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分析

一、沙特

沙特作为中东区域最大的承包工程市场,其社会稳定、经济运行平稳、财政储备雄厚、石油资源丰富,承包市场内项目总体特点为规模大、领域宽、标准高,竞争激烈。但是近年来,受国际石油价格下跌影响,沙特承包市场发生几个较大变化,主要表现在:政府缺钱;发包减少;市场格局转变,包括与供应商、分包商的谈判空间提高。

1.市场特点

第一,欧美标准和技术规范占据主导,国内承包商管理和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第二,项目业主强势的合同地位,简单地沿袭模仿欧美标准,实际操作常常以业主的主观意识控制,造成了沙特建筑市场的不规范和激烈竞争。

第三,中国设备和材料未被广泛接受。

第四,严格的“沙特化”比例管理、繁琐的政府程序等,使得在医疗、社保等各方面提高了外国承包企业的进入门槛。

第五,随意性强的国家政策、明显偏袒当地人员和公司的法律,导致外国承包企业无法获得与当地承包企业平等的地位。

2.开发思路

第一,通过推动部委和商会推介,促进和接受中国标准在沙特的应用,同时与项目业主高层沟通,支持中国设备和材料“走出去”,使在承包实施的项目中能够广泛应用满足要求的中国设备和材料。

第二,选好业主,多参与阿美石油公司、SEC等大型国企的项目,这些业主资金相对充裕,账单支付及时,能够保证项目履约顺利开展。

第三,转变经营模式,尽量寻求与当地企业合作或成立联营体,这样能够明显提升竞争力,诸如在政府打交道或者进行物资采购等方面,可以解决经营过程中遇到意料之外的麻烦和困难。

第四,油价下降,沙特整个电力市场萎缩,纯EPC的项目正在逐渐减少,未来可重点关注电力市场的IPP项目。

第五,借助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寻找合作机会,促进沙特市场的长远发展。

二、伊朗

伊朗作为西亚地区幅员辽阔的大国,其石油天然气资源均排世界前几名,矿产、农林牧副渔以及人力资源都比较丰富,国家有良好的发展基础。但是近20年来受国际制裁和排斥欧美政策的影响,导致石油禁运,整个国家发展缓慢,基础设施大量落后,理论上项目众多,但是缺乏资金。

2015年伊朗核协议达成,相关制裁取消,打开了束缚伊朗经济发展的枷锁,伊朗成为了国际原油市场的主要角色之一,国际社会普遍认为伊朗是下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热点。

1.市场特点

第一,联合国解除对伊朗制裁,但是美国并未真正解除对伊朗的制裁,甚至加剧对部分伊朗人和公司的制裁,国际资本不能大量进入伊朗市场。

第二,伊朗新建大型项目花边新闻多于实际行动,签约项目生效困难。

第三,伊朗特殊的政治环境,导致政府力量在协调政治经济关系时很薄弱,企业遇到与宗教势力和革命卫队有关的经济纠纷时很难继续往下走。

第四,受国际制裁影响,伊朗人做事处事风格不遵循效率、公平和国际化,项目投资风险大,很多项目存在“一个萝卜多个坑”的现象。

第五,国际资本并没有大量进入伊朗市场,过去四年伊朗与国外银行的国际结算及保险业务被切断,不能够进行国际金融转汇。尽管目前制裁已取消,但货款支付依旧是制约对伊朗贸易的主要因素。

第六,不同部门对政策法规的解读随意性较大,很多商务合同、法规、条款都以波斯语撰写,没有英语文本,这就无形之中增加了合作成本、浪费时间。

2.开发思路

第一,受经济制裁影响,急需建立稳定的银行等金融渠道,为在伊项目提供融资保障。

第二,中国政府尽快形成最终对伊朗的合作政策,国家政策性银行达成共识,谈拢融资政策。

第三,中国企业尽量整合资源,争取做到信息共享,避免单打独斗、各自为战,甚至成为竞争对手。有些企业已在伊朗深耕细作多年,具有较丰富的伊朗市场经验,企业与企业间可建立信息共享的合作模式,老企业向新进入企业传授经验,增强中资企业的凝聚力。

市场开发建议

以上通过对两个国别市场现状的分析,揭示了亚洲市场开发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影响因素,这就需要我们在个性中寻找共性,对经验进行总结概括,为以后的市场开发过程提供更好思路。以下从不同角度对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企业自身角度

1.中国企业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要准确定位,对市场要更深了解。

2.“打铁还需自身硬”,需要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同时要有定力。

3.在当前国际形势下,中国企业需要抱团合作。

4.中国企业投资、运营能力较弱,要积极寻求与国外有运营、融资能力的大企业合作。

5.政策和企业的执行、措施不配套,应完善自身管理能力,倡导行业自律。

6.对市场要有整体判断,哪些领域业务在增加,哪些领域业务在减少,要做到心中有数。

二、政府和商会角度

1.政府机构应建立国际政策的预警机制,在高风险国家做到提前规划。

2.西亚(中东)地区未来项目会更多,尤其像沙特、阿联酋等高要求、高标准国别,大项目机会可能更多,但是风险会随之增大,需要国家统一的战略布局。

3.中亚地区是“一路”的重点,项目多集中在油气行业,需要国家战略的维护、支持和耐心培育。

4.国家对承包工程的补贴支持减弱,不利于企业的“走出去”发展。

5.政府和商会等组织应共同建立项目的追踪机制,不限于各部委和部门,企业更应该做到这一点。

6.政策性文件跟不上企业发展,政府和行业协会应尽量跟上企业节奏,确保企业信誉和利益。

三、金融机构角度

1.中国金融机构应尽快国际化,并给予企业更多支持。

2.新签约合同的生效“落地”,需要中国金融机构提供更多帮助,最好做到应保尽保。

3.国家对火电、风电等项目的融资政策应进一步放宽,进而使我国企业和金融机构同时收益。

4.对日本的协议基金做深入研究,为我国的“双优贷款”创造更好条件。