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越来越多的企业从事出口贸易,尤其是“一带一路”建设给外贸企业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国际舞台,在做出口贸易过程中,企业会遇到各类风险,其中,由于东道国发生战争、或者海外买方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海外买方拒收货物、无力或者不愿意支付货款等情况,从而给出口企业带来损失的风险,一般被称为信用风险。

一、什么是信用风险

如何准确定义信用风险呢?要定义信用风险,要先了解引发信用风险的信用贸易模式。

说到贸易模式,最原始的当属“易货贸易”,这种原始的、不需要金融工具支持的贸易模式,目前依然存在,比如边贸、网上的物品交换等;而在日常的经济活动中,人们大多采用的是现款交易,所谓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我们将这种贸易模式称为“现汇交易”或“现款现货”。以上两种贸易模式,信用相关度并不高,要说有,也主要体现在产品的质量方面。

但在某些领域,受外部条件限制,比如行业惯例或者竞争原因,使得交易一方必须提供赊销或支付预付款,双方交易的不仅仅是货、款,还有相互的信用,这同时也反映了双方信用的不平等,接受信用或提供预付款的一方往往相对弱势。我们将这种以信用为基础的贸易模式,称为“信用贸易”。

当前,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许多行业产能过剩,外贸企业的出口业务,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除少部分商品外,大多数商品,都采用信用贸易模式进行交易。

采用信用贸易模式有很多好处,比如可以获得更多的订单、提高市场竞争力等。但信用贸易对于信用接受方来说,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以出口赊销为例,由于进口方无力按时或全额偿还所欠的货款,出口商往往面临不能按期收到货款的风险,我们将这种采用信用贸易模式给出口企业带来损失的风险叫做“信用风险”。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简单地定义外贸业务的信用风险:外贸业务信用风险是指交易一方不能或不愿履行义务,而给另一方带来损失的风险。

不能履行义务是指交易一方受经营环境或自身状况的影响,如东道国发生战争或企业破产等原因,使其无力履行合约。不愿履行义务是指交易一方故意拖欠货款或拒收货物等行为。无论是不能还是不愿履行义务,均会给出口企业带来损失。

面对外贸业务的信用风险,出口企业该如何应对呢?

人们在大量的信用风险管控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大型外贸企业通常会成立风险管理部门来做好信用风险管控工作,对于中小外贸企业来说,可以借助专业的机构来管控信用风险。

中国信保是一家信用风险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除了信用保险产品外,在客户谈判、签订合同、收款和欠款追收等外贸业务环节均有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如资信调查、信用评级、担保、商账追收等业务,可以帮助企业解决信用风险问题。

在众多的信用风险管理服务中,资信调查是最便捷、最实用的信用风险管理工具之一。

二、征信行业和企业资信报告

资信报告是出口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最有效的工具之一,什么是资信报告,有哪些特征,如何使用资信报告呢?

在了解资信报告之前,我们先简单回顾一下征信行业的发展历史。19世纪初,得益于工业革命,英国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强国,活跃的市场经济让信用交易被市场所接受,企业征信调查服务也应运而生。1830年世界上第一家征信机构在英国伦敦成立,提供企业征信服务。

随后的几十年,美国、法国、德国、荷兰、日本等国家的征信机构相继成立,值得一提的是,征信行业的百年老店邓白氏的前身,邓氏公司于1849年在美国成立。

第二次大战后,随着各国经济的复苏,征信行业迅速发展,针对征信行业也形成了比较完备的运作体系和法律法规体系,对各国经济发展和规范市场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发达国家的征信行业已经非常成熟。

中国的第一家征信机构成立于1932年,叫中国征信所。1961年,中华征信所在台湾成立。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的征信行业也快速发展,各类征信公司相继成立,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2003年央行成立征信管理局,2013年央行颁布《征信管理条例》,征信行业管理逐步规范。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征信需求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企业进入这一领域。近年来,伴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基于大数据、互联网、AI等技术的创新型征信公司不断涌现,我们相信,新型征信服务必将在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征信行业按照内容和服务对象不同,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企业征信服务,另一类是个人征信服务。企业征信服务包括资信调查、信用评级、担保、商账追收等信用风险管理服务,帮助企业解决信用风险问题;个人征信服务,主要包括个人征信调查和消费者欠款追收。

无论是利用互联网、手机APP提供的资信信息,还是传统的资信报告,内容都是以能够判断企业履行合约、偿还债务的能力和意愿的信用信息为主。这些信息包括企业注册信息、股份结构及管理者情况,经营情况、财务信息、信用记录、行业状况、总体评述等内容。分析资信报告的信用信息,可以为商业决策提供参考。

因此,资信报告的价值就是协助使用者通过注册信息识别交易主体,通过基础信息了解企业资质和管理水平,通过股东信息了解股东实力,通过财务信息了解经营状况,履约能力,通过综合分析,了解履约意愿和企业的总体信用水平。

三、什么情况下使用企业资信报告

通常来说,在出口贸易的各个阶段,资信报告都有特定的价值。例如:第一次与海外买家采取赊销模式销售产品时,可以通过资信报告了解买家资质、核实联系人信息、了解企业法人高管情况及关联企业情况,这种简单的信息比对核实工作,可以大大降低虚假贸易风险。

对于重大的合作项目,应该利用资信报告了解交易对手的相关情况,理性判断这个重大合作的背景,买方的支付能力等。

当老客户的订单突然增多或变少,或者突然要求改变交易条件,应该利用资信报告了解订单变化和交易条件变化的真实原因,这对于识别信用风险至关重要。

当与交易对手发生纠纷时,尤其是合作方无缘由的对货物质量、检验标准、交货期等变得特别挑剔时,非常有必要利用资信报告重新评估客户的信用风险。

总结来说,我们认为,不同情况使用资信调查的价值,可以归结为以下四点:

一是主体识别:主要作用是识别交易主体,避免虚假交易。这对于第一次信用交易、客户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尤其重要。

二是评估支付能力:这是资信报告的核心价值,我们建议只要有信用交易,就要利用资信报告的基础信息和财务信息评估买家的支付能力。

三是评估支付意愿:信用风险的重要评估内容就是买家的支付意愿,这也是最难评估的内容,因此,采用信用交易前,一定尽量多的获得各类信息,评估海外买方的支付意愿。

四是相关综合评价:只要出口贸易采用赊销模式,就要对交易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情况等交易背景进行调查,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和评价,这将有利于企业控制信用风险。

结合以上分析,我们建议,只要是信用贸易,就应该使用资信报告了解交易的背景、评估买家的信用状况。

四、资信报告解读的一般原则资信报告的结构、内容大同小异,但不同国别、区域的资信报告,差别却很大,要解读好资信报告,需遵循四个基本原则。

一是主体识别、谨慎判断:就是要核实和明确交易对手。

主体识别是资信报告最基本的功能,如果交易对手的信息不准确,后续的风险判断则无从谈起。

以企业的名称为例,中文名称有时我们还会判断失误,更不要说外文名称了。拉美及欧洲部分非英语国家,公司名称为非英语,但报告中提供的却是英语名称,有时会出现英文名称相同,却是两家不同的商业主体的情况,如果两家公司资信状况相差悬殊,对于后续的授信将有较大的影响,若判断错误,这将埋下风险隐患。

我们在保险业务开展过程中,还遇到过企业资信调查显示的买方名称与实际交易的买方名称不一致的情况,这完全是两个不同的公司,资信报告显示的公司资信状况良好,而实际交易的公司却是刚刚成立的小公司,这个问题主要是由于出口企业疏忽,没有做好交易主体的核实造成的,如果轻易采取信用交易,风险可想而知。

二是点面结合、符合逻辑:就是解决资信报告信息缺失问题。

资信报告受外部条件影响,数据获取差异较大。通常来说,新成立公司基本没有太多信息;北美、中东和非洲地区的资信报告财务数据缺失严重,或没有财务数据。在数据缺失的情况下,应合理利用有效数据,分析企业的信用状况和风险水平。

例如,资信报告通常会提供员工数量信息,对于劳动密集型产业,通过员工数量就可以很容易地判断企业规模;对于技术密集型产业,通过技术人员的占比就可以辅助判断企业相关业务是否符合其描述。

三是财务信息、交叉印证:目的就是落实财务数据的可靠性。

在解读企业资信报告过程中,要重点分析企业的财务信息。但由于很多资信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信息披露缺失和失真的现象,需要通过各种方法对其财务信息进行印证,从而为信用决策提供较准确的决策支持。需要注意的是,财务信息印证的目的在于落实企业财务信息的可靠性,避免误导决策,而不是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

关于财务信息的印证,可以通过进出口数据、公开信息、付款记录、银行信息、运营信息等印证核实财务信息。

四是利用宏观经济和行业分析、辅助决策。

通过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分析,一方面可以了解企业所处的经济背景和发展的大环境,另一方面,也是要横向比较,看企业各项指标在同行业中的水平,掌握企业自身的实力。 

对于重大交易,出口商还可以采用多渠道报告校验的模式,即采购两个不同征信渠道的资信报告,对贸易伙伴进行调查,实现信息的交叉校验,确保信息准确。此外,针对一些重大交易,仅仅依靠资信报告的信息是远远不够的,还应结合实地调研交易对手及其上下游企业等方式,系统考察企业的资信状况。

五、认识企业资信状况的误区

在风控实践中,出口企业还需要正确认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合理研判海外买家的信用风险。

一是企业规模不等于付款能力也不等于付款意愿。

通常情况下,企业规模与付款能力是相辅相成的。很多出口企业普遍认为,海外买家规模大,实力强,其付款能力也强,信用风险相对较低。客观上来说,这种判断有一定的道理。

但出口企业不能简单的将企业规模与付款能力划等号。在宏观经济环境差,行业不景气情况下,海外买家可能面临经营状况不佳、现金流紧张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即便买家的规模大,也难言其付款能力强。

同时,付款能力也不等于付款意愿。从信用风险视角来分析,付款能力与付款意愿是信用风险的两个维度,出口企业要综合分析自身在海外买家供应商体系的中的地位、付款历史、供应额度等信息,独立评估海外买家的付款意愿,避免出现拖欠货款问题。

此外,付款意愿也不等于付款能力。出口企业判断一个买家的信用风险,有时会将买家的声誉作为重要的判断依据,然而,声誉或信誉是信用状况的加分项,并不是一个买家付款能力的客观体现,重视声誉而轻视付款能力研判,会让出口企业在确定付款条件时,错误判断,继而引发信用风险。

因此,我们不能简单的将企业规模、付款能力和付款意愿划等号,应该客观分析海外买家的信用风险,避免主观误判。

二是要关注老买家的风险。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出口企业与老买家交易时间长、贸易金额大,极易让出口企业对老买家放松警惕,通常会认为老买家没有信用风险。

但大量的理赔案例显示,信用风险并不会因为双方交易历史长而降低,尤其是当老买家出现经营困难、后续不想继续与出口企业合作时,老买家极可能给出口企业带来损失。

三是出口企业要特别关注信息量少的资信报告。

在征信行业有一句话叫“无信息也是一种信息”。很多时候,企业获得的资信报告,看起来内容比较少,其实,这种信息较少的报告,也是征信公司通过专业的手段获得的,试想一下,一个专业的征信公司通过复杂、全面的手段,仍无法与被调查的目标公司取得联系,获得更多有价值的信息,一定程度上也反应了目标公司的经营状态是存疑的,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风险隐患。因此,这类信息量少的报告也是一种很重要的报告,它直接反应了企业的潜在风险。

反过来说,报告内容多,也要更加细致的评估,避免虚假信息误导风险研判。

除了以上谈到的各类问题,外贸业务的信用风险还受到企业自身风险管理能力的影响,如信用风险管理理念、信用管理制度和组织体系等。要做好信用风险管理,企业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受自身条件的限制,中小企业可以利用信用保险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尤其是国家对小微企业的相关扶植政策,管理好信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