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基金公司推进越南大型海上风电项目

海外新能源   2026-10-28 12: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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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0日,全球领先的能源基础设施基金管理公司丹麦哥本哈根基础设施合作伙伴(CIP)与越南国家工业能源集团(Petrovietnam)在哥本哈根举行的越南-丹麦商业论坛期间,签署了南中部1号海上风电项目联合开发协议的实施契约。这一签署并非双方合作的起点,而是在2025年8月已签署联合开发协议(JDA)的基础上,将合作从框架层面推进至具体执行阶段的关键一步。签约正值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对丹麦进行国事访问期间,丹麦国王腓特烈十世也出席了该论坛,CIP方面由合伙人Robert Helms代表出席并展示协议,使这次签署具有较高的政治与商业关注度。

南中部1号海上风电项目是此次合作的核心。项目规划装机约1000MW,由南中部1.1和南中部1.2两个子项目构成,投资估算超过40亿美元,约合35.7亿欧元。项目已被列入越南修订后的第八版电力规划(PDP8),并根据2025年12月2日的决定被认定为国家级重要项目及能源领域重点项目。项目海域位于林同省外海,面积约398平方公里,即39,811.19公顷,使用期限为36个月,勘测阶段免缴海域使用费。值得注意的是,该海域平均水深最大达140米,已接近固定式基础的工程经济边界,因此是否采用漂浮式基础,成为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核心技术决策之一。

从当前进展看,项目仍处于早期开发阶段。实施契约签署后,双方工作重心转向决定项目最终可行性的核心商业与技术条款。Petrovietnam与CIP正在协调解决投资激励机制、购电协议、风险分配、融资安排以及项目实施时间表等问题,海域勘测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则是现阶段的直接任务。这些事项的推进情况,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项目能否按预期进入后续开发与建设环节。

该项目也置于越南海上风电政策目标调整的背景之下。根据PDP8,越南原计划到2030年实现6GW海上风电装机,到2035年达到17.5GW。但2025年4月批准的PDP8修订版将海上风电并网时间表推迟了5年,即将原2030年目标延至2035年实现。2025年底通过的第253号决议,则为2026—2030年期间的国家能源发展项目,包括海上风电,设定了专门的机制与政策框架。政策框架的明确程度,仍是项目推进的重要外部变量。

从合作脉络看,CIP与Petrovietnam的携手已持续一段时间。2025年8月8日,双方签署联合开发协议,CIP通过其成长市场基金二期(GMF II)与Petrovietnam建立合作;2026年1月14日,Petrovietnam正式获得海域使用权;2026年10月20日签署JDA实施契约,推动项目进入勘测与预可研阶段。Petrovietnam作为越南国家工业能源集团,不仅是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支柱,也将其在海上工程、制造和港口物流方面的长期积累,作为深度参与海上风电价值链的基础。其总经理黎孟强强调,与CIP的合作有助于获取先进的投资模式、项目管理经验和资本调动能力。

CIP方面,作为全球领先的能源基础设施基金管理公司,它则为项目带来国际项目开发经验与资本支持,其GMF II基金规模达30亿美元,目标市场包含越南,CIP也明确表示越南是其长期看重的市场,希望通过合作支持越南能源转型与工业发展。

总体来看,南中部1号海上风电项目实施契约的签署,是CIP与Petrovietnam将合作意向推向实质性开发的重要节点。项目规模可观,但140米水深带来的技术挑战,以及购电协议、融资等核心商业条款尚待敲定,都意味着其最终落地仍取决于后续可行性研究结论与越南政策框架的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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