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与两家中国公司合作开发四大风光项目
日前,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实施可再生能源领域项目的协议》。近日,哈萨克斯坦总理奥尔扎斯-别克特诺夫(Olzhas Bektenov)在关于该协议的背景说明中指出,协议涉及在卡拉干达州、图尔克斯坦州和巴甫洛达尔地区建设三座风力发电厂和一座太阳能发电厂,总发电量达1.8吉瓦。其中:
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将与Samruk-Energy在巴甫洛达尔合作开发500MW的风电项目,配备储能系统,电价为4.25美分/kWh。另外,双方还将合作开发第二个500MW的风电项目,配备储能系统,电价为4.25美分/kWh,但地点尚未确定。
中国能建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将与Samruk-Energy在图尔克斯坦州合作开发300MW的光伏项目,配备储能系统,电价为5.63美分/kWh。另外,双方将在卡拉干达州合作开发500MW的风电项目,配备储能系统,电价为4.24美分/k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