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电力市场:EMTM与ENTSO-E协同关系

Q-MW电力   2025-11-13 19:40:29

EMTM 与 ENTSO-E 的关系:顶层设计与执行协同的欧洲电力市场一体化核心机制。

EMTM(欧洲电力市场目标模型,European Electricity Market Target Model)与 ENTSO-E(欧洲输电系统运营商网络,European Network of Transmission System Operators for Electricity)是欧洲电力市场一体化的核心驱动体系,二者形成“立法框架-执行机构”的协同关系,共同推动欧洲电力市场从“国家垄断”向“统一大市场”转型。

其中,EMTM 是欧盟通过立法确立的顶层设计框架,为市场一体化提供政策依据与目标导向;ENTSO-E 是由欧洲输电系统运营商(TSO)组成的执行机构,负责将 EMTM 的政策目标转化为具体的市场规则、技术标准与运行机制,推动跨国家、跨区域的电力交易与系统协调。

一、EMTM:欧盟立法确立的电力市场一体化顶层框架

EMTM 是欧盟为打破国家垄断、促进跨境电力交易、实现资源高效配置而构建的核心政策工具,于 2009 年通过“第三能源法案包”(Third Energy Package)正式确立,是欧洲电力市场整合的法律基础。其核心定位是“统一规则下的跨国市场耦合”,通过协调各国市场规则、输电容量分配与价格形成机制,推动欧洲电力市场向“单一大市场”目标演进。

1. EMTM 的核心机制与目标

EMTM 的核心机制围绕“全时段覆盖、隐式拍卖、价格耦合”展开,覆盖远期、日前、日内及平衡市场全流程,旨在通过统一规则实现电力资源在时间与空间上的高效配置:

  • 分阶段市场结构:将电力交易分为远期、日前、日内与平衡市场,形成“前瞻性供需平衡+实时偏差修正”的全流程体系。其中,日前市场是 EMTM 的“核心枢纽”,通过“市场耦合机制”(如欧洲电力交易所 EPEX SPOT 的 SDAC)整合各国日前报价,计算统一出清价格(MCP),实现跨国电力的隐式拍卖(价格信号引导电力从低价区流向高价区)。

  • 隐式拍卖与价格耦合:EMTM 的核心机制是“隐式拍卖”,即交易双方无需直接协商跨国输电容量,而是通过“价格信号”自动引导电力流动(如德国风电过剩时,电力自动流向法国核电或挪威水电)。价格耦合(如泛欧价格耦合 PCR)是隐式拍卖的具体实现方式,通过 EUPHEMIA 算法同步计算多国价格与容量分配,最大化社会福利。

  • 跨国输电容量分配:采用“基于流量的市场耦合(FBMC)”,考虑电网物理约束(如线路热极限、电压稳定),释放更多可用容量,适用于结构复杂区域(如中西欧 Core CCR)。

2. EMTM 的立法与政策背景

EMTM 的建立是欧盟“能源联盟”(Energy Union)战略的核心组成部分,其立法依据包括:

  • 1996 年《电力指令》(96/92/EC):开启发电与输配电业务拆分,为竞争创造条件;

  • 2003 年《内部市场指令》(2003/54/EC):强制输配电业务彻底独立,催生独立输电系统运营商(TSO);

  • 2011 年“第三能源法案包”(Third Energy Package):确立 TSO 独立地位,明确“市场耦合”为核心机制,推动跨国电力交易。

二、ENTSO-E:EMTM 的执行与协调机构

ENTSO-E 是欧洲输电系统运营商(TSO)的联盟组织,成立于 2009 年(“第三能源法案”),成员包括 36 国 43 家 TSO(覆盖欧洲大陆、北欧、英国、爱尔兰等区域),是 EMTM 政策目标的具体执行者。其核心职能是将 EMTM 的“顶层设计”转化为“实际行动”,通过制定市场规则、技术标准与运行机制,推动跨国家、跨区域的电力交易与系统协调。

1. ENTSO-E 的核心职能

ENTSO-E 的核心职能围绕“市场规则制定、技术标准统一、运行协调”展开,支撑 EMTM 的落地实施:

  • 市场规则制定:发布《网络代码》(Network Codes),包括《容量分配与拥堵管理代码》《电力平衡代码》等,规范跨国电力交易的流程与规则(如隐式拍卖的具体实施、输电容量的分配方式)。例如,《容量分配与拥堵管理代码》明确了“基于流量的市场耦合(FBMC)”的具体规则,确保跨国输电容量的公平分配。

  • 技术标准统一:推动海上风电并网、储能系统、智能电网等领域的标准化,确保跨国电网的兼容性与稳定性。例如,采用《海上风电路线图》提出的六大优先技术议题(如地理区域与竞价区整合、海上平衡机制),统一欧洲海上风电并网技术标准(如 RfG 2.0 规范),确保海上风电与陆上电网的兼容性。

  • 运行协调:协调 TSO 之间的跨国交易与系统运行,解决跨境争端(如输电容量分配争议、价格差异问题)。例如,通过“联合分配办公室(JAO)”协调 20 家 TSO 的跨国输电容量拍卖,确保交易的公平性与透明度。

2. ENTSO-E 与 EMTM 的协同机制

ENTSO-E 与 EMTM 的协同主要体现在“规则落地、技术支撑、运行保障”三个层面:

  • 规则落地:ENTSO-E 将 EMTM 的“隐式拍卖”“价格耦合”等核心机制转化为具体的市场规则(如《网络代码》中的《电力市场耦合规则》),确保各国市场规则的一致性。例如,德国与法国的日前市场耦合后,价格差异从 2015 年的 15 欧元/兆瓦时缩小至 2024 年的 5 欧元/兆瓦时,正是 ENTSO-E 落实 EMTM 价格耦合机制的结果。

  • 技术支撑:ENTSO-E 推动技术标准的统一(如海上风电并网标准、智能电网标准),为 EMTM 的“跨国耦合”提供技术保障。例如,采用 ENTSO-E 的“海上风电场接入规范”,TenneT(荷兰/德国 TSO)成功将北海风电输送至荷兰陆地,支撑了 EMTM 的“可再生能源消纳”目标。

  • 运行保障:ENTSO-E 协调 TSO 之间的跨国交易与系统运行,解决运行中的问题(如输电容量不足、价格波动)。例如,2024 年德国风电过剩时,ENTSO-E 通过“隐式拍卖”机制,将德国风电自动流向法国核电,避免了系统崩溃,确保了 EMTM 的“实时平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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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EMTM 与 ENTSO-E 的协同效果

EMTM 与 ENTSO-E 的协同,推动欧洲电力市场实现了“统一规则、跨国耦合、高效配置”的目标,取得了显著效果:

1. 市场一体化程度显著提升

欧洲电力市场已形成“七大区域市场+泛欧统一市场”的格局,区域市场(如中西欧、北欧)的一体化程度超 80%,价格趋同率>90%(如北欧市场 2023 年价格差异较 2015 年缩小 60%)。泛欧统一市场通过“市场耦合”(如 SDAC、SIDC)实现跨国电力的自由流动,2024 年欧洲跨境电力交易量达 1.2 万亿千瓦时,占总交易量的 40%。

2. 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增强

EMTM 的“隐式拍卖”机制与 ENTSO-E 的“技术标准统一”,推动可再生能源(如北欧水电、南欧风电)的跨区域消纳。2024 年欧洲可再生能源消纳率达 90%以上(如德国风电消纳率达 95%),较 2015 年提高了 15 个百分点。

3. 系统稳定性与效率提高

ENTSO-E 推动的技术标准统一(如海上风电并网标准、智能电网标准),提高了系统的稳定性与效率。例如,TenneT 通过 ENTSO-E 的“海上风电场接入规范”,将北海风电输送至荷兰陆地,2024 年荷兰风电占比达 30%,较 2015 年提高了 10 个百分点。

四、结论:两者协同是欧洲电力市场一体化的核心动力

EMTM 是欧洲电力市场一体化的顶层设计框架,为市场一体化提供政策依据与目标导向;ENTSO-E 是执行机构,负责将 EMTM 的政策目标转化为具体的市场规则、技术标准与运行机制。二者的协同,推动欧洲电力市场实现了“统一规则、跨国耦合、高效配置”的目标,为欧洲能源转型(如“Fit for 55”目标:2030 年温室气体排放较 1990 年减少 55%)提供了关键支撑。

未来,随着欧洲“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如中国)的建设,EMTM 与 ENTSO-E 的协同经验(如统一规则、隐式拍卖、跨国耦合)将为中国提供重要参考,推动中国电力市场的“低碳转型”与“高效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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