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修订法律 拟允许外资拥有核电站49%股权

中国核科技信息与经济研究院    2025-04-29 17:07:43

三位政府消息人士近日透露,印度政府正着手修订《原子能法》及《核损害民事责任法》。新法案草案拟允许外资在核电站项目中最高持股49%,并首次向本土私营资本开放铀矿开采、核燃料制造及核电站建设运营领域。此举旨在突破长期制约核电发展的政策壁垒,助力2047年核电装机容量从当前800万千瓦跃升至1亿吉瓦的目标。

根据1962年《原子能法》,印度目前仅有两家国有企业获准合法拥有和运营核电厂,即印度核电公司和巴维尼公司:前者是印度当前唯一核电运营商,运营着所有在运机组,包括加压重水堆和压水堆;后者专门负责快堆建设和运营,首座50万千瓦钠冷原型快堆2004年开工建设,2014年建成,综合调试已进入最后阶段。为拓宽核电融资渠道,印度2016年修订《原子能法》,允许印度核电公司与其他国有企业组建合资公司。

印度2010年《核损害民事责任法》为核事故损害建立了赔偿机制,明确了责任分配和赔偿程序。然而,通用电气-日立核能公司(GEH)、西屋公司(Westinghouse)和法国电力公司(EDF)等外国公司认为,该法将本应由运营商承担的民事核损害赔偿责任转嫁给设备供应商,因此成为外国企业进入印度核能市场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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