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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时,经常碰到一些不具备商业可行性(收益率低或者国别风险高)的绿色项目,此类项目无法获得传统金融机构(如中信保和商业银行)的融资支持。作为多元化融资的手段之一,企业可考虑借助气候类基金的力量来推动项目落地。

文中提到了一些绿色基金和多边机构可以为非商业电力项目做融资(战乱国家和偏远岛屿农村的光伏、储能、微电网等)。计划在接下来的系列文章里,做一下这些绿色基金的介绍。


问题:国内企业海外能源投资普遍使用的融资方式

目前中资企业常做的概分为几类:

第一种,全资本金出资。比如说有个投资一个亿的项目,常规的做法可能是三比七的杠杆,即企业自出30%,然后70%的钱从银行来做贷款。在某些情况下,项目的开工比较急迫,项目自身的可融资性比较差,但企业自身又想做且自身财力雄厚的话,可能就会考虑用全资本金出资,也就是可能这一个亿都是由企业自己来出。出资的方式可以股东贷款的形式,就是国内的投资公司或者母公司往东道国的光伏风电项目公司里边直接做贷款。那么通过这样的方式,它可以规避掉找银行融资的繁琐手续。将来还款可能是两个方式,一个是将来项目公司挣得了电费,然后逐笔向母公司进行还款。第二种是等到项目投产之后找银行做再融资,再融资的款项到位后再还给母公司。

第二种,就是常规的直接找银行融资,就是刚才提到的70%的贷款直接去找银行公司。银行融资大概有两类。一个是商业银行,按照股东背景分为中资银行和东道国的本土银行或者说区域银行。第二种,多边机构融资,常见的多边机构就是像世行、亚行,还有区域性的一些多边机构像泛美开发银行、欧洲复兴银行、非洲开发银行等。除了常规的多边机构之外,还有绿色气候基金,比如说联合国下面有一个这个Green Climate Fund。这些基金也可以为一些新能源项目做融资,这里展开说一下这种基金的融资的方式。这对中企业来讲相对还比较陌生,但是他们也有非常亮亮眼的一些特点。比如Green Climate Fund可以对一些本身商业性较差或是一些小而美的民生项目做融资支持,此类的项目往往难以寻求传统的商业银行的融资,因为项目商业性存在问题,比如项目发生在一些高风险的国别,甚至发生在一些战争动乱的国别。但现在中资企业有时候为了开拓市场免不了又碰到这些项目,比如说在一些东道国边远的岛屿上面要开发微电网项目,可能本身付费的用户是当地村民,这些项目无论是投资角度来讲还是从融资角度来讲,还款是没办法保证的。如果碰到了这样的项目,不管是EPC企业也好,还是投资企业也好,就可以去找多边机构或者说类似Green Climate Fund这样的绿色基金,往往可以为这些项目提供融资支持。而且它的融资支持可以做到极点,有的是能够做的低息或者无息的贷款,现在美元的融资成本这么高,正常可能要做到8%,但是他们给你做贷款的话,可能可以做到2%甚至是0%的利息,有一些项目要是符合他们的政策要求的话,甚至还可以做一些赠款,也就是直接给你的项目做一些捐款。那这个可能是对一个企业开拓业务来讲,可以去尝试的一个新的渠道。

除了常规的全资本金出资和银行融资之外,刚才上一位老师的发言也提到了股权层面上的融资,我们常规来讲不提股权融资,因为一般30%的股本金会自己出。有些项目中股东自身的出资能力不是特别强,或者说股东想撬动高杠杆,常规的三比七可能回报率达不到,这时候它就会需要引入次级债或者优先股(),这样就可以实现高杠杆,从而做高它的EIRR回报。市面上也有一些基金公司,比如说我国的一些类似主权基金的机构可以做优先股的融资。如果我们把银行贷款定义为高级债,这就属于次级债,或称之为优先股融资,这也是项目融资常用的方式。

海外项目融资的方式我能了解到的大概就这些,国内的一些融资租赁模式,现在可能在国际上还没办法推行再大概说一说融资租赁在国际上难以推行的原因。

问题:对于企业来说,具备哪些要素更有利于企业海外项目融资的顺利推进?

从股东层面上看。金融机构在选择贷款对象的时候,无论是外资银行、中资银行还是多边机构都非常看重股东。一个好的股东需要有股本金的出资能力。在很多项国际项目开发过程中,无论EPC企业还是设备企业,都可能碰到原始股东自身有项目开发能力、但不具备真正的投资和融资能力的情况。比如说有一些在越南、印尼、非洲,包括欧洲开发的项目,股东连30%的股本金都出不了。从银行角度来讲,如果股东连这样的基本实力都不具备,那整个项目可能就失去了融资前提。另外,银行很看重股东是否有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全流程的能力。有这样的能力就能保证这个项目在融资之后,在建设和运营过程当中,项目是稳健和安全的。因为从银行角度来看,未来项目主要依托项目自身所创造的电费现金流来进行还款,如果股东有全流程的经验,有实力去处理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的突发问题。比如说建设期超期会影响到与银行约定的股本金还款时间,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有实力的股东可能会从股东层面上替项目公司出资,保证银行还款不违约。再比如说,在运行过程当中出现一些突发不可控的情况,股东可以凭实力拯救这个项目。之前碰到一个在非洲的项目,是中资企业投资的燃气电站项目,项目的输气管线是从邻国通过海底管线送过来的,结果在运行期间当地其他企业的拖船在作业时把管线给破坏了导致燃气电站没有气源,出现这个情况后,投资企业(一个国内比较有实力的省级能源国企)马上出资保证了这个项目的运营以及项目的还款。白手起家的或是没有其他任何资产,没有资金实力的股东,碰到这种情况可能就无法处理,就会触发对银行还款违约的情况,所以银行在挑选股东的时候看重股东的能力,这对银行来讲是非常重要的。股东层面涉及的第三个方面,很多海外项目的融资中企业还是愿意做到无追索或者少追索,但是实际上绝大部分项目银行还是会要求股东对项目公司将来的还款保证有增信或者担保。这样强有力的股东有增信或者担保措施,项目融资就可能更容易落地。这是从股东层面上讲,银行、金融机构在筛选项目上的一些考虑。

第二个重要的方面是项目自身必须是健康的。具体到电力项目来讲,健康项目有两个方面,第一个是你项目所签署PPA的对手方,也叫购电方offtaker,它自身一定要有较高的PPA履约信用。PPA一般会签到20年、25年甚至30年,未来给银行的还款主要是基于购电方对项目公司支付的电费,在未来20年未来30年里面电网公司或者offtaker给项目公司付费的信用和能力,尤其是长期的付费能力,是银行最关注的一个方面。所以一定要有一个好的,且银行所认可的PPA的一个签约对象。除了传统的电网项目之外,现在中资企业大家都在积极地做给一些冶炼或者化工企业的大用户直供电的项目。这类项目的核心关键是大用户本身也要有强有力的履约能力,尤其是未来20年、30年的长期履约能力。碰到这种项目时,无论是从投资者自己还是从银行融资的角度来讲,要对大用户进行财务上的尽调,需要判断在未来整个PPA的合同期内,它是否有非常强有力的美元创汇能力和付费能力。除了这两种有PPA的项目,在欧洲、澳洲、美国市场,还有一些项目是属于竞价类的,也就是没有明确的PPA,或者说只有部分容量或短期的PPA,在这种情况下项目未来的创收可能就会面临一定的市场波动,比如电价波动。在这样的情况下,想要银行去做融资首先需要银行认可这种模式,其次银行可能会要求投资人做未来电价的预测,银行会基于投资人所做的未来收入预测来决定可以提供的杠杆比例。在很多情况下,银行会在投资人所做的电价预测基础上打折扣,就是银行需要安全的融资。比如说投资人想做到3比7的杠杆,然后预测了项目收入,但银行可能会觉得预测的未来收入过高或者过于激进,就对预测的收入打折扣,这样它基于打折以后的未来现金流收入来决定提供的贷款额度,从而保证未来每个月投资人给银行还本付息的额度都低于一定比例的项目公司的电费收入。以上是从PPA的签约对象来讲银行怎么确保或评判项目的可融资性。第二个是从项目自身来讲,一定要有合理的电价,既不要过高,也不要过低。还有电费的货币方面,现在越来越多国家的电网公司谈判地位越来越强势,只会给国际投资人的电站项目支付当地币,这样会存在当地币收入,但贷款发生是人民币或者说美元的货币错配问题。这种情况下银行也会考量项目公司未来的美元还款能力,这会涉及汇率的风险。另外还有收费机制方面,项目公司是每个月、两个月还是三个月收一次电费,购电方会不会对项目公司的电费支付有一些额外的增信措施,比如说提供涵盖未来三个月或六个月电费的信用证或者保函,如果有这样的安排,银行会会觉得更放心,项目的可融资性就会更高。再比如说如果项目发生在一些国别风险比较高的国家,项目公司的收费账户能够设置在第三国,所谓离岸账户,那么银行对潜在的汇兑政治风险也会放心。在一些国别风险较高的国家,如果用在岸账户来收取电费,即便购电方能够按时足额支付电费,但是电费到了在岸账户,国别风险和政治风险比较高的情况下,就有可能出现东道国银行在一些极端或特殊情况下划走账户内的美元然后补偿一笔当地币,或者先划走三个月,三个月以后再给投资人的情况。所以对这种国别风险高的项目,银行就会提出把账户设置在安全的或是银行认可的国家。有了这样的离岸账户设置,项目的可融资性会更高

最后一点是PPA要有合理的风险分配。发电商和用户,或者说电网公司之间一定要基于各自的能力来承担未来可能会发生的风险。在PPA里,一般来讲,双方要对未来会出现的风险进行预判,需要提前列出可能的风险,这些风险一定要基于双方的能力来进行分配。这并非是发电公司和电购电用户之间的谈判而定,而是银行融资的要求。在银行看来,基于双方的能力分配风险,那么万一将来项目出现风险时,项目可以迅速解决问题。如果把类似送输线路中断这样本来是电网公司的风险归入发电商一方,但发电商没有能力解决线路问题,这样出现问题以后项目公司长时间无法解决问题,就会影响项目公司的收入,继而影响银行的还款。所以合理的风险分配往往是项目融资的关键部分,这是由银行决定的,不是由发电商和用户来决定的。

问题:目前在项目融资的过程当中,或者说是不管是公司融资还是项目融资,这个过程当中,目前企业普遍存在的一些难点和堵点在哪里?造成这些难点的原因在哪些方面?目前有没有一些对应的企业方的一些解决的方案?


回答:我认为现在融资过程当中之所以会碰到一些难点问题,是因为项目本身就存在缺陷。要知道银行也需要考虑盈利,如果项目非常完美,那么自然不缺融资。在欧洲由于电力市场非常成熟,本国的金融机构也都非常的有经验,而且关键是他们有很多的头寸,所以他们做了很多电力项目的融资。而且对于金融机构来讲,电力项目整体上属于一个优质贷款对象,因为电力项目未来的现金流基本上是可预测的,所以银行非常愿意去给电力项目做融资。如果非得说难点的话,那就一定是项目自身会存在一些问题。我想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来自于业务开发人员,不管是EPC设备企业,还是投资企业,对项目的一种判断能力。我接触过很多项目,包括行业内有一些朋友过来问我们怎么落地,怎么融资。我有的时候想跟他们说,你就不要再跟这个项目了,因为这个项目有些缺陷可能是完全没法解决的,是没有办法融资的,那就不要在这种项目上浪费时间。一个大的电力项目可能动辄几年的时间,那人生有几个几年呢,所以就不要在这种本身项目可融资性特别差的一些项目上浪费自己太多的时间。时间成本也好,机会成本也好,都是非常大的。但是反过来,我们要求企业的投融资和业务开发人员,自身要先对项目的可融资进行判断,在银行介入之前,自己要先会挑项目。

那么我就大概说几个难点:

第一个就是国别。现在大部分的项目碰到难题往往首先是因为国别。现在整体上,好国家的项目越来越少,就比如说像印尼、越南、马来西亚,这些非常好的国家,非常好的电网公司作为承购人的项目竞争非常激烈,中资企业拿到的项目越来越少,或者说要参加去竞标投标才能拿到的项目,那项目的电价也不高。但是相对来讲,如果你真正拿到了这种项目,那基本上这个国别方面或者说从ECA支持的角度来讲,就不用担心。目前来看,如果ECA能够支持的项目,那融资成功的可能性还是很高的。现在接触大部分项目碰到问题的往往都是国别不行。比如这个东道国的电网公司,它本身长期PPA履约的能力让人怀疑,甚至已经发生了一些违约的先例,比如一带一路的典型的国家,像巴基斯坦、老挝,当时中资企业投了很多大项目,PPA签的非常完美,政府还额外提供了履约担保,但投产后政府电网公司没有履约能力,现在这些项目也都已经出现问题了。再比如说像非洲的赞比亚、埃塞俄比亚,咱们中国电力建设企业联合中资行以“EPC+F”给他们做了那么多贷款,建了好几个非洲三峡,但是东道国政府根本就没有美元去给给银行还本付息,那这些项目就出现了问题。如果你选的项目在这些国家的话,又是跟电网公司去签约的话,基本上你就不要再跟这个项目了,直到这个国家的信用能够恢复的时候你再考虑。很多时候好的国家项目需要投标,但是差的国家项目它会他会来找你。这些国家会招商而不是招标。比如说斯里兰卡前两年,因为疫情和俄乌战争的原因,财务出现了问题,总统甚至都已经外逃到新加坡去了。斯里兰卡在这个事情之前的时候搞了海上风电的全球的招标。当时包括中国、韩国、日本、欧洲、美国、加拿大很多企业去投标。但是发生这个事情以后,一下子政府所有人都跑了,没有人来投了,那政府就变成我有成熟的项目来邀请你来投资,我这个PPA签的有多么好,然后风险分配有多么合理,我给你的电价有多高,我给你的电价是美元,美元结算,美元支付,我还给提供政府担保,等等。但是那些项目我也是建议我们同行的一些朋友就不要跟,或者至少两三年之内,你先不要跟,因为这些项目基本上没有可融资性。

但是,好的国家和项目毕竟有限,那么碰到这种差的国别,我们可以想一些新的一些模式。就比如说在矿业资源比较发达的国家,可能国家政府不行,电网公司也不行,但是因为它有矿业资源丰富,很多矿业企业、冶炼企业去那边投资矿厂。冶炼厂本身用电量非常大,然后这些矿企或者冶炼企业,它是独立于国家的整体经济的,它是一个纯外向性的企业。那它挖出来的矿,或者说生产出来的冶炼产品,它是直接出口到像美国、欧洲或者中国,有非常强的这种外汇的创汇能力。所以国家的经济不行,也没有外汇储备,但是这一个公司或者说这一个用户,它的美元创汇能力非常强,再加上这些企业拥有非常大的用电需求,那么这些企业的用电成本可能就占了它生产成本的百分之三十四十,甚至一半左右,因此它就有非常强且长期的购买力,有些冶炼产品它属于那种行业内的紧俏资源,而且是长期稳定的硬通货,它有非常好的长期的创汇能力,同时也有非常强的这种迫切的用电需求。因为电网公司当地的电网公司很弱,不能给它稳定的供电,所以这种项目我们作为投资企业也好,或者说EPC企业、设备企业也好,这种项目它本身它就规避了规避掉了刚才说所说的国别的风险或者电网公司的付费风险,那这种项目就可以做,所以关键是挑项目。

第二个就是货币本身的风险。有的时候很多东道国,无论是自己谈判地位的提升也好、本国的条件所限也好,很多项目他说只能签署本国货币的PPA。因为电网公司他所收的电费,是从老百姓或者工商业用户那里收的本国货币,所以他也希望给你支付本国货币。这就是货币不匹配的问题。那像这样的问题,你也要判断他这种货币能否被银行所认可,或者说银行的接受度有多高,这也是很关键的。有的货币不能被银行接受,那这样的话,你跟他签那个PP也不行,无论是从你自己投资的风险控制角度,还是从银行的角度,都是没有办法进行的。但是有一些国家也是可以做的。大家经常从新闻里听到,像土耳其、阿根廷的货币经常一年就要贬掉100%,但是也有些国家一年贬值可能大概在10%左右。这些国家碰到此类的项目做不做呢?我觉得还是可以考虑的。贬值10%是什么概念呢?比如人民币,在过去这两年可能对美元都能都贬了有10%。有一些国家可能他的货币也在贬值,但是货币风险从整体上判断还是可控的。或者说市场上有一些能够做掉期锁汇的一些国家,那么这些国家的话,你也可以就是尝试去做,或者说在你去谈这个PPA的时候能够想办法跟当地政府或者用户之间签一个至少是部分美元部分当地币的合同,这样也能打消掉部分银行的一个疑虑。

第三个就是股东的风险。大部分企业,尤其是EPC设备企业,它在出口项目或者去开发项目的时候会碰到很多股东,或者说我们说叫开发商,这些开发商的能力比较弱。但是大部分银行,不管是中资银行也好,外资银行也好,都是希望能够股东层面上能够给项目能提供增信或者担保的。那这时候,如果你的股东没有这样的能力,或者说股东不愿意来提供担保,又或者说股东所有的一些担保的资产不被银行所认可,或者说银行决定觉得处置不了他这个资产。比如说我知道有一个美国的项目,那个股东有一个储能项目需要融资,但是他也没有钱,在银行那边也没有存款,银行也不会帮忙开保函。他恰好有另外一个光伏在运的资产,他拿这个资产来为储能项目做担保。他就咨询了一些中资行,有些中资行就觉得这个项目发生在国内可以的,但是在发生在美国,就是你把光伏资产抵押给我,将来如果真出了问题,储能项目出了问题,你把光伏抵押给我,我处置不了,没有办法变现,我就没有信心。包括我前期在做尽调的时候,我对你那个光伏项目的尽调难度也比较高,比如说这个你要抵给我的光伏资产,你有没有抵给别人,然后你那个光伏项目自身的这种运转能力,也就是收电费的能力,技术状况怎么样,就会花大量的成本去尽调,可能就也解决不了,反正就是股东的问题导致的一些这种项目融资的难点也非常普遍。再举个例子,比如说我们有中资企业来做控股股东,当地的开发商或者说当地的一些企业,他要做小股东,而且比例不低。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银行要求你股东增信,可能中国的企业只能对他股权比例的部分进行增信或者担保,但是小股东的股权他就没办法担保,所以这个就是比较普遍的碰到的股东的问题。那对于这个问题,我还是认为业务开发人员要有所判断,如果所有金融机构都是要求增信,但是股东又没有能力增信的话,这个项目干脆你不要做。

还有一些新的商业模式的项目,就比如说刚才说这种分布式光伏直供电项目,其实国内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已经非常成熟普遍,甚至现在已经在这个高峰期已经过去了。国内的金融机构对分布式光伏的融资也都是有成熟的经验的,但是现在我们海外的这种直供电项目。尤其是上规模的冶炼厂的直供电项目,这种是区别于传统电网的用户的一个PPA。然后再结合到一般来讲,它有这种直供电需求的用户的话,一般它所在的国家电网公司也不行,就是国家经济也不行,所以它的国别风险比较高,然后又是直供电,那么这种属于创新的商业模式,当去银行和ECA做融资的时候,他觉得这种项目我没有碰到过,我不会做,你让他去创新,也不太可能,因为说白了,咱们中资的银行绝大部分都是央企、国企,ECA也是一个国企,甚至它是一个在财政部下面政府部门,你让他们去做创新很难,所以就属于这种新商业模式的一些创新,这个也是碰到的一些难题。

问题:对于目前企业跟多边金融机构,包括外资银行的合作,目前来说是一个怎么样的趋势,这个我记得刚才其他老师也提到过会越来越多了,那如果是越来越多的话,是一个什么样的原因呢?

从总的趋势上来讲,肯定就是往多边,或者说这种区域银行、本土银行去转向,这是一个很必然的趋势,它无论是从咱们自己主观角度,还是从客观的一些环境变化角度。

第一,相比之前的对外贷款力度来讲,中资行确实在这几年在海外业务上有所减少。为什么发生这样的变化呢?首先,前些年“一带一路”最高峰的时期,中资行可能做了大量的海外项目的支持和贷款,那么现在这些项目可以说较为普遍的出现了一些问题。出现了这些风险以后,中资行对海外项目的支持力度肯定就会减弱。在这时候他就会倒逼电力行业只能去找东道国本土银行、区域银行或者说是一些多边机构。刚才几位嘉宾也提到,就是现在做A/B loan,中资行传统的和ECA来配合的这种模式来做融资。实际上,后来大家发现真出了问题以后,ECA保险赔付方面的流程是很繁琐的,往往项目自身他没办法提供那么多的证据,去完成ECA内部的那种理赔的手续。这样的话就是银行觉得当年买了ECA的保险,但实际上出了事以后ECA的赔付就没有那么及时,或者说甚至都没办法赔。所以为什么中资行现在愿意去跟多边配合做类似A/B loan的模式去做贷款?首先,从经验来看,多边机构在碰到这种项目的时候,可能触发风险的几率要低很多,因为东道国可能在不得不违约的时候会把对多边机构所参与的项目放在最后一级,说白了就是东道国政府一般不敢得罪多边机构。所以有多边机构参与的项目融资的话,东道国政府往往会保护他,因为多边机构可能对一个国家的支持不仅仅是一个项目,可能你某一个项目你违约了,后续的很多对这个国家的一些、援助项目全部都会暂停,所以政府不太敢得罪他们。所以就是多边机构参与的项目本身触发风险的风险概率也比较低。其次,多边机构可能更讲信用,出了事以后可能赔付的概率高一些,这是我的理解,不一定说的对。最后,ECA是也是一样的问题,ECA跟很多国家做了很多保险,不是说出问题吧,但是说绝大部分可能额度够了,那咱们中企这几年投了这么多项目,“EPC+F”做了这么多项目,可能在很多国家ECA的额度就用尽了。所以,我们现在往往普遍碰到的就是找ECA也保不了,中资银行可能也觉得很难做。

第二,区域银行和本土银行做项目的能力也在增强。这是真能感受到的。我们原来做煤电,因为煤电的资金很大,一个本土银行没有那么多的美元。因为我要贷款贷的是美元,而不是贷当地币,它没有很多的美元头寸。比如以前印尼的项目做融资,基本还是中资行或者说有些区域行来做,本土银行基本上做不了。按道理来讲,本土银行它对本国的电力项目、电网公司,它会更了解。但实际上,他的头寸的问题就导致他没法做。现在做的是新能源,新能源的体量往往比较小,体量低,当地银行做得动。再加上这么多年的电力行业的发展,反过来也促进了一些本国的银行对电力项目的了解。原来他不敢做,因为本国就没有几个电力项目,他们也没经验。现在项目越来越多,他经验也多了,所以本土银行,一些区域银行也更多的有这样的能力去做、。所以我们去找这种本土银行、区域银行可能比中资银行可能会更快、更容易去把这个项目落地。而且在前期的项目的开发或者判断过程当中,你直接去找区域银行或本土银行的话,他会在早期的时候就给你提供一些指导,或者说是协助你进行项目判断。如果本土银行或者说区域银行它都不做这个项目的话,那基本上你这个项目的可融资性就比较低,可能你找中资银行来融资的话也会有难度。因为现在中资银行比原来更看重项目自身了,原来咱们说中资银行可能更看股东,只要是中国央企投资的都支持,但现在中资行比以前更重视项目自身的健康度了。所以如果本土行或者说区域银行,他不做,那就一定是项目自身有缺陷问题,这时候去找中资行,也一样过不了。所以在前期在多问询一下区域行或者本土银行,可能对于你项目的开发判断也是有帮助的,就是说要去你避免一些这种时间或者说机会成本。

另外,多边或者一些绿色基金也值得关注。我觉得尤其是对一些储能企业也好,然后小型的微电网企业也好,还是你去做工程,做设备,但是也有例子就是你做这种项目的时候,你往往发现这种项目的可融资性和商业性很差。商业性差的项目是不是一定做不成?那也不一定,就是你多去找多边或者一些绿色基金。因为多边或绿色基金的一个重要的使命,就是去支持商业银行不做的项目,去支持商业银行不能做的一些民生项目是或者说是拉动地区发展的一些项目,这时候你开拓一下思路,去找他们,这对企业来讲也是很重要的一个能力。我举一个例子,我接触过一个北京的企业,他们专门给海外边远地区边远的岛屿上做微电网的EPC项目。基本上他做的项目全部都是多边机构支持的,包括世行和亚行。他们现在一个作为一个小小的民营企业已经进入到那个世行和亚行的合格供应商品名录了,很多时候世行亚行招标的项目就会专程通知他们去投,而且他们基本上在这个细分领域做到了全球第一。人家做微电网这种储存的项目,利润率比这种大型的这种EPC企业还高。那我想他选的跟多边去绑定的这个赛道就非常正确。而且他们前面是做EPC然后多边来融资。后面他跟多边又探讨出来一个新的模式。比如说他在马尔代夫,或者说南太平洋岛上,给这些岛屿上老百姓投的一个光伏电站。原来是多边机构来提供融资支持,然后他们做建设。后来多边机构发现这个项目建成以后还是要运营的,当地的村民或者当地的政府没有运营能力,所以干脆后来多边机构就把投资、建设、运营全交给这个企业。这个企业担心当地政府或者老百姓给付电费不及时,那多边机构就来做收电费的一个担保。就是老百姓付不上钱,我给你出钱。就是原来是一个“EPC+F”的模式,就现在变成一个投资模式,而且这种投资是多边机构来提供给你担保,或者说是多边机构直接他给你付电费。那这种情况下,那这种投资项目,那我觉得可能那就是世界上最安全的投资项目了,因为多边机构可能是我们这个地球上的信用最好的一个。咱们今天的听众里边很多是储能企业、新能源企业、微联网企业、设备企业,我建议你要自己主动的去多寻找一些传统的融资渠道之外的一些渠道。我自己还专门总结了一些绿色基金,包括一些区域的、多边的,我自己先做了一个清单,我还准备每个企业、每个基金大概写一下他们的一些背景介绍,他们筛选政策、筛选这种项目支持的时候,他的一些政策或者说筛选项目的原则,有机会的话可以也给大家,如果有兴趣的咱们也可以多交流。这里边会有信息差的问题,你知道,其实咱们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新能源的制造国。有中国这么多企业都有出口的迫切需求。然后反过来这些,比如说基金,他们手里边有很多项目,他准备支持,但是他找不到跟咱们中资企业对接。这里边也有语言的问题,大家还有这种行业圈层的问题。然后有一些基金,他甚至他在北京也有办公室,他在北京他也有代表,就是他的有些代表里面就是咱们中国人。但是我发现企业不知道他们,他们也是不认识企业。

现在我自己判断觉得,从国际上来讲,可能并网的大型的绿色项目,它的占比可能会越来越低,反而是这种分布式的微网绿色项目可能需求越来越多,那么这些基金它恰恰能够解决刚才说的这种商业性差一点,或者说需要商业模式创新的一些项目,那么就是这也是说咱们要发展绿色视野的话可以去做的一个具体的事项就是推动他们跟跟这些中资企业的一些对接交流。

问题:目前国外的融资模式跟国内有什么样的异同,国外在融资方面有没有什么可以值得借鉴的地方?

首先我觉得没有不同。所有的银行都是对项目的判断都是一样的流程或者一样的标准。

但是一些可能在中国常见的,或者在中国可行的一些融资模式,需要要去做一些海外的拓展,就是复制到国外去,比如说国内这几年新能源能这么大规模的发展,其实非常得利于融资租赁公司的介入。就是像国内的新能源光服务或者风电,他怎么做融资,大部分都是融资租赁公司先进来,建成之后这些也是依靠项目电费来收取来保证他的还款,或者说银行的融资再进来,把他们的贷款替换掉,大大加快了这种国内项目的落地的效率,我觉得他们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

融资租赁公司它的优势就是他在做项目贷款审批的时候,政策条件会比银行要宽的多。可能以银行的审批效率和要求来讲,跟不上项目开发所需要的时效性。很多我们行业内的,比如说五大发电集团,包括电建,能建都专门成立了融资租赁公司,去起到了过桥贷一个功能。那现在,那这些融资租赁公司,他能不能把这种成熟的模式也去推广到国外。我们不要求他推广到全球,但是可能对一些特定国别,如果他对国别的政策研究、电力行业比较了解,最主要的是他们这种国别的项目,他提供了融资,如果将来这个项目股东方没办法还款违约的话,他能够把资产接过来自己进行运营,或者说把资产接过来进行处置的能力。他一旦培养起来,他就可以为这些国家的项目也来提供融资。但这对他们的要求是很高的,就是这个融资租赁公司,他要培养自己的这种国际化团队,然后对特定国别要进行这种深入的研究,他就可能需要通过一定的时间,通过一个一个的项目把经验建立起来,但是如果真的能够实现的话,我想这确实是一个很好的一种助力。

问题:目前中国现有的金融工具能不能够满足新能源企业出海的需求,原因是什么?还有从这个不同的角度来看,对于未来的、创新的金融工具包括融资模式有没有什么期待或者建议。

分享一下个人看法和建议。我觉得从整体行业的发展和需求来讲,现在中资金融机构所能够对整个海外电力出口投资提供的支持我觉得还是不够的。因为咱们说白了,中国实际上我们中国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包括投资、消费、出口,出口在我们整个中国经济发展里占的比例很大。我们电力行业很多企业可能有一多半的收入都来自于国外。所以,对于做海外项目融资方面的支持是很关键和很重要的,但是中资金融机构确实目前整体上对企业海外业务的助力是不够的。企业能提出什么样的期待?我觉得期待没有用,你改变不了金融机构,那马云都改变不了金融机构。我们只能是在中资金融机构已有的框架下,积极的去接触他们,利用好现有的措施。在中资金融机构能力之外和事先之外的一些项目,还是应该多看一些国外的机构,比如多边和外资区域银行。

我想对于企业来讲要做什么?第一个还是要积极的,多方的去建立自己的融资渠道和人脉资源。你要自己多主动去接触包括中资银行、中信保,还有全球其他的一些ECA,要多去接触这些多边机构,绿色基金,区域银行和本土银行。因为其实全世界的这种金融机构都很传统,你指望他创新都很难,那你只能是结合自己的项目,然后多方询问:可能有的项目,国内银行没法支持,但是东道国银行就可以;可能传统商业机构不能支持,多边机构就可以支持。所以要自己能够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多去接触。我自己就是跟行业很多人就是去沟通交流的时候,我觉得其实大部分问题是在于你自己不知道这些哪些机构可以给你做,而不是说你项目自身有问题。所以还是多多去接触。

刚才有提问多边机构,既然他的利息更低,或者说他能够支持一些非商业项目,那么我们不多去找他们的,我觉得也是两个层面的问题,第一个层面,你不知道他,他不知道你,这是一个人员信息,或者说你的渠道建立的问题。第二个层面是什么,多边和本身它也对于这种项目的支持有比较严格的审核标准,比如ESG合规方面,他都有会有比较高的一些要求,比如说有一些设备企业,很多国际的基金做成机构在人权方面可能要求比较高。咱们中国企业如果在人权方面出了一些问题或被制裁了,那可能这个项目就因此没办法使用他们的基金。

还有就是多边机构在审批项目的时候,它流程很长,基本上我们做项目开发的话,不要指望在建设期之前能够用到他们的钱,只能是说业主先自己垫资,先用商业机构的钱把这个项目做起来,等到你投产了,甚至可能投产一年到两年之后。这些多边机构的钱才能到位。所以就是你去找多边融资,首先你要去了解他的一些要求,还是需要自己要花大量的时间去跟他们磨合的。

国际新能源项目的多元化融资

——以Green Climate Fund为代表的气候基金融资

前言:新能源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时,经常碰到一些不具备商业可行性(收益率低或者国别风险高)的绿色项目,此类项目无法获得传统金融机构(如中信保和商业银行)的融资支持。作为多元化融资的手段之一,企业可考虑借助气候类基金的力量来推动项目落地。

1.Green Climate Fund简介

温室气体的排放对气候环境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为了扭转气温升高的趋势,需要凝聚全世界所有国家和人民的共识,共同来做出改变。然而,绿色转型需要巨量的资金,发展中国家无法承受;早期的温室气体也主要由发达国家排放,要求发展中国家为绿色转型买单既不现实,也不公平。为了全球绿色事业的发展,也为了公平公正,发达国家需要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助,以确保全球所有成员共同推进绿色转型。

经过多轮谈判,最终发达国家同意资助,但资金的筹集和发放需要一个平台和机制以确保公平和效率,绿色气候基金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成立。绿色气候基金的提议最早于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提出,在2010年墨西哥坎昆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大会(COP16)上,绿色气候基金Green Climate Fund(以下简称GCF)正式成立。

2013年12月4日,经过两年的筹备以及秘书处选址,绿色气候基金正式在韩国仁川松岛国际城挂牌。按照《哥本哈根协议》和《坎昆协议》的要求,发达国家要在2010年至2012年间出资300亿美元作为快速启动资金,在2013年至2020年间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的长期资金(备注1),用于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

2. GCF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作为承担全球绿色转型重任的基金,GCF同时负责资金筹集和发放使用工作。

GCF主要面向发达国家的公共部门(财政部)筹措资金,但同时也从私营部门筹资。私营部门的筹资不仅能减轻发达国家的财政压力,更能扩大资金来源以及规模,加快筹资的进度。

为项目提供和发放资金是一项专业技术要求很高的工作,需要有成熟的执行团队、金融工具和通道。全球各个国家的各类型项目情况不同,更需要庞大的属地化专业团队和因地制宜的金融工具。由于无法事无巨细的承接和审核大量的、来自不同国家的、不同类型的项目诉求,GCF需要一些合作资源将资金发放给有需求的项目,以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

为此,GCF通过一定的认证程序和筛选标准,与全球多家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实施具体项目。合作机构可以是私营或公共机构、非政府组织、国家级或者省级政府部门、区域或国际机构,并且允许一个国家可以有多个机构成为合作伙伴。

只有通过认证的机构,才可以向GCF提出具体项目构想和资金申请,经GCF理事会批准后获得资金扶持。截止到2024年为止,全球总共有139个机构通过了GCF的认证,部分代表性机构如下:

区域或者国际多边机构(包括但不限于):

世界银行(World Bank)

联合国开发署(UNDP,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me)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 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亚洲开发银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

欧洲复兴开发银行(European Bank for Re-consturction and Development)

非洲开发银行(African Development Bank)

美洲开发银行(Inter-American Development Bank)

非洲开发银行(African Development Bank)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

联合国气象组织(WMO)

世界粮食计划署(WFP)等等

国家级机构:(包括但不限于)

中国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FECO)

乌干达水务和环境部

摩洛哥可持续发展能源局

肯尼亚环保部

安提瓜和巴布达环境健康部

埃塞俄比亚财政部等等

通过认证的银行机构:(包括但不限于)

牙买加国家开发银行

尼日利亚国家开发银行

菲律宾国家开发银行

非洲Ecobank

日本三菱日联银行MUFG

赞比亚国家商业银行

汇丰银行

坦桑尼亚CRDB银行

津巴布韦基础设施发展银行等等

通过认证的NGO组织:(包括但不限于)

World Wildlife Fund,WWF

全部139个获得认证机构清单见:

https://www.greenclimate.fund/about/partners/ae

通过与上述机构合作,GCF为符合规定的项目提供资金资助,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无息和低息贷款)和无偿赠款等。

以非洲坦桑尼亚某疫苗制造+自备光伏为例,如果要申请绿色气候基金资助,项目开发商可先向坦桑尼亚CRBF银行(已经被GCF认证)申请项目贷款,同时通过CRBF银行向GCF申请项目扶助资金,CRBF和GCF将会同步对项目进行审核。若最终获得审批,一般CRBF会以贷款的形式为项目直接提供资金,而GCF则将以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为项目提供资金(可与CRBF组成银团贷款,或者通过CRBF间接贷款,或者股权投资,或者直接赠款,等等)。

在本项目案例中,该项目有健康(疫苗)、妇女(该项目主要生产HPV宫颈癌疫苗)、绿色新能源(配套光伏自备电厂)、最不发达国家(坦桑尼亚)、政府支持(列入坦桑尼亚国家重点项目规划)等众多要素,获得GCF扶持的可能性非常高。在实际操作时,开发商需要同步与坦桑尼亚政府、多边机构/政策性银行、妇女权益组织等进行互动,联合多方力量将项目打造成符合GCF资助标准的项目。当然,如何获得各个机构内部人员的积极配合是项目成功获得资助的关键。

另一类可申请气候基金的项目是岛屿微电网。岛屿社区一般会面临特有的能源挑战,比如要依赖昂贵的海底电缆、污染严重的柴油发电机或不稳定的可再生能源设施。目前,通过创建光伏、储能和发电机的协调系统来实现岛屿稳定供电在技术上已经变得可行,但是由于岛民用户的付费能力较弱,使得此类项目不具备投资可行性。但此类项目有可能获得气候基金的资助,特征包括:海平面上升影响到岛民生活(民生),绿色替代(光伏储能替代柴发),不发达地区(偏远岛屿)等等。

3. GCF项目资助标准

GCF主要资助两类项目,一个是“气候适应”,一个是“气候缓解”。按照GCF基金的管理规定,两类项目要均衡资助,即两者的资金分配要做到50:50。

所谓“气候适应”类项目(adaptation),是指能够缓和、改善和复原因气候变化导致的居民生活环境恶化的项目,以提高居民适应环境的能力。例如,因为全球升温导致海平面上升,某岛屿居民生活场地受到海水侵蚀,为协助岛民“适应”海平面上升而投资修建的防波堤项目;或者为改善岛屿居民生存条件,在岛屿上兴建光伏储能微电网设施等。此类项目属于典型的民生改善项目,但是往往因不具备商业可行性而无法获得商业机构的贷款,GCF的核心任务就是解决此类项目的融资难题。为了确保有限的资源投放给最急需的项目,GCF强制规定至少一半的“气候适应”资金须用于最脆弱的国家,包括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和非洲国家。

所谓“气候缓解”类项目,是指能够降低、消除碳排放,缓解气候恶化的项目。基本上,所有的新能源项目都可列为气候缓解类项目,但是要获得GCF资助需要满足一些额外条件,比如项目位于最不发达国家或者非洲国家、商业可行性较弱(中信保或者其他ECA无法承保、商业银行无法贷款、缺少股权资本金等)、项目具有重大减排示范效应、项目列入东道国重大项目规划等。例如,钢铁冶炼是碳排放的重要行业之一,为冶炼项目修建专用光伏电厂,使用绿色电力替代从而减少钢铁冶炼的碳排放,为钢铁行业减排起到示范作用,该光伏项目就可以申请GCF资助。若项目还有其他亮点,比如项目处于非洲国家、项目列入东道国重点规划、因国别风险导致项目无法获得商业银行和ECA机构(中信保)融资支持,等等,那么该项目获得GCF资助的可能性就会大大提高。

围绕上述两个分类,GCF重点对八个行业领域的项目进行资助,包括:

气候适应方向:食品和水安全、人类生活社区、基建和建设环境、生态系统服务;

气候缓解方向:发电和输电、交通、建筑工业、土地和森林利用等;

下表为气候基金资助过的项目实例

八大行业领域

项目实例

项目具体情况

卫生、食品和水安全

巴基斯坦,印度河流域改造项目

https://www.greenclimate.fund/project/fp108

生活社区和居民生计

巴西,马拉霍群岛农林业生态系统多样化提升改造项目

https://www.greenclimate.fund/project/sap031

基础设施和建筑环境

哥斯达黎加,大都市区轻轨交通项目

https://www.greenclimate.fund/project/fp166

生态系统和生态系统服务

斯里兰卡,生态农业耕作方法推介项目

https://www.greenclimate.fund/project/fp124

发电和电力输配

智利,储能和光伏一体化项目

https://www.greenclimate.fund/project/fp115

交通运输

拉丁美洲,电动汽车和低碳交通项目

https://www.greenclimate.fund/project/fp195

建筑、城市、工业和家电

印度尼西亚,工业能效提升融资创新项目

https://www.greenclimate.fund/project/fp196

森林和土地利用

不丹,森林生态保护项目

https://www.greenclimate.fund/project/fp050

针对新能源电力行业,GCF目前在全球已经资助了78个项目或者基金,包括分布式光伏项目、大型并网类光伏风电项目、抽水蓄能项目、地热项目、生物质项目、储能项目、微电网项目等,资金总额达到33亿美元。

全部78个新能源项目情况见:

https://www.greenclimate.fund/results/energy-generation-access

下面是GCF资助的典型新能源项目案例:

A.智利Espejo de Tarapaca光伏+储能项目

项目内容包括300MW储能和560MW光伏,旨在为智利电网系统提供24h/365d平滑稳定的电力输出,推动智利新能源产业发展。项目总投资11亿美元,GCF为项目提供了6000万美元的股本金投入,吸引和带动私营资本、多边机构和商业银行共同参与项目的投资和融资。

B.海地光伏储能微电网项目

GCF资助海地南部社区开发建设了22个光储微电网项目,替代此前的柴油发电系统。

C.多国气候主题小型基金资助

GCF在11个国家成立或者资助了一些气候主题小型基金。例如,GCF为印度首个气候基金提供资金,用于资助可再生能源、节能改造、低碳运输、资源保护、污水和垃圾管理类项目。

D.印度屋顶光伏融资支持

印度是世界第四大碳排放国,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的6%,印度政府承诺到 2022 年实建成40 GW 屋顶光伏项目。GCF为印度工商业和住宅(包括贫穷社区)屋顶光伏项目提供融资支持,为项目发展提供长期的(20年)、负担得起的贷款资金,协助印度政府完成其减排目标。

E.博茨瓦纳等七国可再生能源项目风险缓释启动资金

为帮助包括博茨瓦纳、中非共和国、刚果民主共和国、肯尼亚、马里、纳米比亚和乌兹别克斯坦在内的七个国家走上低排放、可持续发展的道路,GCF发起了“可再生能源风险缓释启动资金”项目(Sustainable renewables risk mitigation initiative facility,简称SRMI),为七个国家的太阳能和风能项目提供融资支持。GCF自身出资2.8 亿美元,同时配套世界银行约 13 亿美元的融资补充,撬动 30 亿美元的私营部门投资,用于七个国家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和落地。

4. GCF基金规模

截止到目前,GCF通过赠款、股本金注资和债务发放等方式,已为全球绿色项目拨付金额达到113亿美元(包括已完成和在执行),涉及的项目总资产为424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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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F利用多种金融工具对项目进行资助支持,包括:赠款、低息或者无息贷款、股本金出资、担保、基于成果的资助(例如资助NGO开展绿色宣传活动)等。其中,占比最大的是赠款(42%)和优惠贷款(42%)。具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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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项目分布的区域,65%的项目位于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极不发达国家和非洲国家,35%项目位于其他国家;34%位于亚太,35%位于非洲,27%位于拉丁美洲,仅有4%位于东欧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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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申请指南

为了便于和指导项目方申请扶助资金,GCF提供了三份指导手册:《资金规划和项目申报手册》《项目评估和审核指南》以及《行业部门指南》。

其中《资金规划和项目申报手册》主要介绍GCF目前已经批准的各类资金规划项目(比如上文提到的SRMI),以及单体项目的申报流程介绍,包括项目发起、报审、评估、核准和执行等;《项目评估和审核指南》主要介绍GCF审核和评估项目的标准,所采用的尽职调查工具和流程等;《部门行业指南》则是分别介绍上文所述的八个行业领域。

下面为三个指南的下载链接:

1.GCF已经批准的资金规划和申报手册——GCF Programming Manual:

https://www.greenclimate.fund/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gcf-programming-manual.pdf

2.项目评估和审核指南:GCF Appraisal Guidance

https://www.greenclimate.fund/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gcf-appraisal-guidance-annexes.pdf

3. 部门行业指南摘要——sectoral-guides-summaries:

https://www.greenclimate.fund/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sectoral-guides-summaries-dec-2022.pdf

3.1 部门行业指南-发电和输配电行业Sectoral guide for energy access and power generation:

https://www.greenclimate.fund/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gcf-energy-access-power-generation-sectoral-guide-consultation-version-1.pdf

其他七个行业指南可在GCF官方网站下载。

6.其他气候主题的基金

除了绿色气候基金GCF外,全球还有其他气候环境的主题基金也可为新能源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包括:Global Environment Facility,Climate Investment Funds,Asia Climate Partners,Adaptation Fund,Nordic Climate Facility Initiative by NDF,Sustainable Energy Fund of Africa, Alterrra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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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各家基金对项目类型的偏好、风险接受度、单体项目的支持资金量等各有不同。整体上,气候类基金主要为商业可行性较低绿色项目提供资助,其风险承受度较高,核心定位就是补缺商业银行无法为高风险项目提供融资的漏洞。下图展示了不同类型的气候类基金、多边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对项目的风险偏好和资金体量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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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中,纵坐标是风险偏好,横坐标是单体项目的资金支持量。挑选部分机构说明如下:

Climate Finance Lab,可接受高风险项目和早期项目,单体项目支持资金为数十万到百万美元。主要支持:1.气候/环境类项目(图标为绿色白底五角星);2. 全球均可(图标为地球);3. 金融工具采用种子轮支持(紫色菱形)。

Adaptation Fund,可接受高风险项目,单体项目支持资金在数百万美元级别。主要支持:1. 气候环境类项目(图标为绿色白底五角星);2. 全球均可(图标为地球);3. 金融工具采用赠款方式(黄色菱形)。

Global Environment Facility,可接受高风险项目,单体项目可支持数百万美元。

Green Climate Fund,可接受高风险项目,单体项目规模数千万到上亿美元,支持全球项目,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担保、赠款、贷款和种子支持

Multilateral Development Banks,多边机构银行如非洲开发银行,可承受中等偏上风险,单体项目规模数千万到数亿美元,面向全球或者本区域,金融工具包括担保、赠款、贷款和种子轮支持。

National Development Banks, 各国政策性银行,其风险承受度中等偏下,单体项目规模数千万到数亿美元,偏重本地区或者本国项目,金融工具主要为贷款。

Commercial Lenders,各类商业银行,风险承受度最低,金融工具主要为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