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亚:发展储能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
2023 年初,保加利亚议会出台了立法修正案,以促进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
通过修订和补充《能源法》(EA),采取了三个主要步骤:
最低发电装机容量(须经许可)从5兆瓦提高到20兆瓦以上装机容量;
引入了储能的初步法律框架;
引入了外汇市场的原产地保证。
装机容量 20 兆瓦或以上的发电厂的许可制度
由于引入了修正案,总装机容量不超过 20 兆瓦的可再生能源工厂不再受许可程序约束。此外,随着 EA 修正案的生效,已经为 20 兆瓦及以下的发电厂颁发的许可证将被终止,从而减轻投资者的行政负担。
储能
储能框架立法修正案背后的基本原理是为电力系统提供平衡和灵活性。考虑到可再生能源的不稳定性,储能设施及其与国家电力系统的整合将有利于可再生能源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储能是低碳经济的关键一步,也可以用作解决电力价格和消耗波动的工具。
任何规模的储能设施都无需办理许可手续,这是EA明确规定的。
根据电力指令(欧洲议会和理事会 2019 年 6 月 5 日关于内部电力市场共同规则的欧盟指令 2019/944 和修订指令 2012/27/EU)下的分拆制度,TSO(ESO ) 和配电系统运营商不得拥有、开发、运营或管理电力存储设施。
只有储能设施运营商有权进行储能活动,其中能源将储存在新的或现有的电力生产场所或独立设施中建造的设施中。由于根据《空间发展法》,储能设施被定义为可移动物体,因此还将适用简化的建造程序。
存储设施运营商有权存储自己的或购买的能源,并可以执行电力交易和/或提供额外服务。有关储能的交易应在能源交易规则(ETR)中进一步规范。
2023 年 2 月 1 日后委托的储能设施运营商执行交易将免除在交易所市场执行交易的义务。
监管条款规定,如果满足安全要求,储能设施可以平等地进入电网,并且这些设施可以平等地进入电力和平衡市场。
能源生产商建造的储能设施与电网的连接遵循发电设施的方法,并遵守相同的法律要求:已签署的并网协议并由生产商遵守,建造的电力设施和已执行的电网访问协议。
如果不需要增加连接容量,愿意建设储能设施的能源生产商可以从简化程序中受益。在这种情况下,生产商会向电网运营商提交通知,他们将签署一份管理技术规范的附加协议。
电力客户可以在其自己的站点上构建储能设施,该站点与相应的传输/配电网相连。如果不需要增加连接容量,客户会向相应的电网运营商提交通知。他们签署了一项管理技术规范的附加协议,并且未就存储设施执行并网协议。如果客户现场需要对电网进行扩建或改建,电网运营商可根据客户的要求,提出通过临时方案接入的方式,在扩建或改建完成前,应用全部或部分要求的容量。
保加利亚国家计划设想建设国家存储基础设施,其存储容量为 6000 兆瓦时,价值 8 亿欧元。
原产地交换保证
第三项修正案是引入原产地保证交易市场。建立原产地保证交易市场将带来透明度,并使市场参与者能够追踪“绿色”证书的真实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