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调整煤炭交易规则
2025年3月27日,蒙古国证券交易所召开会议,宣布对矿产品交易规则进行全面调整。一、调整动因蒙古国财政部部长包·扎布赫朗指出,交易所必须保障长期稳定运行。尽管2025年第一季度煤炭交易量有所下降,但口岸通关量仍维持稳定。如果交易所交易持续疲软,待现有库存消耗完毕,出口量可能面临大幅下滑的风险。蒙古国已成立专项工作组,并且强调,未来将对《矿产品交易所法》进行修订,与之配套的相关规则也会进一步调整。二、新规特点
此次改革主要涉及价格机制、支付条件和交易流动性等方面的优化。
01 价格指数化:对冲市场波动风险
指数构成:煤炭定价将参考6大中国主流煤价指数,具体包含CCI甘其毛都原煤(占比20%)、CR炼焦煤综合指数(30%)、CR主焦精煤生产地指数(25%)、柳林4号焦原煤价格(10%)、MB 炼焦煤指数-京唐港HCC CFR(5%)及普氏HCC 64 Mid Vol中国CFR(10%)。
动态调整:12个月的长期合同从第3个月起,动态调整价格。
02支付方式灵活化:降低交易门槛
从旧规则下买方需100%支付预付款,变为新规则下支持买方支付部分预付款,余款可通过担保分期支付。
结语
此次规则修订是蒙古国煤炭交易体系向市场化、国际化的重要里程碑。引入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和优化支付方式后,不仅能有效缓解蒙古煤炭库存压力,同时能够增强买方市场参与度,进而扩大出口规模,增强其在国际市场的话语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