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缅甸央行延长出口收益宽限期的重要提示

中国工商银行仰光分行   2024-10-03 16:57:51

根据央行(37/2024)号通告,为鼓励出口收益外汇能够及时汇回缅甸,自2024年8月8日起,出口收益汇入外汇的强制结汇比例,已下调至25%。

同时,央行还特别放宽了前期未及时汇入的出口收益期限,自2022年4月3日至2024年8月7日的出口报关单,如在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11月30日规定期间内,及时将款项汇入缅甸,均可按最新规定25%强制结汇、75%自有比例执行。

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汇入应收外汇,将被撤销进出口许可证、依据缅甸公司法、外汇管理法等追究责任。

如有涉及业务,请在规定宽限期内及时将款项汇回缅甸,避免受到监管法律追究。

3677次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