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建工集团召开应收账款回收及遗留项目处置专题工作会


为进一步落实集团、公司“经理层‘大抓落实’10条硬措施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安排,全力推动遗留问题处理,狠抓应收账款回收管理,9月29日,湖南建工集团召开应收账款回收及遗留项目处置专题工作会。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永迪,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吴凯明出席并讲话,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肖光文对应收账款回收与遗留问题处置作专项工作布置,公司领导刘武彦、谈子林、黄伟、胡昊璋、钟凌宇、丁平贵等参会。

李永迪就应收账款回收与遗留项目处置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责任要上肩。公司各单位要立足改革发展大局,全面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提升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抓好工作落实;二是措施要有力。各单位必须摸清每个遗留项目的真实情况,按照“一项目一方案”,特殊情况“一事一议”的原则,分类别分批次逐个推进;三是奖惩要到位。对于清欠遗留问题项目,欠款公司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奖励办法;四是发展和处遗要两手抓。在发展中解决遗留问题,在发展中也要杜绝形成新的遗留问题,发展和处遗两手都要准,两手都要硬。

吴凯明强调了应收账款回收及处遗工作的重要性并提出要求:一是政治站位要提高到新高度。要充分认识到当前这两项工作不仅是抓发展的现实要求,更是利在长远的大事要事,必须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当作历史赋予的使命;二是实干担当要展现新的姿态。要强化责任担当,压实责任,创新工作方法。各单位要对在建项目、遗留问题项目重新进行梳理,对于遗留问题项目上报要“应报尽报”,不能瞒报、虚报、错报、漏报;三是考核督办要拿出新的举措。制定合理的考核评估内容,确定关键时间节点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会上,公司财务管理部对当前各单位应收账款清欠及到期应收保证金情况进行通报,遗留问题处理及清欠办公室对当前各单位上报的遗留问题项目情况进行通报。
公司非常任制副总、副三总师、工会副主席、总经理助理,公司机关管理部门、特设机构、事业部正副部长(含副部级),公司所属各单位总经理、分管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的副总、财务负责人、成控负责人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