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将引入碳边境调节机制

碳边境调节机制负担=英国的碳边境调节机制负担-碳价格减免,其中英国的碳边境调节机制负担=进口产品隐含的碳排放量×碳边境调节机制税率,碳价格减免=进口产品隐含的相关碳排放量×可抵扣碳价格。
Global Governance and Public Finance
2025年11月28日,英国财政部更新了《新闻通报:碳边境调节机制》(Factsheet: 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更新后的主要内容编译如下。
在2025年11月26日发布的《2025年预算》中,英国政府宣布将在《2025/2026财年财政法案》中正式立法并从2027年1月1日开始引入“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但是间接碳排放纳入该机制的时间将不会早于202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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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泄漏
英国为了实现净零排放目标,正在采取行动实施工业碳减排。采取的行动包括通过“英国碳排放权交易计划”(UK Emissions Trading Scheme)实施碳定价。
由于并不是所有司法管辖权地区都采取了类似行动,一些国家还没有建立碳定价机制,因此碳泄漏风险就产生了。
碳泄漏是由于各国的脱碳努力如碳定价和气候管理措施的差异导致产品的生产以及与生产相关的碳排放从一个国家转移到另外一个国家所造成的。
碳泄漏可能会削弱全球碳减排努力,并减少私人对脱碳的投资,危及将全球温度上升控制在1.5摄氏度以内的努力。
02
碳边境调节机制
英国政府将于2027年1月1日引入碳边境调节机制。
该措施将确保从海外进口的碳密集型产品的碳价格与英国的相当,因此英国的碳减排努力就能真正地减少全球碳排放,而不是简单地被其他国家的碳排放所替代。
03
碳边境调节机制覆盖的部门和产品
碳边境调节机制将适用于进口到英国有碳泄漏风险的特殊产品,产品范围从铝、水泥、化肥、氢到钢铁部门。
在上述部门中,碳边境调节机制适用于特定的进口到英国的“碳边境调节机制产品”。这些产品由碳边境调节机制的产品范围确定,并通过《政府对引入英国碳边境调节机制咨询做出的反馈》(Government Response to the introduction of a UK CBAM Consultation)附件B中的产品编码进行识别。
玻璃和陶瓷部门将不会像2023年12月最初提议的那样从2027年就纳入碳边境调节机制的产品范围。
英国政府在 2025 年预算中明确表示,鉴于认识到炼油厂在能源安全和英国工业基础方面发挥的作用,政府将发布针对燃料部门的征求意见书。英国政府也将计划考虑在未来将精炼石油产品纳入碳边境调节机制的可行性及影响。
2027年之后,如果方法和技术取得新发展或者有新的证据证明碳泄漏风险发生变化,那么英国政府将重新审查碳边境调节机制覆盖的部门和产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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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边境调节机制负担的计算
如下图所示,碳边境调节机制负担=英国的碳边境调节机制负担-碳价格减免,其中英国的碳边境调节机制负担=进口产品隐含的碳排放量×碳边境调节机制税率(此公式为下图被减数),碳价格减免=进口产品隐含的相关碳排放量×可抵扣碳价格(此公式为下图减数)。
图1 碳边境调节机制负担的计算公式
05
进口产品的碳排放
碳边境调节机制将适用于进口碳边境调节机制产品所含的直接碳排放,其中包括体现在价值链上游环节中的前期产品所含的碳排放。
间接碳排放纳入碳边境调节机制的时间将被推迟,最早于2029年才会被考虑适用该机制。这反映出英国政府将继续支持能源密集产业(EII)补偿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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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量的认定
碳边境调节机制缴纳责任人可以选择按照单独经证实的实际碳排放量或者默认的碳排放量交纳碳边境调节机制负担。
2027年开始,英国政府将为每种产品给出一个单一的默认排放量。在碳边境调节机制引入前,英国政府将明确默认排放量的计算方法并公布默认排放量的数值。
2027年以后,英国政府计划考虑采用其他方法确定默认排放量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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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边境调节机制税率的确定
英国碳边境调节机制的税率指碳边境调节机制产品每公吨碳排放所适用的税率,这个税率将与英国国内制造商在享受减免或抵扣后实际适用的碳价格相当。
因此,英国的碳边境调节机制税率将综合反映英国的碳排放权交易计划和免费排放额度。
立法初稿确认,碳边境调节机制税率的计算将以部门基期内平均碳排放量(包括免费排放额度)为基础,并按照“缩减系数”进行年度调整,这样可以反映英国碳排放权交易计划下免费排放额度的逐步取消。
如下图所示,某部门碳边境调节机制的税率=碳排放权交易计划的平均碳价格×免费排放额度的调整。
图2 碳边境调节机制税率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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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碳价格的调整
如果碳边境调节机制覆盖的进口产品隐含的碳排放存在可以抵扣的海外碳价格并且进口商提供了相关证明,那么碳边境调节机制负担可以扣减。
在调整过程中,只有可抵扣的碳价格才可以纳入调整。可抵扣的碳价格计划是指对碳排放直接或间接收取的税、碳排放权交易计划或者另外一种碳边境调节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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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边境调节机制缴纳责任人和登记手续
碳边境调节机制负担缴纳责任人是指海关报关单填报人,或者在接受海关监管情况下作为代表完成海关报关手续的人,或者在不受海关监管情况下把货物运进英国的人的代表。
如果碳边境调节机制缴纳责任人在前12个月内实际进口的产品价值或者在未来30天内预计将进口的产品价值在相关期间内超过5万英镑的最低登记门槛,那么缴纳责任人就需要向英国税收和海关总署(HMRC)登记。
通常来说,碳边境调节机制缴纳责任人在缴纳责任发生后有30天时间履行登记手续。但是在碳边境调节机制实施的第一年,企业可以享受更多的时间宽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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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边境调节机制的支付
由于碳边境调节机制将以税收的形式运作,因此缴纳责任人将需要对一个核算周期内达到征税点的碳边境调节机制产品进行核算。每个核算期末,责任人将必须提交一份线上纳税申报表并支付碳边境调节机制负担。
首个核算周期将为日历年(从2027年1月1日到2027年12月31日),纳税日为2028年5月底以前。此后,核算周期将改为每季度为一次(例如2028年1月-2028年3月),纳税日为每个核算周期结束后的2个月以内。
资料来源:
HM Treasury. Factsheet: 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EB/OL].[2025-11-28].
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factsheet-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cbam/factsheet-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