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近年来,我国“走出去”企业对外承包工程的经营方式从施工总承包、发展到EPC总承包、FEPC、BT、BOT以及近期比较流行的PPP,项目经营的方式越来越复杂,金融支持的重要性越来越高。本文介绍中国政府支持“走出去”项目融资的主要几种模式以及业务办理流程。

一、为什么要做海外项目融资

在当前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下,国际工程承包竞争越来越激烈,国际项目已从单纯的建设阶段进入了投融资与建设承包相结合的阶段。很多国家的政府都在考虑将基础设施交给有融资和运营能力的企业进行建设,从而使有融资能力的建筑承包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占有有利地位。意味着如果要参与国际竞争,承包商不仅须要具备足够的项目承接资质和能力,还要具备相当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

二、“走出去”项目融资模式

1.“两优”贷款

(1)“两优”贷款

“援外优惠贷款、优惠出口买方信贷”(以下简称“两优”贷款)是我国对外援助的主要方式之一。其中“援外优惠贷款”:是由我国政府指定金融机构对外提供的具有政府援助性质、含有赠与成分的中长期低息贷款;“优惠出口买方信贷”:是为配合国家政治、外交需要,推动与重点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采用出口买方信贷形式对外提供的具有一定优惠条件的特定贷款。“两优”贷款期限一般为15-20年,固定利率2~3%。“两优”贷款为主权级债务,由项目主权级机构直接作为借款人或者由项目国政府指定机构为借款人,由项目国主权机构担保,中国进出口银行是“两优”贷款的唯一承办银行。

“两优”贷款主要服务对项目所在国国经济社会发展有长远意义的基础设施项目及社会福利性项目。“两优”贷款项目的承接涉及到多方关系,除了承包商自身外,还有中国政府商务部主管部门、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驻项目所在国的经商处;项目所在国政府及相关部门。

(2)操作流程

①承包商在得到项目信息与业主接触后,首先要了解项目所在国政府是否与中国政府签订了《优惠贷款的框架协议》,只有签订了协议的国家才能获取优惠贷款;其次需要了解项目所在国对该项目的优先排序,一般是第一名才能获取优惠贷款;同时需要了解该项目符合中国政府制定的相关条件,到驻所在国经商处进行项目前期备案,既要满足外交政策和优惠贷款的国别政策。

②项目符合以上条件后,承包商可以收集整理进出口银行贷前调查材料,贷前调查材料主要为五大要素文件:中国驻项目所在国经商处出具的意见函、项目所在国政府提出的贷款申请函、项目可研报告及批复、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跟当地政府签订的商务合同。

③口行在接收到评审材料后,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评审,符合评审标准后予以通报并签订贷款协议,除了以上五大要素外,评审标准中还有两条较为关键:其一是当地政府应承担不低于项目投资15%的配套资金,二是项目要从中国进口一定比例的物资设备,通常要求中国成分不低于50%。

④贷款协议签订后,跟据项目的实施情况进入放款流程。承包商履行商务合同,将项目结算单据提交业主;业主将付款请求给借款人(上述主权机构);借款人向口行出具不可撤销的付款申请;口行按承包商指定的账户放款。

⑤承包商要努力提高自身的履约能力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监管的要求。

2.出口“买方”信贷

(1)出口买方信贷

海外工程承包具有执行期限长,资金需求大的特点,业主在运作项目时,一般会通过银行进行融资以解决资金问题。但在很多项目中,因为所需资金巨大,业主本国的银行无力提供项目所需资金或者虽然可以提供,但融资成本较高。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出口信贷官方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了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支持中国的银行通过买方信贷直接向国外业主提供贷款,用于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2)操作流程

①兴趣函阶段。承包商在海外项目初期谈判、投标过程中,可以主动提出利用中国的出口买方信贷业务帮助业主从中国进行具有低成本优势的融资,以提升自身的竞争优势。同时联系中国信保,进行项目对接,协商项目推进方案,申请中国信保为项目出具兴趣函;联系国内银行,申请国内银行为项目出具融资意向函。

②意向书阶段。中国信保和贷款行对项目进一步跟进,完成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聘请独立第三方进行的法律、财务、市场等方面的尽职调查、业主提供项目所在国家的主权担保证明材料、商务合同草签文本及列明融资条件的文件,满足以上条件后可以申请中国信保出具承保意向书、申请贷款行出具承贷方案。

③贷款阶段。承保意向书和承贷方案落实后,可以正式签订商务合同、签署贷款协议、启动保险合同、中国信保提交相关部门评审、签署保费协议和保险协议,保险合同生效后贷款行予以放款。

④贷后管理。承包商按照合同要求做好履约工作,贷款的回收或者索赔工作由贷款行和中国信保后续实施。

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中国信保提供保险方案,贷款行提供信贷方案,两者构成一套完整的融资方案。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中国信保与贷款行均需要在企业接触项目初期便介入项目的融资方案设计,同时相互作为评审依据。并在评审通过后出具承贷方案。信保公司根据银行最终出具的承贷方案内容,向相关部门上报正式承保方案,完成项目审批。

3.出口“卖方”信贷

(1)出口“卖方”信贷

出口卖方信贷是出口方银行向本国承包商提供的商业贷款。承包商(卖方)以此贷款作为垫付资金,允许业主延期支付项目工程款;或者总包项目结算不及时,用于项目周转资金。承包商(卖方)一般将利息等资金成本费用计入项目成本中,将贷款成本转移给项目业主。这种贷款协议由承包商与银行之间签订,主要风险承担者在承包商。

(2)操作流程

卖方信贷由于是承包商跟中国银行贷款,且承包商承担风险,所以贷款方式可以多样,既可以在境内贷款也可以在境外贷款。

三、融资风险控制措施

融资风险的控制主要是针对需要垫付资金的项目,控制措施分两块:

1.投保中国信保的特定合同保险

涉及到需要垫付资金的项目要投保中国信保的特定合同保险,该险也是中国政府为了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规避工程款回收风险的一项非盈利性险种。投保相对简便,保费也不高,是控制海外项目风险的一个好的渠道。

2.建立海外项目全面风险管理机制

建立起一套海外项目全周期的风险管控体系,包括海外工程项目的风险识别和评估、海外工程的架构和管控、海外项目的运营管理等各个方面,这是一个不断完善的长期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