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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外能源投资正加速向低碳转型,2024年亚洲可再生能源投资占比预计超过全球50%,成为主要驱动力。中国作为全球最大可再生能源投资国,其海外投资已从传统煤炭转向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尤其在东南亚和南亚地区,推动了当地绿色能源发展。东盟国家凭借丰富的风能与太阳能资源,展现出巨大发展潜力,但目前投资缺口仍显著,需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与融资创新。

绿色“一带一路”与“碳中和”承诺为亚洲可再生能源发展注入新动力,推动区域绿色低碳升级。本文分析亚洲主要国家的可再生能源政策与目标,指出技术创新、国际合作深化以及金融支持是推动区域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关键因素,并提出完善政策法规、创新融资模式、加强技术研发与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建议,以期促进亚洲可再生能源投资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海外能源投资正在积极转型

在全球推动能源结构转型的潮流下,中国海外投资低碳转型意图明确。随着中国越来越积极和有力地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一带一路”投资的绿色趋势越来越明显。2024年,全球低碳能源转型投资突破2万亿美元,其中亚洲地区的投资占比超过50%,成为全球可再生能源投资的主要驱动力。

近年来,我国在绿色投资顶层设计领域取得了显著进展。陆续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详尽的绿色制度与标准,其涵盖范围广泛,既包括《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及《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等具有宏观指导意义的“一带一路”顶层政策文件,也囊括了《“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等相关配套政策。这些政策文件的相继出台,从制度层面为绿色投资构建了坚实的框架基础,有力地推动了绿色投资理念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贯彻落实。在第76届联合国大会上,中国领导人表示,中国将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不仅彰显了中国在全球绿色能源转型进程中的责任担当,也为绿色投资的国际方向做出了关键指引,促使绿色投资在能源领域的布局更加契合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

目前,中国可再生能源投资占全球总投资的33%。2014-2023年中国可再生能源投资总额为15720亿美元,已是风电行业和光伏行业最大的设备制造国。2023年中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达到2200亿美元,占全球太阳能投资的近一半,全球新增的风能设备和光伏设备有2/3在中国安装。根据中国全球投资追踪(CGIT)数据库显示,2013-2024年,中国海外可再生能源投资主要投向亚洲(约34%),总额累计达509.9亿美元,项目分布在东南亚(印度尼西亚、老挝)和南亚(巴基斯坦)地区。能源投资整体情况呈现火电和水电建设业务增量下降,风电和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业务规模和市场分布进一步扩展的状态。中国的海外能源投资已从煤炭转向可再生能源,传统能源向清洁能源转型的趋势明显。

亚洲地区可再生能源投资潜力较大

东盟具备大规模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潜力,风力资源主要集中在越南、老挝、泰国及部分沿海地区,其中越南风力资源最为丰富。东盟国家的太阳能资源同样十分丰富。《2016-2025年东盟合作行动计划(APAEC)第一阶段:2016-2020年》中,东盟设定了到2025年在一次能源结构中可再生能源占比达到23%的总体区域目标,老挝、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柬埔寨等国的发展目标均高于东盟总体目标,未来仍将处于快速增长期。此外,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已具备一定经济优势。目前,风力发电的成本已显著下降,与东南亚地区的燃煤发电成本达到相当水平,且未来仍具有进一步降低成本的潜力。与此同时,主要东道国的能源转型意愿愈发明显,越来越多的亚洲国家将加速发展可再生能源视为实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举措。

另一方面,亚洲地区(尤其是东南亚)在可再生能源投资方面存在显著缺口。东南亚地区的可再生能源投资仅占全球总投资的2%,2023年平均年度能源投资为720亿美元,但要与“已宣布的承诺情景”(APS)的目标一致,到2030年需要增加至1300亿美元以上。此外,该地区大部分国家的可再生能源投资仍处于起步阶段,未来提升空间巨大。尽管通过多边开发银行、私营部门和国际气候资金的共同努力,可以部分填补这一缺口,但仍需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和融资机制创新。

碳中和愿景促进亚洲地区可再生能源再发展

绿色“一带一路”以及“碳中和”承诺的提出将共同推动亚洲国家和地区绿色低碳发展与升级。中国在海外的可再生能源投资正为“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的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强大助力。中国对外援助的发展理念已产生重大变化,从之前单纯的“对外援助”进入“发展合作”时期。中国可再生能源的海外发展也正在从单纯的电站建设转向更加全面的产能合作。对亚洲地区而言,能源转型既是风险也是机遇。从既往研究来看,煤电投资主要集中在东南亚国家,但中国投资者的光电和风电投资仍然不足。

随着亚洲各国逐步推进碳减排进程,中国海外退煤承诺的加速实施显著推动了东道国的能源转型,进而释放了更多海外市场的潜力,为亚洲国家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投资者也将煤电需求转向对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中国计划到2030年将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增加到11.2TW,投资将达到10.7万亿美元。

越南在2024年批准了第8个电力发展规划,计划大规模发展可再生能源,包括低碳氢和氨的应用,并减少对未减排煤电的依赖。印度尼西亚和越南的“公正能源转型伙伴关系”(JETP)计划为清洁能源投资提供框架,支持逐步淘汰煤电,并将在印度尼西亚启动970亿美元的电力部门投资。

亚洲能源投资政策变化趋势

主要能源东道国的碳中和目标以及主要的能源政策各有区别。越南和马来西亚等国家到2050年的碳中和目标使其在碳承诺方面领先于东南亚其他国家;越南在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6)上承诺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的目标。柬埔寨《碳中和长期战略》(TS4CN)表明2050年,将实现二氧化碳的净零排放。印度尼西亚的目标是到2060年实现净零排放,而泰国的目标是到2070年实现净零排放。

减排目标上,越南和马来西亚均设立了碳排放强度减排指标:越南能源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2030年下降15%,2045年下降20%。印度尼西亚政府承诺在2030年之前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33%-35%,并在技术转移和绿色气候基金(Green Climate Fund)提供的贷款帮助下实现非化石燃料发电在总装机容量中的占比提高至40%,同时通过增加森林和绿地面积,增加25亿-30亿吨碳汇。同时为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印度尼西亚政府通过税收减免等政策降低项目成本,吸引国内外投资,推动市场开发。

为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亚洲国家推出支持性政策和激励措施,制定了应对气候变化和实现本国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整体上,东南亚各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平均在30%以上。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支持策略中,各国普遍构建了综合性的政策体系,以促进相关技术的推广与应用。这些策略包括设定明确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推行基于成本补贴的上网电价机制(FIT)、鼓励分布式发电的自用模式,以及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优化项目资源配置。

与此同时,各国还通过税收优惠、优惠贷款、资本补贴以及可再生能源证书交易等手段,为产业发展提供激励。在这些政策工具中,上网电价机制逐渐成为推动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的关键驱动力。以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和越南为例,这些国家均已广泛实施上网电价政策。印度尼西亚以发电成本的上限为定价基准,而其他国家则结合平准化电力成本与不同技术的投资回报率,提供额外补贴。这种差异化的政策选择体现了各国在资源条件、技术水平和市场环境方面的独特性。

尽管多数国家已设定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长期愿景,但在落实层面,仍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现实挑战。具体而言,电力供需缺口的持续存在、电力消费的快速增长,以及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性,使得这些国家在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时显得力不从心。在此背景下,对于中国海外投资者而言,必须充分意识到潜在的弃风弃光风险,并在深入剖析目标国家的能源发展现状后,审慎规划投资方向,以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亚洲可再生能源投资机遇

一、政策支持的加强

随着全球碳中和目标的推进,亚洲各国政府逐渐意识到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并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中国在《“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kWh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印度则通过“国家太阳能计划”和“促进风力发电”政策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是在2030年实现450GW的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

二、技术创新的推动

亚洲国家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能力逐渐增强,尤其是在太阳能和风能领域。中国的太阳能电池板制造技术全球领先,印度的风能技术也在不断进步。此外,储能技术和智能电网的研发和应用为亚洲国家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三、国际合作的深化

亚洲国家与国际多边金融机构和私营资本的合作逐渐深化,为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了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亚洲开发银行进一步扩大其在亚太地区的可再生能源投资,到2030年达到每年1.3万亿美元。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最新能源战略将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力度,推动向安全、可负担且可持续的能源转型。此外,亚洲国家之间的区域合作也逐渐加强,如东盟国家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项目逐渐增多。

促进亚洲可再生能源投资的政策建议

首先,完善政策与法规体系。亚洲各国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政策与法规体系,确保政策的长期稳定性和可执行性。政府可以通过制定长期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明确各阶段的任务和责任,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和考核,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

其次,金融机构应创新融资模式,拓宽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融资渠道。如可通过专项基金、绿色债券等方式,吸引更多的私营资本和国际资本进入可再生能源领域。还应加强与国际多边金融机构的合作,争取更多的优惠贷款和技术支持。

第三,加强技术创新与基础设施建设。亚洲国家应加大对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的投入,尤其是在储能技术和智能电网领域。通过设立专项研发基金,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进行技术创新。加快电网的升级和扩展,确保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应用。

最后,亚洲国家应深化国际合作,推动区域能源一体化。通过加强与周边国家的能源合作,推动跨境能源项目的实施。积极参与国际多边合作机制,争取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