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局与外高桥造船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3月2日,中铁四局在合肥总部与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造船”)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外高桥造船总经理陈刚,副总经理张启鹏,局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勃,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梁超,副总经理兼华东区域指挥长毕清泉出席签约仪式。外高桥造船相关负责人,局总部有关部门和九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活动。
©中铁四局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勃与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刚会谈现场。
刘勃对陈刚一行的到访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中铁四局的基本情况。他表示,诞生于抗美援朝时期的中铁四局经过70余年的发展,如今业务范围涵盖建筑业绝大部分领域,以及新材料研发生产、工程设计与监理、工程检测与监测、商贸物流与服务、房地产、基础设施业务投资,实现从工程承包商向投资运营商、综合服务商、资源集成商的转变。他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陈刚对中铁四局建局以来取得的工程业绩和发展成就给予高度评价。他表示,成立于1999年的外高桥造船是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发展至今已成为业内最具规模化、现代化、专业化和影响力的造船企业之一。他希望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建立统筹协调、会商联络等工作机制,在产业导入、工程建筑、船舶海工、海外业务等领域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
©中铁四局与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签约前,刘勃陪同陈刚一行参观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铁道工程总队专题展览、中铁四局党建文化馆、企业展览馆和总部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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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是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上市公司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全资拥有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和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控股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参股山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中船邮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发展至今,公司已成为业内最具规模化、现代化、专业化和影响力的造船企业之一。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覆盖民用船舶、海洋工程、船用配套等领域,在大型邮轮、好望角型散货船、大中型油船、大中型集装箱船、汽车运输船、超大型液化气船、海上浮式生产储油船(FPSO)、半潜式/自升式钻井平台、海工辅助船(PSV)等船海产品领域的设计建造能力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