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之间实行自由贸易制度,简化贸易手续

中亚经贸   2025-03-12 16: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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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之间实行自由贸易制度。除某些产品外,取消了两国境内生产的货物的关税,取消了对相互货物贸易的限制,简化了贸易手续。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投资、工业和贸易部(MIIT)新闻处称,自2月25日起,乌兹别克斯坦与土库曼斯坦之间开始实行自由贸易制度。

在两国政府于 2024 年 7 月16日在塔什干签署的《关于长期经贸合作主要方向的协定》的自由贸易制度豁免议定书的生效程序完成后,这一自由贸易制度成为可能。1 月 27 日乌兹别克斯坦总统令批准了该议定书。

随着该制度的实施,除某些类型的产品外,取消了两国境内生产的商品的关税,取消了对相互商品贸易的限制,简化了贸易程序。

例如,土库曼斯坦取消了进口到土库曼斯坦的以下商品的关税:国内水泥制品(关税 100%)、纺织品(50%)、家具(50%)、玻璃器皿(50%)、热水器(15%)、塑料和聚丙烯制品(10%)、香肠和肉制品(每公斤 2 美元)、棉油(每公斤 1 美元)。

免税贸易制度的实施将通过扩大投资合作和发展工业合作,为增加两国间的相互贸易额奠定基础。2024 年,两国贸易额总计 11.4 亿美元,同比增长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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