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际税收领域的关键概念,常设机构(Permanent Establishment, PE)的认定直接决定企业跨境利润的征税权归属,从而确定该国对该企业利润的征税权。孟加拉作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国家,是中资企业承揽电力、基建、能源工程的热门市场。然而,其税务机关对常设机构(PE)的认定标准严苛,尤其在工程承包领域争议频发。在孟加拉,税务部门对中资企业PE的判定标准与OECD税收协议范本高度趋同,但结合其作为发展中国家的特性,呈现出更强调“经济活动实质性”的特点,相较于OECD范本,在《中孟税收协定》项
国别分析
2025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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