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乌兹别克斯坦两垃圾发电项目EPC招标因投标人不足3家再次终止

海外新能源   2026-01-13 07:18:14

近日,中国光大环境集团在乌兹别克斯坦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遭遇了建设进程中的一次挫折。其旗下“光大环境费尔干纳州、纳曼干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于2026年1月5日发布了终止公告。这已是该项目的EPC总承包招标在近三个月内的第二次失败。

该项目的EPC招标之路并不顺利。回溯时间线,项目首次招标公告于2025年10月25日发布。然而仅仅三天后,即2025年10月28日,便因“报名单位不足3家”而首次宣告终止。随后,招标方于2025年10月31日迅速启动了第二次招标,直至2026年1月5日,官方公告显示因“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再次终止。两次招标均因未能满足法定的最少投标人数要求而流产,凸显了为该项目寻找合适总承包商的现实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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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招标的项目,本身是光大环境在中亚地区布局的关键一步。据了解,该项目总投资额约20亿元人民币,是光大环境在中亚投资的首批项目,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项目包含费尔干纳州和纳曼干州两个独立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每个厂的设计生活垃圾处理规模均为每日1500吨。

分析认为,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方设置的较高门槛,可能是导致合格投标人稀少的主要原因。根据招标要求,投标人需要同时具备“设计甲级资质”和“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在业绩方面,要求更为严格:投标方须拥有至少3个处理规模在1000吨/日及以上垃圾发电项目的设计及设备成套业绩,并且其中至少1个必须是海外业绩。严苛的条件,缩小了潜在投标人的范围,将许多实力稍逊或缺乏海外经验的企业挡在了门外。

需要明确区分的是,此次暂停的仅仅是项目EPC总承包商的招标环节,并非意味着整个投资项目陷入停滞。

事实上,该项目的投资和前期工作一直在进行。公开信息显示,负责该项目的项目公司已于2025年10月成立。光大环境的全资附属公司中国光大国际与Maxsus及中铁十七局第二工程公司(均为独立第三方)就成立合营企业订立股东协议及其他相关成立文件,据此,将分别成立项目公司A及项目公司B,以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其各自位于乌兹别克斯坦境内的垃圾发电项目。详细信息见之前的文章:光大环境布局中亚,投资近3亿美元在乌兹别克斯坦建垃圾发电项目。

费尔干纳州的垃圾发电项目更是在2025年11月举行了开工仪式,而纳曼干州项目也计划于2027年第一季度投入运营。这说明了光大环境对该项目的主体投资和建设决心并未动摇,当前的主要问题在于寻找一个符合所有高标准条件的工程执行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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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纳曼干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工仪式

根据最新的终止公告,该项目将“择期重新招标”。

光大环境乌兹别克斯坦项目的此次招标风波,揭示了大型环保企业在海外开拓过程中,尤其是在法规、标准和要求与国内存在差异的新兴市场,所面临的具体而复杂的挑战。项目的最终成功,不仅取决于投资方的资金与决心,同样依赖于全球供应链和建设资源的有效匹配。

终止招标公告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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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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