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一带一路”信贷支持

加强“一带一路”信贷支持的建议

为确保构建长期、可持续、风险可控的多元化融资体系,为“一带一路”项目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政府、国有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需各施所长,深化互动发展。政府及政策性机构需针对“一带一路”信贷支持方面的难点提供针对性的支持,着力帮助降低甚至突破企业、投资者等在沿线国家面对的各种障碍;商业银行也需要发挥更高的积极性,加强金融创新以及做好信贷风险的全流程管理,推进“一带一路“金融大动脉的建设。

01

国际合作层面

一是建立更紧密的“命运共同体”。只有集合不同主体,绑定各方利益,共同承担风险,才能确保整个投融资体制架构在中长期内保持稳定发展。树立“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的“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倡导多边主义,通过双边合作、多边合作等多样化模式,将各国各机构可以在“一带一路”发挥的优势和潜能激发出来。项目的东道国应相应地在“一带一路”融资承担一部分责任,当地的金融机构也应提供相应的金融支持。一方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深入对接发展规划,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打造更高水平的战略伙伴关系,例如习近平主席在第十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讲话时提出要推动澜湄合作、中国-东盟东部增长区合作走深走实。另一方面,探讨与更多伙伴建立区域性国际融资机制,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协调一套融资规则,确保更有效应对上述信贷支持方面的复杂风险和挑战。2019年中国财政部联合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拉美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成立“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作为基础设施开发融资领域的多边合作平台。未来应加强推动更多元化合作机制的协商落地,引导中资银行与其他沿线国家的主要银行和金融集团积极展开合作,共同在“一带一路”资金融通领域构建更紧密的纽带。

二是推进“一带一路”金融治理体系和信用评级机制。随着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项目的国家越来越多,对于多边、多层次、多样化的国际金融体系需求越来越高,而现阶段传统的国际金融体制未能有效满足“一带一路”倡议的投融资需求。“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应聚合力量探讨构建区域性的新金融治理体系,重点应将资源摆放在构建多元化融资体系、设计高效决策流程、加强信息共享和监管合作等领域,目标是建立长期、稳定的“一带一路”制度化沟通和协调平台,加强新金融制度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另外,虽然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研究的机构不少但仍较分散,现有的国际信用评级机制也未必能全面覆盖“一带一路”国家的情况。建议加快研究设立若干个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企业的信用评级机构,为国家主权信用进行评级,并逐步建立和完善基础数据库,未来为区域内发行的各种债券进行评级,做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别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

三是支持绿色融资标准的共同制定以及推动投资绿色项目。“绿色发展理念”在“一带一路”相关项目投资的趋势越来越明显。金融数据机构路孚特(Refinitiv)数据显示,2013年至今“一带一路”项目中有关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总额已达到1,050亿美元,项目数量超过100个。在此背景下,亚金协可发挥旗下绿色金融合作委员会的优势,聚合不同会员机构合力加强推动亚洲版绿色金融合作发展框架,为“一带一路”绿色项目的融资共同建立标准及重要原则,并引入具有绿色融资实践经验的专家提供意见,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绿色金融标准的使用与全球接轨。另外,进一步研究探讨金融科技在“一带一路”绿色金融中的运用,包括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消除绿色项目融资中面临的难点,包括绿色资产识别、绿色认证等复杂度和成本较高的问题。通过创新科技手段共同促进可持续基建和绿色发展的投资及融资,逐步推动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形成具规模、具影响力的绿色金融生态圈。

四是实现政府间协同创造良好投资环境。加强各国和地区政府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政策协调,把投融资合作作为政府间战略对话等双边合作机制的重要议题,指导项目实施。推进与沿线国家间的双边投资条约谈判,将基础设施投资纳入双边投资协议保护范畴。此外,高度重视履行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达成的多边和双边经贸协议,建立具约束力的国际协议履约执行机制,按需要修改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沿线省州级政府互动,同时充分利用智库、商会、行业协会、NGO等“二轨外交”途径,提早参与项目前期设计过程、共享信息,共同推动项目合作。

五是构建金融支持“一带一路”的长效机制。由于中国企业一直获得政府资金支持、税收优惠及其他形式的补贴可能在其参与国外项目竞标时成为不利因素,因此建议从国家外汇储备中划拨资金设立专项基金,基于商业公平性原则对中方参与“一带一路”项目提供支持;推出政策鼓励国内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增加对“一带一路”项目融资;争取“一带一路”项目在国外或中国发行专项债券;在股权型支持方面,可考虑由中外主权基金牵头建立产业投资基金。2017年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提出的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其业务规模已突破3000多亿人民币。2020年5月人行等四部委《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提出了支持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募集来自内地、港澳地区及海外机构和个人的人民币资金,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投融资服务,扩展他们“走出去”的融资渠道。作为中国衔接“一带一路”最具经济活力的区域,粤港澳大湾区未来要在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领域发挥更积极的引领作用。

02

商业银行层面

一是审慎投贷,降低风险。“一带一路”建设无疑给商业银行带来很多投资机会,但并不是每一个项目都值得投资。商业银行在投资前应做好详尽调查,充分运用风险缓释工具,加强国别风险管理,特别是在地缘政治冲突地带的投资。在投资前要加强和政府各部门的沟通,通过各种信息来审查投资项目,尽量将资金用于让国家和商业银行都可获利的项目之中。这样能确保投资有所回报,投资才有价值。中资商业银行也应加强与外资银行同业以及多边国际机构合作,发挥彼此优势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融资方案,共享收益,共担风险。除此之外,在贷款方面,商业银行也应当做到次序分明,优先贷款给信用评级最高的企业,依次往后排序。贷款数额也应当根据信用评级有所区分,并且要及时收集贷款反馈的信息,要确保贷款资金收回效率,从而保证商业银行的投贷安全。

二是推进国际化,提升网络布局和服务水平。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中国商业银行的网点设置远远低于国际同业水平。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全球化经营程度高的银行可以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利用不同货币的资产配置来平衡汇率波动的风险和收益。中国的商业银行应当抓住“一带一路”建设所带来的发展机遇,采取相应措施,推进国际化。一要制定国际化发展路线,培养新兴人才,组建人才队伍,为国际化经营奠定基础。二要紧跟企业“走出去”的进程,将企业“走出去”作为自身国际化经营的一个突破口,加快推进国际化经营。特别是“一带一路”一些国家为了吸引外资以支持疫情后的经济复苏,会一定程度放松对本国外商投资和金融市场的限制,中资银行可以跟随中资企业一起“抱团出海”,争取在当地设立机构,完善海外布局。三要抢抓合作机遇,沿线地区的一大批项目建设已然成为各国商业银行争夺的“盘中餐”,只有抢抓机遇,才能够创造并推进国际化经营路径。一旦国际化经营能够顺利实施,商业银行在服务创新方面的限制将减少许多,也能够更多地为“一带一路”建设服务。

三是加强金融合作,提升自身跨境服务能力。中国政府主张建设亚投行、丝路基金来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亚投行以优异、高效的金融服务和充足的资源,提高了沿线国家的资金利用率,替亚洲国家吸收了资本,对亚洲国家的经济发展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商业银行可从两方面深化与亚投行、丝路基金的金融合作。一是寻求与亚投行的协作,踊跃融入到亚投行所投资的基础设施建设中,为部分财务方面欠缺的项目,设计融资计划并提供融资服务。二是以股权投资的方式与丝路基金展开合作,该种投资方式不但能为商业银行带来较大的经济收益,同时也能扩大中国在丝路基金中所占有的比例;商业银行可以“联合融资”的方式在分级基金方面参与到丝路基金中,创造长期稳定的投资利润,为“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更大作用。当前,商业银行金融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呈现出良好状态,“一带一路”建设在各方资金支持下也在朝着健康轨道行进。不足之处在于中国商业银行的全球化程度还较低,所提供的服务还不完善,无法满足所有客户需求。因而,应当采取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推进国际化的进程等措施,使“一带一路”建设下的金融支持得以发挥出更好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