门,并支持建设能够推动区域和全球一体化的变革性基础设施。
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非常重视洛比托走廊及其相关投资建设,这有望改善刚果民主共和国各地区间的连通性,并确保各地区更好地融入走廊沿线市场,特别是改善卢阿拉巴省和加丹加省社区居民的生计和发展。
赞比亚共和国政府将建设一个区域过境枢纽作为其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部分,赞政府认为洛比托走廊不仅是将其关键矿物和其他出口货物运往港口的最短路线,还是改善美洲和欧洲货物转运的新战略路线。
非洲开发银行是一个区域性多边开发金融机构,旨在促进其区域成员国的可持续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该银行正在考虑扩大其2017年启动的项目,以促进洛比托走廊的国内和跨境贸易链发展。
非洲金融公司是一家多边发展金融机构,由二十多个非洲地区成员国签订协议成立,主要致力于通过发展贷款、项目贷款和财务投融资等多种方式,推动非洲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经济发展。该公司希望利用在非洲大陆开发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良好记录及其目前作为洛比托大西洋铁路项目财务顾问的角色,支持洛比托走廊扩建。
考虑到各自的授权,潜在财团打算在经济、财务、环境和社会可行性以及各自内部批准的前提下,共同努力开发、协调融资、建造和运营该项目,以符合采购、环境、可持续性治理标准以及各方最高国际标准,包括那些源于多边环境协定和反洗钱法规的标准,并符合PGI的授权和双方的政策要求。
各方均表示在本着诚意和不具约束力的基础上探讨按照最高国际标准合作开发从安哥拉和刚果(金)之间的从Luau-Dilolo边境出发,到刚果民主共和国的Kolwezi小镇,横跨卢Lualaba地区的洛比托走廊的可能性。
为了充分开发洛比托走廊,各方表示有意向在非约束性的基础上探索在多个部门进行投资合作的可能性,包括运输、农业、数字联通、气候变化和健康卫生等领域; 双方均认为铁路线是降低运输成本和促进其他部门投资成功的关键组成部分。
各方达成以下谅解备忘录:
各方表示在非约束性的原则下,探索进一步支持现有本格拉铁路线和洛比托港口项目的可能性,并促进洛比托铁路与本格拉铁路线的连接,但须符合双方内部批准程序以及随后缔结的任何协议和合同条款;
在遵守有约束力的协议中规定的各自保密规则的前提下,各方根据各自关于获取信息的法律、政策和程序、任何不披露协议以及合同保密义务,分享有关洛比托走廊开发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在遵守有约束力的协议中规定的各自保密事项的前提下,各方应严格保密所收到的关于洛比托走廊开发、项目建设或本谅解备忘录的任何形式的信息和材料;
具体而言,关于赞比亚-洛比托铁路项目:
安哥拉政府和赞比亚政府允许潜在财团对项目进行为期 12个月的可行性研究,该期限可以延长,具体时长由各方决定;
在初期阶段之后,且在合作令人满意的前提下,安哥拉政府和赞比亚政府同意潜在财团有获得进一步开发该项目的优先权;
具体流程必须遵守内部审批程序。
美国政府计划
利用其优势和现有资源支持洛比托走廊发展,包括赞比亚-洛比托铁路线,这可能包括:
•为赞比亚-洛比托铁路线的项目开发商提供指导;
•促进东道国政府的协调与合作;
•协助发现潜在的商业承包商并与之取得联系;
•考虑为该项目提供财政支持,包括酌情利用美国政府的各种筹资工具和金融产品。
欧盟委员会计划
利用其比较优势和现有资源,支持洛比托走廊的发展,包括赞比亚-洛比托铁路线;
•酌情牵头与欧盟成员国进行接触和协调;
•开展筹备性研究,包括对项目的环境和社会影响及可行性的研究;
•向赞比亚-洛比托铁路线项目开发人员以及刚果民主共和国洛比托走廊开发的相关执行伙伴提供指导,特别是确保民间社会、当地社区以及根据《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第2条有效征求当地人民意见,并确保工作按照最高国际化标准进行;
•促进东道国政府的协调与合作;
•帮助查明和接触潜在的商业投资者;
•提供筹资机会以支持洛比托走廊发展的不同阶段;
包括通过发放担保、赠款支持和探索债务融资工具来支持项目建设投资。
安哥拉政府计划
支持洛比托走廊的发展,包括符合国际金融公司标准和最佳国际实践的赞比亚洛比托铁路线项目,在其边界约275公里内:
•与其他各方分享拟议里程的所有相关调查资料:
•启用可行性研究和补充研究;
•根据国家法律和政策,参与特许权协议和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和融资所需的所有其他文件的谈判;
•提供道路和居民使用权,并及时发放必要的许可证;
•与各方合作,探讨如何支持铁路的成功建设,尽量减少对国家债务的影响;
与赞比亚合作并保持一致,以开发赞比亚-洛比托铁路线,有可能将其作为一个单一特许实体,在两国之间实现跨境协作。
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计划
支持洛比托走廊发展,该走廊位于其边境内,符合国际金融公司标准和最佳国际做法,包括探索确保该铁路成功的工作;
与安哥拉和赞比亚合作,支持边境地区的发展和联合运作,包括协调一致和高效的文件流程系统,以及符合国际金融公司标准和国际最佳实践的境内运输体系。
赞比亚政府计划
支持洛比托走廊的发展建设,包括符合国际金融公司标准和最佳国际实践的赞比亚-洛比托铁路线项目,该项目约500公里位于其边境内,包括:
•共享拟建设路线的所有调查资料;
•启用可行性研究和补充研究;
•在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前提下,参与特许权协议和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和融资所需的其他所有文件的谈判;
•提供道路和居民点使用权,并及时发放必要的许可证;
•与各方合作,探讨支持铁路的成功建设,尽量减少对国家债务的影响;
与安哥拉协调合作,开发赞比亚-洛比托铁路线,可能作为一个单一特许实体,在两国之间跨境协作。
非洲开发银行计划
在获得其董事会或任何其他所需授权的内部批准的前提下,本着诚意和非约束性的方式,表达与其他各方合作的意愿,支持洛比托走廊和赞比亚-洛比托铁路项目的发展,包括探索潜在的资金支持,通过直接政府支持、贷款、担保、赠款和贷款,支持未来成立的赞比亚-洛比图铁路公司以推动洛比托走廊的发展,以及探索潜在的融资支持,但需获得东道国政府的内部批准。
非洲金融公司计划
在各方支持下,担任项目总开发商,为赞比亚-洛比托铁路项目筹备阶段提供便利;
考虑是否继续担任赞比亚-洛比托铁路线项目后续阶段的项目开发商;
在担任项目开发商的同时,酌情考虑在项目每个阶段:
•根据与采购程序相关的国际最佳实践,确定并聘请第三方顾问和利益相关方,特别是民间社会和当地社区,就赞比亚-洛比托铁路线项目的技术、商业、财务和法律可行性进行研究;
•与潜在财团其他各方一起,作为赞比亚-洛比托铁路线项目开发投资的一部分,为该项目包括初步技术和其他研究在内的开发成本提供资金;
•经与双方协商,征求适当的赞助方/出资方对赞比亚洛比托铁路线的初步意向,这些赞助方/出资方将带来相关专业知识和资金,并可能成为潜在财团中的一员;
•就各方其他成员的参与条件进行谈判;
•对赞比亚-洛比托铁路线工程项目进行结构、财务建模和技术审查;
•在适当时候与各东道国政府就特许权协议进行谈判;
•在完成初步开发建设活动后,根据所有缔约方的决定和必要协议和谅解备忘录的签订情况,继续投资赞比亚-洛比托铁路线的建设和融资;
•参加与指定东道国政府代表的定期会议,以便提供关于上述活动的最新进展。
继续支持安哥拉和赞比亚的洛比托大西洋铁路项目,但须遵守其与该项目有关的条款,并促进赞比亚-洛比托铁路线与本格拉洛比托铁路线的连通。
一般规定
该谅解备忘录自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24个月。一方需要提早通知其他各方是否参与或终止的决定,经各方共同决定后,该期限可以延长。
该谅解备忘录陈述了各方真诚开展共同合作的意愿,无意根据任何法律创造任何性质的权利、义务或期待,也不对双方产生任何财务影响。此外,为了清晰起见,该谅解备忘录不包括各方需要承担的任何法律或其他责任,也不代表任何一方予以承诺,例如任何参与者向本谅解备忘录所计划的活动提供任何形式的融资或任何其他支持。
该谅解备忘录不具有约束力,不设想(一)在任何协议签署方之间建立任何机构、合伙关系、合资企业或信托关系,(二)任何一方丧失法人资格或决策自主权的情况,或(三) 未经批准,一方代表另一方就根据本谅解备忘录拟议的合作作出公开宣布。
各方仍对其他参与方参与本谅解备忘录的可能性持开放态度,但必须基于了解任何协议方需求的基础上,并由现有各方作出决定。
各方特此承认,本谅解备忘录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解释为放弃或以其他方式修改依据其各自章程或适用的国际或国内法授予的任何豁免和特权。
本备忘录可随时由各方进行书面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