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国专题之投资注册企业需要办理的有关手续
01 设立企业的形式
在孟加拉国,外国投资者可设立的企业形式包括公司代表处或办事处、外商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分公司或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02 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孟加拉国股份公司注册处(Registrar of Joint Stock Companies & Firms)根据《公司法》(1994)、《社团注册法》(1860)和《合伙企业法》(1932)的规定,负责对新成立外资公司或办理已在国外成立的外资公司在孟加拉国注册等手续。
(参考网站:https://roc.portal.gov.bd/site/files/6c5bd082-e5f2-4f66-8662-b30abc3a5a88/-)
03 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申请合资或独资企业】投资企业向孟加拉国投资发展局或出口加工区管理局提出注册申请,提交包括申请表(可到网站下载,网站地址同上)、原公司注册证书、备忘录(MOA)和公司章程(AOA)、土地购买或租赁证明、公司负责人姓名、永久住址、职位及国籍、公司所需机械数量及价格、汇款证明等材料。注册完成后,再申请水、电、气的接入及办理税号、刻制公章及申请工作许可等。
【申请股份有限公司】在孟加拉国设立投资企业,须先提供股东名册(注明每位股东持股比例)、负责人姓名、投资金额、股东会议记录及公司3个备选名称,而后前往孟加拉国股份公司注册处预审公司名称并办理名称登记。名称登记后,企业提交申请表、经孟加拉国驻中国大使馆认证的公司章程、备忘录和注册证书等证明文件、公司主管名录、公司注册详细地址等,到股份公司注册处办理注册登记。
【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或代表处、办事处】向孟加拉国投资发展局申请注册登记,须提交由母公司法人代表签名及盖章的申请表、备忘录和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证书、公司法人代表姓名及国籍、母公司董事会决议、上一年度审计决算、分公司或代表处机构设置及项目计划等。所有材料须经孟加拉国驻中国大使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