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涉及民生、健康、安全和财产的商品】

医用氧气、消费品、电器和防火设备、建筑材料等产品要出具产品标准许可和产品标准局的证明。

【食品、药品和化妆品】

相关规定包括《食品和药品监管法》(第9711号共和国法案)和《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第3720号共和国法案)等。

(1)所有进口食品都必须符合菲律宾的食品卫生要求。任何直接或间接威胁公民健康和环境安全的食品不能进口。进入菲律宾的所有食品和农产品都必须通过检疫,确保这些商品没有被任何害虫污染并且符合安全标准。菲律宾食品需要遵循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的指南以及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制定的法规。进口商必须确保任何进入该国关税区的产品完全符合菲律宾的卫生和植物检疫法规,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货物可能被拒绝并下令在菲律宾境外销毁或处置。

食品添加剂、包装以及商标也必须符合菲律宾的质量要求。

目前,菲律宾尚未制定有关食品的微生物国家标准。

(2)药品和化妆品。在生产时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国际认证机构的临床试验报告。

【动植物产品】

肉类和肉制品进口需要检疫许可,进口肉类、鱼类或农产品都要求注册进口商是货物的接收者。

进口活体动物的进口商必须在进口前从菲政府部门获得兽医检疫通关(VQC) 证书、所在国出口动物检验证书和原产地健康证明。

新鲜/冷藏/冷冻鱼和渔业/水产品只有在获得相关部门认证的情况下才允许进口。只有进口用于罐头和加工目的的新鲜/冷藏/冷冻鱼和渔业/水产品且由机构买家进口的才可以免除此类认证。用于分销和进一步加工的鱼和渔业/水产品必须附有菲律宾认可的主管监管机构颁发的国际卫生证书。

相关规定包括《家肉类检验法》(第9296号共和国法案)和《农业和渔业现代化法》(第8435号共和国法案)等。

【危险品】

危险品的进口,必须依照菲律宾卫生部标准张贴标签、销售。相关危险品包括刺激物和腐蚀性、易燃和放射性物质。

【其他普通商品】

有28种产品要在当地进行产品标准检验,包括:照明用品、电线电缆、卫生洁具、家用电器、轮胎和水泥等。

02 海关管理

【进口关税】

菲律宾进口关税税率一般为0—30%。具体商品的税率可从关税委员会的网页查阅,网址:http://www.tariffcommission.gov.ph/tariff_finder。

【进口配额】

菲律宾对大米等部分农产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措施,对配额内的产品征收正常关税,对配额外的商品征收高关税。

【东盟内部零关税】

根据东盟内部协议规定,菲律宾对东盟成员国全部产品进口实行零关税。

【出口关税】

菲律宾对原木出口征收20%的出口关税。

【税收优惠】

根据菲律宾出口发展计划,在菲律宾贸工部投资署(BOI)或经济区管理署(PEZA)注册且符合规定的出口企业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包括企业所得税减免、进口关税及费用减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