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五大经济特区内特色工业园区项目的潜在投资价值持续提升
为加速国家工业化进程,推动实现《2050年国家发展愿景》中“万亿美元经济体”的发展目标,2025年8月坦桑尼亚政府启动全国性的经济特区(SEZ)投资促进活动,并指定了五大战略区域作为经济特区,总面积超1.4万公顷,分别为:多多马的纳拉无水港经济特区、达累斯萨拉姆的本杰明·威廉·姆卡帕经济特区、希尼安加的布兹瓦吉经济特区、滨海区的夸拉经济特区以及巴加莫约生态滨海城经济特区。上述经济特区均经过战略性选址,与坦桑尼亚的本地关键基础设施包括电力供应、陆港(希尼安加伊萨卡陆港、海岸地区夸拉陆港)、达累斯萨拉姆港以及正在建设的标准轨距铁路(SGR)等深度联动,为货物运输和市场对接提供高效支撑。为推动经济特区落地,坦桑尼亚政府为投资者提供了多重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免除与生产相关的原材料、零部件、资产类物资和耗材的关税、增值税及其他税收;
(2)免除投资企业前10年的公司税、租金税、分红和利息税以及所有由当地政府征收的税;
(3)简化监管程序,提升审批效率,享受货运现场清关等;
(4)基础设施支持,包括配套电力、港口、道路等硬件设施;
(5)本地参与要求:单个项目至少30%股权由本地企业持有,或与坦桑尼亚企业合资(鼓励技术、资本与管理经验输入)。
坦桑尼亚上述经济特区的重点招商引资领域包括制药、汽车装配、电子制造、造纸、农产品加工、木材、纺织、机械及增值服务等十大产业。中恒远策项目经理王颖哲建议我国相关意向企业密切追踪坦桑尼亚经济特区的发展动态,充分研判上述经济特区所在区域的资源禀赋、交通基建配套、优势发展产业、贸易结构、政策导向等对应特征,以更好地挖掘其中的潜在投资合作机遇,建议实力较强的企业可以积极考察与当地优势企业或机构在特定地区合资合作布局特色工业园区或园中园项目的可行性,以进一步把握该国园区平台领域持续释放的投资合作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