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中国通号印度铁路信号项目被终止

国工论坛   2022-09-08 18: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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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2020年6月加勒万河谷冲突发生后,印度单方面宣布取消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CRSC)承建的印度东部专用货运走廊铁路信号工程。印度不仅拒绝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工程款,还没收了CRSC的银行保函,造成相当于3.8亿人民币的损失。目前,中方已将此案提交国际仲裁,并提出44.3亿卢比的损失索赔。对此,印度提出反诉,以调动预付款、保留金和中止余额为由反向中方再索要23.4亿卢比(相当于两亿人民币)赔付。问及突然终止合同的缘由,印方表示中方在建设过程中工作效率低下,且拒绝共享重要技术文件,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

印媒认为,虽然判决结果并未出炉,但此次工程纠纷不仅重创中国在印铁路建设项目,而且还会对中方今后在印度竞标类似工程造成不利影响。近年来,印度频频 “下黑手”,在印中企屡屡遭其刁难。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正 文

在印度铁路公司于2020年终止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CRSC)在北方邦47.1亿卢比的合同两年后,CRSC向印度提出27.9亿卢比的损失索赔(之后又修改为44.3亿卢比)。此前,印度不仅拒绝支付CRSC已完成部分的工程款,还没收了其银行保函,此举给CRSC造成了相当于3.8亿人民币的损失。

近日,CRSC下属的中国通号研究设计院在新加坡根据国际商会规则提起国际仲裁。印度方面,DFCCIL则玩起了硬碰硬,向中方提出7.1亿卢比的反诉(后来增加至23.4亿卢比)

2020年,DFCCIL终止了同CRSC建设东部专用货运走廊(Eastern Dedicated Freight Corridor)的合同,内容为在北方邦的坎普尔(Kanpur)和莫卧儿瑟赖(Mughalsarai)站之间417公里的路段安装信号和电信系统。

该合同终止于中印在拉达克地区边界争端的紧张时期。DFCCIL以承包商不履行合同为由终止合同。中方当时曾将此事提交至德里高等法院解决,但无济于事。

目前,中方已就其确认已按合同完成但未获付款的工程提出索赔;要求退还其被没收的银行保函,各种被没收款项的利息以及赔偿各种间接费用和合同部署。中方认为,由于印方没有遵守合同中规定的终止程序,因此终止合同是非法的。

印官员披露,作为回应,DFCCIL已提出反诉,要求收回调动预付款、保留金和终止余额,以及银行担保的正常没收款项。

一位高级官员说,面对索赔和反索赔,国际法庭要求提交各种材料,“各方正在按照程序命令准备各种呈件。”

一、印度缘何终止合同?

印方并没有把终止合同归结为中印两国政治上的紧张关系。他们说,其中一个关键原因是工作进展不力。尽管工程于2016年开工,但到2020年只推进了约20%,更不用说未能达到的一些目标。

由于中国公司在当地没有合作关系,无法调动足够的资源。因此,DFCCIL官员访问项目现场常常令他们措手不及,而且工程师和工作人员多次缺席。材料采购进展也相当缓慢。

印度官员还说,中方“不愿意”与他们分享技术文件,如逻辑设计和联锁。一位高级官员说:“这是合同条款的一部分。因为我们需要一个能与我们其他系统无缝同步的系统,所以我们需要技术文件和积极的合作,但这并未实现。”

二、合同对中国来说重要吗?

对中国来说,这份合同在多方面都意义重大。首先,这是中国在2016年获得印度铁路行业关键且安全敏感的信号和电信工程中最大的合同。

其次,这是专用货运走廊项目的一个立足点,该项目西部地区分支通过日本的财政和技术援助获得资金。随着印度寻求扩大专用货运走廊,这项工作将有利于中方今后在印度竞标类似工程。

然而,由于中印边境地区紧张局势,印方终止了合同,这对中方来说打击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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