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通过全面改革重振可再生能源增长

立陶宛议会(Seimas)已通过由能源部制定的一揽子综合性法律修订案,旨在刺激可再生能源投资、降低监管壁垒、增强国家能源安全。
此次对《能源法》《电力法》及《可再生能源法》的修订,旨在应对市场环境变化以及新增可再生能源项目显著放缓的局面。
延长项目工期
政府表示,修订案为在建能源项目引入更灵活的条件,使开发商能够根据不断变化的市场情况调整投资。持有有效许可的开发商可将项目开发期限最多延长48个月,并可变更原定投资性质,包括在发电、储能及用电项目之间转换。
该灵活性仅限于有限期限内适用,开发商须在一年内决定项目后续安排。选择延期或变更项目的开发商须追加银行保函。为缓解财务压力,向电网运营商缴纳的履约保函金额将减半,由每千瓦50欧元(约合56.3美元)降至25欧元/kW。此外,行政程序简化措施将进一步降低项目实施障碍。
能源社区
改革还取消了“产消者园区”(prosumer park)模式下装机容量不超过100 kW的可再生能源社区及公民能源社区的许可要求。自2026年11月1日起,此类社区无需许可即可建设发电设施或开展发电活动。
立法同时修订了邻近电厂居民所获可再生能源发电附加费分配机制:分配将依据每位符合条件居民申报的常住地址,而非按户计算。
修订后的机制适用于2026年度所收资金、2027年度返还资金,以及此前各期未使用余额。该附加费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按其实际发电量缴纳。
加快并网接入
此外,立陶宛政府允许大型投资者调用电力网络运营商所储备的关键设备,以加快并网进程。
修订案还要求输电与配电运营商(含电力与天然气)储备事故、技术故障或人为物理干扰后恢复供电所需的关键设备和材料。
上述两项措施已于11月1日生效。
此外,针对直连输电线路的监管框架优化,将为大型电力消费者与生产者提供更大灵活性,支持新型工业与能源投资项目落地。
网络安全
该立法包还通过引入违反甲烷减排义务及限制俄气进口行为的处罚条款,强化立陶宛对欧盟能源法规的落实。
同时明确跨境电力流动相关欧盟网络安全要求的机构职责分工:国家能源监管委员会(NERC)、立陶宛能源署(LEA)及国家网络安全中心(NCSC)将各自承担清晰界定的职能,以加强协调、监管监督及关键能源基础设施保护。
立陶宛最早于2024年11月宣布收紧网络安全法规,通过立法禁止中国制造商远程访问本国太阳能、储能及风电设施。今年5月,该国进一步授权电网运营商断开不符合现行网络安全要求的光伏电站连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