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股份签署刚果(布)56MW光伏项目EPC合同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承包
商”)与刚果(布)TINDA ENERGY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当地时间)在刚果(布)经济特区部签署了《刚果(布)
英吉经济特区 56MW 光伏项目设计、采购和施工(EPC)合同》
(以下简称“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同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业主:刚果(布)TINDA ENERGY 公司
1、注册地址:1060 rue Vouvou Plateau dea 15 ans , Avenue
Nelson MANDELA, Centre ville, Brazzaville, République du
Congo(刚果(布)布拉柴维尔(COG)市中心纳尔逊·曼
德拉大道乌武大街 1060 号)
2、注册资本:1 亿中非法郎
3、商业注册号:GC- BZV- 01- 2021-B14-00017
4、主要业务:电力的生产、传输和销售;可再生能源(如
生物质能、太阳能、光伏、风能等)的生产、传输、分销及
商业化运营
(二)承包商:中成股份
1、法定代表人:朱震敏
2、注册资本:33,737.0728 万元
3、主营业务:国际工程承包及成套设备出口,环境科
技,复合材料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二区 8
号楼
(三)履约能力分析
项目业主已租赁100公顷土地用于项目建设(租期25年,
可续租一次),并已与刚果(布)国家电网公司(E
2C)签署
《购电协议》(PPA),获得了光伏电站开发所需许可和批准。
结合上述情况,公司认为业主具备履约能力。
(四)业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交易。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标的:在刚果(布)英吉经济特区建设一个
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范围包括光伏电站(交流测并网容量
56.25MW,直流侧装机容量 67.77MW)、两条 10 公里 33 千
伏的输电线路、容量为 22.5MWH 的储能系统及其他配套设
施;
(二)合同金额:75,955,380 美元(以 2025 年 3 月 26 日
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合人民币 5.45 亿元)
(三)合同工期:自开工之日起 18 个月
(四)生效履行条件
1、项目贷款协议签署并生效;
2、承包商已向业主提交合同约定的履约担保保函和预
付款保函;
3、根据合同价格和付款时间表,业主在收到承包商提交
的预付款保函后 28 天内向承包商支付预付款;
4、业主已获得由刚果(布)政府当局颁发的相关项目许
可证和批准,且承包商和/或其分包商收到相关许可证、执照
等(如有)。
(五)资金来源
本项目 20%由业主自有资金支付;80%拟采用金融机构
等融资。
(六)付款方式
在签订合同后,业主在收到预付款申请和预付款保函后
28 天内向承包商支付合同总金额 15%的预付款;按照合同约
定及项目进度支付相应工程进度款。
(七)违约责任
按照合同约定,若业主违约,承包商有权在一定期间内,
向业主索赔应支付给承包商的款项;若承包商违约,业主可
以向承包商索赔任何未完成的工程和/或纠正任何缺陷所产
生的费用;在任何情况下,合同项下涉及的所有违约罚金,
包括履约违约罚金和逾期违约罚金,其总额上限不超过合同
价的 5%。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若合同生效且全面开工并正常履行,将对公司未来年
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2、合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四、EPC 合同履约的风险提示
1、合同尚未生效履行,须满足全部生效履行条件后方可
开工;
2、合同条款中对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合同争议等做出
约定,但合同履行可能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风险;
3、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国别风险、原材料及运输
等方面成本上涨、汇率波动、业主支付项目款不及时等风险。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
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