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修订购电协议(PPA)规则,加速绿色能源投资落地
01
法规框架的演进
印尼的购电协议(PPA)监管框架早前主要由 《2017年第10号能矿部长条例》(“2017年条例”)确立,该条例为所有类型的发电厂的购电协议规定了强制性条款。
为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印尼能源与矿产资源部近期发布了 《2025年第5号能矿部长条例》(“2025年条例”) 。该新条例并未完全取代2017年条例,而是专门针对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发电项目,制定了更具针对性的购电协议指导原则,旨在为绿色能源项目建立独立且更具灵活性的法律框架。
02
购电协议强制性条款的主要变化概览
在新的监管体系下,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购电协议必须同时符合2017年条例的一般性规定和2025年条例的特别规定。
下表总结了两部条例在主要条款方面的关键差异及新增要点:
03
2025年条例对可再生能源电厂的关键更新
购电协议期限与定价
1. 购电协议最长期限仍为自商业运营日起30年。
2. 2025年条例现允许延长购电协议期限,且无需重新计算初始投资成本。
3. 若期限延长,延长期的电价将基于10年后的最高基准价格(第二阶段价格)确定,以反映项目生命周期后期的成本与市场变化。
可再生能源项目风险分配
2025年条例对印尼国家电力公司(PLN)与发电项目开发商之间的风险分配进行了更为精细的调整,旨在降低投资方的不确定性并提升项目的可融资性。
主要修改对比如下:
电力采购与支付
1. 购电依据:印尼国家电力公司的购电义务现在基于可用率(Availability Factor)或合同能源量(Contracted Energy)。
2. 超量采购限制:任何超过可用率或合同能源量的采购均受到限制,且价格最高为购电协议价格的80%,并需根据当地电力需求确定。
3. 支付货币与结算规则:付款必须使用印尼盾,并采用付款日前一天适用的雅加达银行间即期美元汇率(Jakarta Interbank Spot Dollar Rate,JISDOR)进行结算,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04
针对间歇性可再生能源电厂的特定条款
2025年条例为间歇性可再生能源电厂制定了专门条款,以提高系统可靠性和预测精度。
1. 能源产出预测要求
发电开发商必须向印尼国家电力公司提交基于历史数据和商定方法的月度及年度能源生产估算,这些估算需满足双方规定的准确度标准。
2. 储能系统的计量与责任
若电厂配备电池或其他储能系统:
(1) 电力销售根据在交易点记录的能量进行计算,该能量可来自发电机和/或储能单元。
(2) 电池被视为该发电厂的一个组成部分。
(3) 发电开发商负责在电池寿命结束时,用相同或更先进的技术进行更换,并承担全部更换费用。
结语
总体而言,2025年条例为可再生能源购电协议建立了一个更具针对性和现代化的法律框架。该条例通过引入更明确的定价与期限机制、风险分配优化、间歇性电源专属条款以及本币支付要求,强化了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法律确定性与可融资性,为印尼实现能源转型目标奠定了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