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对建设投资活动中强制保险政策进行修改和补充
立法背景
2022年3月10日,越南政府发布了第20/2022/ND-CP号法令,修订并补充了2015年11月13日第119/2015/ND-CP号法令的部分条款,其中规定了建筑投资活动所需的强制性保险。新法令对第三者责任险的修改较多。新法令将于2022年7月1生效实施,该法令生效实施前已经签署的保险合同,按照合同签订时的法律继续执行。
内容简介
根据新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除为在建筑工地工作的工人提供强制保险外,建筑承包商还须为第三方购买强制性民事责任保险。第三方强制民事责任保险的期限从开工之日起,到竣工之日止,需要以施工合同为基础,明确在保险合同中。
第三方强制性民事责任保险的最低保险金额规定如下:
1.健康和生命损害的最低保险金额为1亿越南盾/人/例,并且对发生损害案件的数量不能有限制。
2.财产损失和相关法律费用(如有)的最低保险金额规定如下:
(1)对于价值低于1万亿越南盾的工程,整个保险期内最低保险金额为工程价值的10%,对损害案件的数量不能有任何限制;
(2)对于价值高于1万亿越南盾的工程,整个保险期内最低保险金额为1000亿越南盾,对损害案件的数量不能有任何限制。
影响和应对建议
新投标越南建设项目时,应当按照新法律规定的投保要求测算保险成本,同时在项目中标后按照合同约定购买相关保险,随时做好理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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