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外汇及企业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

中湘海外   2023-09-13 23:49:02

01 外汇管理

【外汇管理政策】

菲律宾实行浮动汇率制。在银行体系之外,可以自由买卖外汇;外汇收入和所得可以出售给授权代理行,也允许在银行体系之外进行交易,还允许在菲律宾境内外自由存储外币,并且可以自由用于任何目的。

【外资企业在当地开立外汇账户的规定】

在菲律宾注册的外国企业可以在菲律宾银行开设外汇账户,用于进出口结算。

【外汇汇进汇出规定】

进口商品的外汇支付规定:进口商均无需中央银行批准。商业银行可通过信用证、付款交单、承兑交单、贸易账户和直接汇款等方式使用外汇用于支付进口。

出口商品的外汇支付规定:出口商均需向商业银行申领“出口报关单”。

【利润汇出的税收】

分支机构向其总部汇回的利润,应基于其申请或划拨汇回的总利润额在不进行任何税收扣除的情况下,按15%的税率缴纳分支机构利润汇出税。

02 企业税收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1)征收对象及税基

①国内公司:以菲律宾国内外所有净收入为基础纳税。

②常驻外国公司(180天以上):根据菲律宾境内取得的净收入纳税。

③非常驻外国公司:根据菲律宾境内取得的总收入纳税。

(2)税率

①现行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应纳税收入的25%,资产不超过1亿比索(不包括土地),且净应税所得不超过500万比索的菲本国企业的所得税率为20%。

②如果公司应纳税收入为零或负数,或最低公司所得税超过其普通公司应纳所得税,则自该公司第4个年度起可按2%的最低公司所得税征收。专营教育机构和非营利性医院按应纳税收入净额的10%征收。

③居民、非常住居民、常驻外国人、非常驻外国人在菲律宾从事商业和贸易,按0-35%的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在菲律宾不从事商业和贸易的外国人,一律按25%的税率对其收益进行征收(如利息、投资收益)。

④自2022年1月1日起,适用于区域运营总部(ROHQ)的企业所得税率从10%升至25%。外国公司通过未在菲律宾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股票出售中获得的资本收益所得税率从5—10%升至15%。离岸银行业务单元(OBU)与非居民进行外币交易获得的收入,以及从对居民的外币贷款中获得的利息收入从原来的免税和10%升至25%等。

【增值税】

增值税税率为12%。根据菲律宾2017年《税收改革法》,免征增值税的商品类别减少至初级农产品、教育和卫生服务。根据2021年《企业复苏和税收激励法》(CREATE),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用于预防、控制和治疗COVID-19的药品、疫苗、医疗设备、备件和原材料的销售及进口免征增值税;从2021年1月1日起,用于治疗癌症、精神疾病、结核病和肾脏疾病的处方药和药品免征增值税。

【消费税】

消费税主要征收对象为在菲律宾生产、制造的用于国内销售或消费以及其他目的的特定商品(如烟、酒、机动车等)。消费税也适用于部分应缴纳增值税和关税的进口商品。2013年1月1日起,菲律宾政府开始加征烟草“罪恶税”(Sin tax),之后菲律宾烟草价格上涨近一倍。2017年《税收改革法》再次提高了燃料税、汽车税,并对一些含糖饮料征税。

【比例税】

比例税主要征税对象为免征增值税的个人和实体,如从事国内或国际客运交通或娱乐业,将按总收入征收比例税(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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