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工程承包市场

兰迪海外观察   2024-02-15 11:14:03

在全球化的浪潮中,土耳其作为一个充满机遇的市场,吸引着世界各地的工程承包商。本文深入探讨了在土耳其从事工程承包的全过程,从市场准入到项目执行,为有志于进入这一市场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了宝贵的指南。我们将详细解读土耳其的法律环境、工程承包模式、必要的资质认证、项目获取方式、招标程序和合同管理等关键环节,帮助读者全面理解并有效应对土耳其工程承包领域的挑战和机遇。

01

土耳其工程承包市场准入

土耳其法律并无禁止或限制外国承包商在土耳其承包工程的规定,也未强制要求外国承包商在当地设立主体开展工程承包业务。但根据土耳其税法,如果外国承包商通过其在土耳其的固定场所或常设代表提供相关服务(如咨询、采购或施工服务),则该外国承包商应在土耳其拥有应税实体。同时,根据中国和土耳其两国之间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对于中国企业在土耳其开展的咨询或施工等活动,如活动持续12个月以上,则构成中国企业在土耳其的常设机构,中国企业应在土耳其设立应税实体。因此如果工程承包项目在土耳其实施的时间超过12个月,则中国承包商应在土耳其设立应税实体,该等应税实体可采用子公司或分公司的形式。子公司和分公司在税收效果上并无实质差异,在实践中中国企业通常倾向于选择在土耳其设立分公司开展工程承包业务。

02

土耳其工程承包模式

外国承包商在土耳其进行工程承包的模式与在其他国家类似,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EPC);(2)设计-采购总承包(EP);(3)采购-施工总承包(PC);(4)设计-施工总承包(DB);(5)项目管理承包(PMC)。

03

外国承包商应获得的主要资质

土耳其法律并未就外国承包商开展工程承包规定其他特定资质,与国内要求无异。对外国承包商资质、业绩和能力的要求,通常在具体项目的招标文件中设定,诸如:具有拟投标项目领域15 年的工作经验;项目的执行经理需提交能够证明其具有执行该类项目至少连续5年的工作经验的文件等。

04

土耳其工程承包项目的主要获取方式

在土耳其,工程承包项目的获得方式主要为以下两种。(1)招标,包括公开招标、有限招标以及协商招标。详见下文。(2)议标,即业主和承包商直接就工程承包合同进行商谈和签署,并不经过竞争性的招标采购程序。在目前的土耳其工程承包市场,具有融资能力的承包商更容易获得和业主直接就项目工程合同进行议标的机会。相较于议标,招标有较为复杂的程序和较多规则要求,因此对招标进行详细阐述。

土耳其《公共采购法》规定了三种招标程序:公开招标、有限招标和协商招标。当由于项目性质需要专业或高科技且工程采购的预估成本超过门槛价值的一半而不适用公开程序时,货物、服务或工程采购项目可以采取有限招标的方式。而在公开或有限招标中无人中标、或由于意外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例如自然灾害等)必须立即进行招标、由于发生与国防和安全有关的特殊事件而必须立即进行招标、因采购标的特殊性而无法清晰界定技术和财务边界等情形下,则可以选择协商招标的方式。在某些更特殊的情况下,比如只有一名自然人或法人满足条件、招标人需采购的是在特定时间使用或紧急所需的药物、疫苗、血清、抗血清或血液产品等,则可以采取直接采购的方式。

参与采购程序的投标方应提交足够的资料和文件,以便招标方评估其经济、金融、专业和技术资格。这些资料主要用于资格审查阶段,针对采购项目应提交的具体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通知或投标邀请中列明。如投标方提交的文件含有错误信息或投标人在中标后签署合同前未能提供支持性文件,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作废并没收其投标保函。投保保函的金额由招标方决定,但不得低于投标价格的 3%。

根据《公共采购法》,投标方的标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方的,在确定其中标前,需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方式解释其标价过低的原因。

此外,中标方须在签订合同前,提交相当于合同价格 6%的履约保证金,如中标者无法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保证金将收归国家财政所有,并且无需履行任何法律救济程序。

05

土耳其工程承包合同的缔结

在土耳其,私营建筑工程可由业主和承包商自由使用任何标准合同文件,但实施公共建筑工程必须采用由政府采购管理局制定的标准合同,这是强制性规定。

在常用的国际标准合同文本方面,土耳其的工程承包项目更多地选择适用由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制定的 FIDIC 合同条件主要包括银皮书(设计采购施工/EPC 合同条件)、红皮书(施工合同条件)和黄皮书(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款)。

六、 土耳其工程承包项目签约和执行模式

在土耳其的 EPC 总承包项目,项目业主为了降低项目的整体税赋成本,通常要求项目 EPC 合同拆分成在岸部分(主要范围包括土耳其当地的设备材料采购、土建、安装和调试工作)和离岸部分(主要范围包括土耳其境外的设备材料采购和设计工作)。

根据土耳其相关法律,合同拆分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土耳其当地的预扣所得税将仅针对在岸部分合同价格征收,对离岸部分则不征收:(1)在岸部分和离岸部分工作的范围和价格能独立确定和列明;(2)离岸部分工作由外国公司直接承担,且外国公司在土耳其的常设机构就离岸部分不承担任何工作或享有任何份额;(3)离岸工作和在岸工作的供应商仅对其自工作范围独立负责,不对业主承担共同连带责任。

06

土耳其工程项目质量监督

根据土耳其《工程监造法》的规定,适用本法的所有工程项目都应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项目业主应与持有政府部门授予资质的监理单位签订监理服务合同。根据土耳其相关法规规定,工程建设的执行方应该遵守科学规章,工程执行方使用的所有建筑材料应具有土耳其标准学会出具的 TSE 证书,在使用某些建筑材料前,由指定的实验室对该建筑材料进行检测并记录报告。工程执行方应主动要求对工程进于整体检验,并根据检验报告主动消除工程隐患。

阅读4202次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