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贸部发布推进屋顶光伏建设实施方案

清洁能源项目REEPCI   2026-06-03 17: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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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工贸部副部长阮黄龙于2026 年 5 月 14 日签署第 1126/QD-BCT 号决定,正式印发工贸部落实政府总理第 10/CT-TTg 号指示的实施方案。该总理指示发布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核心内容为加强节电工作、推动屋顶光伏发展。

节电与屋顶光伏发展目标

根据最新方案,越南工贸部提出:2026 年全国总用电量节电比例不低于 3%;高温用电高峰季(4—7 月)节电目标提升至不低于 10%。

为达成目标,越南将同步推行需求侧管理、负荷移峰、需求响应等举措。当电力系统出现供需失衡风险时,高峰时段需削减用电负荷至少3000 兆瓦。此外,越南电力集团须通过技术与管理手段,将全网综合线损率降至6% 以下。

在用能自给设施建设方面,方案大力推广自发自用模式的屋顶光伏系统,优先在政府机关、工商企业及居民住宅落地安装。越南政府同时鼓励配套加装电池储能系统,用以削减高峰用电负荷、提升能源自给能力。

年度发展目标:全国10% 的政府机关、10% 的居民住宅完成屋顶光伏布设;或完成 2026—2030 年地方规划光伏总装机容量的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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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及企业用电管控硬性要求

方案针对不同用电主体制定专项管控规则:

一、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

各单位须制定季度节电方案,严格落实高峰时段节电措施;全面排查并淘汰低效用电设备,优先采购能效标识达标产品。节电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与员工奖惩评定。

二、公共照明与户外广告

整体用电量至少削减30%。电力部门下达指令后,户外广告及景观照明在晚间用电高峰时段,必须关停或降容50% 以上。

三、生产制造企业

高耗能企业须将节电指标纳入生产计划。年用电量50 万千瓦时及以上的企业,需实现单位产品电耗或年度总用电量下降 3%。

鼓励企业主动错峰生产;在全国电力供应紧张时,提前做好启用备用电源的准备。

完善机制、政策与监管体系

越南工贸部将联合各部委,出台配套政策,推动科学节电。

一、财税与信贷政策

工贸部联合财政部、越南国家银行,研究出台居民安装屋顶光伏及储能系统的扶持政策;明确越南电力集团可将需求侧管理成本纳入电价核算,并研究设立能效基金。

二、技术标准

科技部负责:将用电设备最低能效标准再提升5%;制定淘汰 20 瓦及以上白炽灯的实施路线图;推动电机能效升级至IE2—IE3等级。

建设部将出台光伏适配型建筑相关规范。

三、行业监管

工贸部制定节电成效核算与核验细则,并为节能项目设立监管沙盒机制。

组织实施安排

工贸部各位副部长按分管领域,督导下属单位落地方案目标与举措;加强与各部委、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协同,确保总理指示落实到位,并对实施结果向部长负责。

部内各机构负责人须严格依照决定附件要求,保质、按期完成各项任务;结合本职工作主动提出管理优化方案,遇超出权限的问题及时上报部领导,再逐级呈报政府与总理。

相关单位常态化开展进度督查与成效核验,每半年分别于6 月 15 日、12 月 1 日前向电力局报送材料,由电力局汇总后上报部领导及总理。

各单位加强横向协作,落实行业专项管控措施,及时上报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全体单位严格执行总理第10/CT-TTg 号指示,依照职能分工联动各部委、地方机构开展工作。

工贸部管辖范围内的企业,须参照本方案制定内部实施计划,确保各项指标落地,共同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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