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项目融资渠道 | 欧洲复兴开发银行融资产品与案例分析

走出去情报   2025-05-22 10:21:36

海外项目融资趋紧趋难要求中资企业打破过去以中资金融机构为主的融资路径依赖,开拓更加多元、国际化的融资渠道和融资解决方案。

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以下简称EBRD),作为在北非、中东欧、中亚地区30多个国家较为活跃的多边开发银行,是中资企业值得探索和搭建的融资合作伙伴。

EBRD成立于20世纪90年代,成立最初的目的是帮助中东欧地区构建后冷战时代,如今其业务已扩展至三大洲。EBRD的股东包括来自五大洲的75个国家以及欧盟和欧洲投资银行,中国于2016年加入。

作为开发性银行,EBRD目前有两大独特使命:一是致力于支持私营部门,其目标是每年私营部门的融资额应超过融资额的四分之三;二是致力于绿色经济,促进向韧性低碳经济转型。

EBRD的融资参与对中资企业和金融机构来说都具有显著的助益:一是可借助其在当地多年执行项目的经验和实力,实现对项目质量的高标准把控,促成高效的项目融资;二是EBRD可提供基本上大多数运营国家的当地货币融资,通过本外币贷款结合一定程度规避汇率风险;另外,中资商业银行加入多边机构组织的银团可以和多边机构一样在受惠国享受同等优先还款权和利息预提税减免待遇。

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EBRD主要的融资产品及其与中资企业合作案例。

主要融资产品与特色

EBRD的产品和服务包括融资产品、初创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支持、企业咨询、政策改革、影响力合作五大板块。

我们今天重点介绍与中资企业海外工程与贸易融资密切度较高的融资产品,进一步细分为项目贷款、贸易融资以及股权投资。

1.项目贷款


根据项目贷款金额,EBRD项目贷款进一步细分为大型项目贷款和小型项目贷款,其中:

前者一般指贷款额在300万欧元至2.5亿欧元之间的项目;

后者则指因规模较小,一般EBRD不直接提供贷款,而是通过支持当地商业银行,由其向中小企业和市政当局提供贷款。工具包括信贷额度、银行间贷款、备用信用证和对当地银行的股权投资等

EBRD的大型项目贷款与中资企业海外项目的融资需求更为契合,以下是其主要介绍:

贷款特点

贷款金额:通常在300万欧元至2.5亿欧元之间,平均贷款金额为2500万欧元

利率类型:提供固定或浮动利率,。

债务类型:包括优先债务、次级债务、夹层债务或可转换债务。

货币选择:以主要外币或当地货币计价。

贷款期限:短期至长期,最长可达15年,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在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8年。

宽限期: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设置宽限期。

还款方式:通常为半年一次的分期还款。

贷款结构

灵活性:贷款结构高度灵活,以匹配客户和项目的需求,并确定每笔贷款的货币和利率公式。

追索权:通常不要求对开发商进行追索,但可能要求提供特定的绩效和完工担保及其他支持。

担保:通常要求以项目资产为贷款提供担保,包括固定资产抵押、动产抵押、公司外币和本币收入的转让、开发商在公司的股份质押、公司银行账户的质押、公司保险单和其他合同权益的转让等。也可能转换为股权或与股权相关联,具体细节与客户逐案协商。

保险:要求项目公司对可投保风险进行保险,如资产盗窃、火灾和特定建设风险等,不要求对政治风险或当地货币不可兑换性进行保险

风险承担:信用风险可由EBRD全部承担,也可部分转嫁给市场。

风险对冲:EBRD可帮助管理项目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金融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风险对冲工具包括货币互换、利率互换、上限、领口和期权以及商品互换。

利率与费用

利率:基于当前市场利率定价,EBRD不提供补贴或软贷款。

费用:除利率外,还会收取前端佣金、承诺费、提前还款费、取消费和逾期付款费等。此外,开发商需承担技术顾问费、外部法律顾问费和差旅费等实际支出。

2.贸易融资

EBRD的贸易融资业务主要通过其“贸易便利化计划”(Trade Facilitation Programme, TFP)来实施,旨在促进中欧、东欧、独联体(CIS)和地中海东部及南部地区(SEMED)等地的贸易往来。目前在27个经济体运作,拥有超过130家开证银行和超过800家保兑银行的广泛网络。

主要业务内容

提供担保:EBRD向国际商业银行提供担保,覆盖合作银行在EBRD地区开展的交易的政治和商业支付风险。

短期贷款:向选定的合作银行和保理公司提供短期贷款,用于资助当地公司的预装运和后装运融资,以及其他履行外贸合同所需的融资。

支持多种贸易融资工具:涵盖信用证、反担保、本票、汇票、备用信用证、不可撤销的偿付承诺(IRUs)、投标保函和履约保函等工具。

EBRD的TFP框架可以为中国的出口供应商提供支持,TFP允许该协定下的合作银行(中资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利用其现有的贸易融资机制,支持绿色技术和材料的进出口和本地分销。

3.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是EBRD支持项目和企业的重要方式之一,具有以下特点:

投资目标与领域

支持私营部门:EBRD主要向私营部门项目提供股权投资,包括基础设施、能源、交通、金融、农业和制造业等领域。

推动经济转型:通过股权投资,支持中东欧、中亚、中东和北非等地区的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重点领域:近年来,EBRD在可再生能源、绿色项目和能源安全等领域加大了股权投资力度。

投资原则与标准

环境与社会标准:投资项目必须符合环境、健康、安全及劳动法规的标准。

可持续发展:优先支持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的项目,如可再生能源、绿色经济和环境保护项目。

风险管理:通过严格的项目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确保投资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投资模式

直接投资:EBRD可以直接向企业或项目进行股权投资,成为企业的股东之一。

例:EBRD收购了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Sarytogan Graphite 17.36%的股份。

基金投资:EBRD也会向私募股权基金或投资基金进行投资,通过这些基金间接支持中小企业或特定行业的项目。

例如:EBRD计划向MidEuropa第六号基金投资最多2亿欧元,该基金专注于中东欧及东南欧中型企业的股权投资。

联合投资:与国际金融机构、私人投资者或其他多边开发银行共同参与项目投资,分散风险并扩大项目规模。

EBRD的股权投资,在帮助当地企业扩大生产、创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增长以及推动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同时,可以增强市场对项目的信心,吸引更多的私人投资。

项目融资案例

目前,EBRD已在三大洲的37个经济体的7,400多个项目中提供超过2,100亿欧元的投融资。在刚过去的2024年,EBRD参与项目584个,业务规模达166以欧元。

EBRD参与投融资的37个经济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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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RD已与中资企业在中亚参与的多个项目进行融资合作,中电国际哈萨克斯坦Zhanatas100MW风电项目是中资企业与银行与EBRD在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典型案例。

该项目的落地创下了多个第一,是EBRD的第一个风电项目,是亚投行在中亚的首个可再生能源项目,是哈萨克斯坦第一个由商业银行共同融资的可再生能源项目以及第一个在项目融资结构下建设的风电场。

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Zhanatas100MW风电项目

项目投资商:中电国际与哈萨克斯坦当地私有投资公司Visor联合投资,二者股权占比为80%:20%

项目总投资:1.4亿美元

项目股债比:30%:70%

项目承包商: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承包商,远景能源提供风机。

项目建设进度:2020年9月实现首批风机并网发电;2021年6月,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

项目融资方

2020年10月,由亚投行牵头,EBRD、工银阿拉木图共同参与的银团正式签署融资主协议,贷款金额约1亿美元。

项目融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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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融资亮点

无主权担保下的有限追索:在没有当地国政府主权担保的情况下实现了有限追索的项目融资,仅要求项目SPV的股东签署项目支持协议/项目完工担保。

本外币混合贷款缓释外汇风险该项目电费支付货币为坚戈,项目贷款采用坚戈与美元混合币种,二者比例约4:6,在一定程度上缓释汇率风险。其中坚戈贷款由 EBRD与工行提供,EBRD是疫情期间为数不多的可以提供中长期的市场水平利率坚戈贷款的国际金融机构之一。

引入绿色气候基金的低成本资金:EBRD于2016年便开始与绿色气候基金合作支持哈萨克斯坦的可再生能源转型目标,在该项目中,EBRD撬动绿色气候基金为该项目提供低息长期优惠贷款。

该项目的融资关闭,不仅保障了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也打通了中电国际与EBRD等国际多边金融机构的合作渠道,印证了多边金融机构对中国资本、设计、标准、技术、管理及运营模式的认可,实现了中资企业海外新能源投资项目的融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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