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4月26日表决通过了关税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关于《关税法》,你了解多少呢?我国哪些货物出口需要交出口应征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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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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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关税”?

关税是以进出口货物和进境物品为征税对象,由海关在进出口环节征收的税种。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境物品的携带人或者收件人,是关税的纳税人。

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物流企业和报关企业,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关税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关税的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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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法》修订完善了

哪些值得关注的重点内容?

对此,《金融时报》记者采访了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

“在具体内容上,《关税法》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重点从四个方面加以完善。”李旭红表示,首先,明确跨境电商扣缴义务人,规范跨境电商发展。考虑到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数量庞大,空间上分布较为分散,难以实现有效管控,《关税法》明确以负责归集电子商务企业的相关平台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并增加报关企业,便于掌握相关信息。这增强了关税制度与现代商业模式的适应性,在避免税源流失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其次,不断推进通关便利,提升征管效率。《关税法》新增加了货物监管与税收相分离的模式,即根据企业申报纳税情况,通过后先放行,再根据原产地、估价等原则确认应纳税额,从而避免企业由于应纳税额认定时间较长等原因影响对外贸易,以提升通关速度,提高征管便利化水平。

再次,完善原产地规则,增强税收确定性。由于我国与各国之间的协定条款不同,税率因商品类型与进出口国家的不同而不同,因此,明确进口货物的原产地,是确认关税税额的重要因素之一。此次《关税法》将原产地规则纳入立法,并充实完善了原产地制度规则的规定,对有效明确关税税率,增强税收确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从税收管理层面加以完善。《关税法》明确规定,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征收管理,适用关税征收管理的规定。这对海关税收管理职能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另外,还对纳税人多缴征税款的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这既有利于更好地保障纳税人权益,同时也可实现与税收征管法有效衔接。

“关税作为调节本国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工具,其立法对提升我国关税制度的现代性、法治性和稳定性,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具有重要意义。”李旭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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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应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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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出口应征税货物?

出口应征税货物是指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在出口环节使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货物。常见的主要为“两高一资”货物,即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型货物,如钢材、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部分塑料及制品等[不包括来料加工复出口等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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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货物

是否属于出口应征税货物?

纳税人可登录新版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出口文库查询】,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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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左侧类别树中选择对应章节后,“商品代码”输入8位海关编码,点击查询,查看出口退税率情况,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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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退税率为0,说明该商品已取消出口退税,可能是出口免税不退税货物或者是出口应征税货物。进一步双击打开“商品码详情”弹窗,查看“特殊商品标识”,如“特殊商品标识”为“禁止出口或出口不退税”的,则该商品为出口应征税货物,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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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应征税货物的

增值税计税方法是什么?

(一)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出口货物若已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经转入成本的,相应的税额应转回进项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1+征收率)×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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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出口的情形下,

纳税义务应由哪方承担?

对于代理出口的情形,委托企业应与代理企业签订代理出口协议,应按现行规定开具《代理出口证明》和《委托出口证明》,并按海关有关规定填写报关单。此类情形下,代理企业属于代理出口,由委托企业履行出口应征税货物的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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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应征税货物是否应缴纳消费税?

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货物,如果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应按规定缴纳消费税,不退还其以前环节已征的消费税,且不允许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款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